章浩律师
章浩律师法律网
19.nj64.com
南京章浩律师电话13813082499

一、过劳成植物人有没有工伤待遇?

一、过劳成植物人有没有工伤待遇?过劳成植物人有没有工伤待遇需要根据申请伤残鉴定的结果判断,向人社局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1)受到工伤的职工或者患有职业病的职工,在因病需要中止工作接受治疗的时候,就可以进入工伤医疗期。而且住院期间的吃饭问题,单位都会为职工按照职工因为工作出差而下发的伙食补助标准的三分之二来进行补助。(2)职工因病不得不停止接受治疗的情况下,这时候就会实行工伤医疗期,而且,按照受伤的轻重,还可以确定为一个月到二十四个月,但是最长也不能超过三十六个月。(3)在工伤医疗期的这一期间内,单位会停止给职工发工资,改成工伤津贴。而这个津贴的标准相当于职工受伤前一年的平均工资的标准。(4)如果对于职工的工伤判断是需要请护工进行护理的,那么请护工的护理费也是会按月来发放的,而且不是所有的护理费都是统一的,护理费的发放也分了几个等级,全部依赖护理的按照去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五十发放,大部分依赖护理的按百分之四十发放,部分依赖护理的按照百分之三十发放。(5)工伤致残的等级分成了十个。其中一级最严重,十级相对来说是最好的。全部丧失劳动能力是一到四级的;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是五到六级的;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是七到十级的。而且,一旦认定为了一级到四级的,就会终止与单位的劳动关系,并且退出工作岗位,而单位会按月给受伤职工发放伤残抚恤金。而发放体恤金的标准是受伤职工去年的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七十五到百分之九十,四级是百分之七十五,三级百分之八十,二级百分之八十五,一级是最高的,百分之九十。二、其他事项(6)还会给伤残的职工一次性发放伤残的补助金。(7)需要安家的伤残员工,会给其发放相当于去年半年的平均工资来当做安家的补助费。(8)受伤职工被企业鉴定为五级到十级伤残程度的,企业原则上会给其安排一些适当的工作,并且给受伤职工发放相当于其半年到十六个月的工资标准,来当做伤残补助金。(9)如果日后受伤职工有旧伤复发的情况,可以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和工伤津贴,但是必须按照规定来。(10)由于被评为五级和六级的不好给他们安排工作,所以单位会按照受伤职工每月工资的百分之七十来发放伤残抚恤金。(11)如果出现了由于工作死亡的情况,将会按照职工去年半年的平均工资来发放丧葬补助金。(12)如果死亡职工有直系亲属,那就按标准给其亲属发放供养亲属的抚恤金。(13)因为工作原因直接死亡,或者送到医院但是抢救无效而死亡的职工,将会按照职工所在市区,去年职工的月平均工资的六十个月的标准来发放一次性的工亡补助金。现在社会如果在工作时间或者工作地点发生一些伤害的话,一般情况都可以进行工伤认定,如果是特殊的情况,比如说因为工作过于劳累而成为了植物人,就要首先进行工伤认定申请,在结果出具之前是没有办法,是无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章浩律师,手机:13813082499

@章浩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4年通过司法考试,2016年2月获得律师执业证。独立处理诉讼业、非诉讼业法律事务,代理多起合同纠纷,...More>>

·法律规定变更户主要什么条件
      法律规定变更户主要什么条件一、变更户主要什么条件1.如果原户主死亡、被宣告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的,可以凭直系亲属提出书面申请报告、死亡证明......


·五险一金是很多单位给员工的基本福利,主要包括就是住房公积金以
      五险一金是很多单位给员工的基本福利,主要包括就是住房公积金以及各种社会保险,五险一金是工作单位给员工的一种最基本的保障性的福利,五险一金一般......


·营业执照变更地址的流程和需要的材料
      营业执照变更地址的流程和需要的材料营业执照变更地址,通常分两种,一种是同区变更,一种是跨区变更。同区跨区变更比较简单容易,跨区变更地址的话......


·租房合同到期后没续签如何退
      租房合同到期后没续签如何退在租房合同当中,房东和租客肯定要针对租房的期限问题进行约定的,合同到期以后,房东和租客如果没有什么争议的话,肯定还......


·证券投资私募基金的运作模式是什么?
      证券投资私募基金的运作模式是什么?一、私募基金的分类(一)证券投资私募基金顾名思义,这是以投资证券及其他金融衍生工具为主的基金,量子基......


·三个月没签订劳动合同员工应该怎么办?
      三个月没签订劳动合同员工应该怎么办?三个月没签订劳动合同员工可以向单位要求补签劳动合同或者可以从第二个月开始要求公司支付双倍工资。有试用期不符......


·偷税漏税征缴追诉期限是多久
      偷税漏税征缴追诉期限是多久五到十年。漏税是指纳税人并非故意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行为。对漏税者税务机关应当令其期限内照章补缴所漏税款;逾期......


·夫妻一方欠下的赌债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夫妻一方欠下的赌债是夫妻共同债务吗?夫妻一方欠下的赌债是夫妻共同债务吗?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双方原则上各承担一半。这个问题的关键在于赌债是......


·交通事故定责流程:
      交通事故定责流程:1、公安机关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后,根据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认定当事人......


·陕西省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案例
      每年,因交通事故而死亡的事件不断发生,由此给受害家庭带来的伤害更是难以想象的。伤痛可能无法抚平,只能在金钱上给予一定补偿,让其家人的生活不至......


·离婚房子过户孩子利弊分别是什么?
      夫妻双方在结婚以后如果已经有孩子的话,那么由于受到孩子的牵扯,所以实际上夫妻之间的有些责任和义务都是牵绊一生的。很多夫妻在离婚的时候都想要把......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章浩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813082499
13813082499
点击这里给章浩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