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怎么做,怎样提起民事诉讼?
民事诉讼怎么做,怎样提起民事诉讼?诉讼案件指民事、行政、刑事诉讼案件,只要是请求人民法院审理的案件都属于诉讼案件。在生活中,普通人民群众一般提起的都是民事诉讼。但由于不少公民都不了解相关的法律知识,不知怎样提起民事诉讼。民事诉讼怎么做呢?行政就来一起了解下吧。
一、怎样提起民事诉讼?
民事诉讼中的起诉,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其民事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与他人发生争议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通过审判予以司法保护的行为。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是当事人获得司法保护的手段。当事人起诉要得到法院的审理,就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首先原告要具有合法资格,即原告必须是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原告必须是因自己的民事权益受到侵害或者自己与他人发生争议而起诉。第二,要有明确的具体被告,必须能够明确指出何人为对方当事人。第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诉讼请求是指原告向人民法院提出,要求法院作出某种判决的要求,是原告在诉讼上对被告提出的实体权利的要求,原告还必须提出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及要求法院保护自己权益的理由。第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并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当事人起诉的案件,应当是人民法院能够通过行使审判权予以解决的事项。同时,诉讼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在我国,不同级别的法院之间和相同级别的法院之间在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上有严格的界限。对第一审普通民事案件的管辖,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2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以及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主要营业地或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这是一般管辖原则,适用于一般性诉讼。《民事诉讼法》第24条、第25条还规定了几种特殊情况的管辖。
二、民事诉讼怎么做?
具备了上述几个条件,当事人就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时,应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并按被告人数提交起诉状副本。起诉状应当写明以下内容:(1)当事人的情况。当事人是个人的,应写明其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等;有代理人的,还要写明代理人的姓名、住所、工作单位以及与当事人的关系。当事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写明法人或者组织的名称、单位所在地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等。(2)原告诉讼请求以及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的姓名、住所等。(4)受诉法院名称,起诉的年、月、日,起诉人签名或盖章。法律规定,原告应当递交书面的起诉状。同时,为了方便当事人起诉,又作了例外规定,即原告书写起诉状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人民法院对原告的起诉审查后,对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在收到起诉状次日起的7日内依法立案受理,并通知当事人。对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在7日内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上诉。首先需要确保自己有提起民事诉讼的资格、有确切的被告,然后书写诉状,提交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对于诉状的书写要求是较高的,对于不了解相关法律知识的朋友,一般不能将案件事由说清,故而建议咨询相关律师。
总结:民事诉讼怎么做,怎样提起民事诉讼?诉讼案件指民事、行政、刑事诉讼案件,只要是请求人民法院审理的案件都属于诉讼案件。在生活中,普通人民群众一般...#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章浩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4年通过司法考试,2016年2月获得律师执业证。独立处理诉讼...
More>>
·肇庆市抢夺罪的量刑标准
抢夺罪就是指通过对他人财物实施暴力行为,从而非法占有他人的财物。此时,侵犯的是他人的财产权,按照我国规定是要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不过每个城市根据不同的情况制裁的力度有所不同,下面......
·国家赔偿的起算是多少?
法律的建立是用来保障人民的,我们国家会根据社会的进步不断调整各种法律法规。最近,国家赔偿的起算又对侵犯人身自由权的日赔付数额进行了调整。相比之下,比以往的标准又提升了。这是关系到我......
·民法债权债务关系
民法债权债务关系民法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债务关系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义务。......
·酒驾后驾驶扣几分
酒驾后驾驶扣12分。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
·绑架罪处罚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绑架罪处罚标准是如何规定的一、绑架罪处罚标准是如何规定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犯本罪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
·父母出资的房屋,登记在子女名下,是否可以排除执行
根据民法典第209条、第214条的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虽然房屋系由父母出资修建,父母亦举示了房屋的抵押合同、租赁......
民事诉讼怎么做,怎样提起民事诉讼?
章浩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8年 34岁
13813082499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