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无力偿债怎么办,怎样处理无力还债的情况
债务人无力偿债怎么办,怎样处理无力还债的情况 一、债务人无力偿债怎么办
(一)可以征得债权人的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分期支付债务
《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由此可见,债务人必须偿还债务是肯定的,但目前社会上债务得不到偿还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无力偿还,另一种是有能力而拒不偿还。如果是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的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分期支付债务。
(二)债权人有权申请强制执行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也就是说债务人不履行裁判,不还款的,那么债权人就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在债务的范围内,债务人有多少财产可供执行,债权人就拿多少。
(三)如果是企业的话,要申请破产,进行破产清算
破产是指当债务人的全部资产不以清偿到期债务时,债权人通过一定程序将债务人的全部资产供其平均补偿,从而使债务人免除不能清偿的其他债务,并由法院宣告破产解散。
二、通知债务人停止清偿债务
人民法院受理企业破产案件后,应当向债务人发出停止清偿债务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第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债务人对部分债权人的清偿无效,但是债务人正常经营所必须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若干问题意见指出:“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应当立即通知债务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停止清偿债务。债务人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须偿付的,在清算组成立之前应当经人民法院审理批准。债务人收到人民法院关于停止清偿债务的通知后,仍然对部分债权人清偿债务或者有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所列行为者,人民法院应当裁定无效,追回该项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指出: “通知债权人立即停止清偿债务,非经人民法院许可不得支付任何费用。”
企业破产中间会出现一段时间无人管理的混乱局面,这就是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之后至清算组成立之前,尽管这段时间不长,但仍有可能出现“隐匿、私分、无偿转让、非正常压价出售产品、财产、或者对没有担保的债务提供担保,也有可能提前清偿未到期债务和放弃自己的债权等损害破产企业和债权人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停止清偿债务,既是对破产企业财产的一种保全措施,也不失一种对债权人利益的保护行为。
企业破产必须的生产经营仍需要维持。法律规定,这部分支出,企业没有支配权,必须经人民法院批准才能清偿,主要是指:
(一)破产清算期间发生的水、电、暖及电话费等;
(二)破产清算期间为全体债权人的利益清算组决定继续履行或终止履行合同所产生的直接费用;
(三)为保证国计民生和社会稳定所必须的费用。
破产企业收到人民法院停止清偿债务的通知后,仍然对部分债权人清偿债务或者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应当依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给企业法定代表人,上级主管部门负责人及其他直接责任人给予处罚:
1、隐匿、私分或者无偿转让财产;
2、非正常压价出售财产;
3、对原来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
4、对未到期债务提前清偿;
5、放弃自己的债权。
法律中规定的债务人可以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但在无力偿债的情况下,主体不同具体的处理方式也是不同的。其中如果是企业的话,则可以申请其破产。而要是自然人的话,则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也可以征得债权人的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分期支付债务。
总结:债务人无力偿债怎么办,怎样处理无力还债的情况一、债务人无力偿债怎么办(一)可以征得债权人的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分期支付债务《民法通则》第一...#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章浩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4年通过司法考试,2016年2月获得律师执业证。独立处理诉讼...
More>>
·铺面合同没写违约金,要赔违约金吗
铺面合同没写违约金,要赔违约金吗一、铺面合同没写违约金,要赔违约金吗1、合同中没有注明违约金,当然就没有违约金,但是仍有可能承担损害赔偿责任。2、对于未约定违约金的,在判决时候可......
·诉前保全法定代表人财产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诉前保全法定代表人财产需要准备什么材料?诉前保全法定代表人财产需要准备的资料有:1、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2、申请人的身份证或法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3、申请人法定代表人证明;4、被申请人身......
·夫妻离婚房子归老婆改名多少钱?
当今社会离婚率居高不下,越来越多的夫妻由于情感不和,经济纠纷或者三观不和而选择离婚。离婚时夫妻双方需要分割双方的财产,房产需要根据夫妻协商或者诉讼后进行过户。根据国家法律规定,房屋......
·父母分开后私生抚养费怎么计算
私生子也就是非婚生子女,我国对私生子的合法权益也是作出了保障的,规定私生子享有与婚生子女相同的权利义务。因此在父母分开之后,若私生子尚未成年的话,也是需要对其履行抚养义务的。那此时......
·玩忽职守罪的客观表现是什么?
玩忽职守罪的客观表现是什么?一、玩忽职守罪的客观表现是什么?1、违反国家工作纪律和规章制度,玩忽职守的行为,包括作为和不作为。所谓玩忽职守的作为,是指国家工作人员不正确履行职责......
·犯罪未遂行为的处罚根据是什么
犯罪未遂行为的处罚根据是什么《刑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在该处罚的适......
债务人无力偿债怎么办,怎样处理无力还债的情况
章浩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8年 34岁
13813082499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