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浩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诉前保全法定代表人财产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诉前保全法定代表人财产需要准备什么材料?诉前保全法定代表人财产需要准备的资料有:1、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2、申请人的身份证或法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3、申请人法定代表人证明;4、被申请人身份证明:被告是法人的,提交在工商局打 印的企业机读档案资料;是自然人的,打 印常住人口信息表,如被告为夫妻,需证明夫妻关系;5、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6、律师事务所函;7、申请保全的财产的所有权证明;8、担保函;9、担保财产的权属证明(房地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10、担保财产的所有权明确而没有争议、没有设定抵押权等担保物权、也没有被依法查封、扣押、监管等情况的证明,原件;11、担保财产的所有权人身份证或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等。二、财产保全的措施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财产保全可以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查封,是指人民法院将需要保全的财物清点后,加贴封条、就地封存,以防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处分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扣押,是指人民法院将需要保全的财物移置到一定的场所予以扣留,防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处分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人民法院在财产保全中采取查封、扣押财产措施时,应当妥善保管被查封、扣押的财产。当事人可以负责保管被扣押物,但是不得使用。冻结,是指人民法院依法通知有关金融单位,不准被申请人提取或者转移其存款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人民法院依法冻结的款项,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准动用。财产已经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法律准许的其他方法包括责令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等方式。责令被申请人提供担保,是指人民法院责令保证人出具书面保证书或者责令被申请人提供银行担保、实物担保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例如,被申请人欠申请人500万元贷款,用具有相当价值的楼房担保,保证能够偿还申请人500万元。在这种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解除冻结被申请人银行存款的保全措施,以便于被申请人能够正常经营。此外,扣留、提取被申请人的劳动收入、禁止被申请人作为等等,也属于财产保全的方式。在日常生活当中很多的诉讼财产保全是非常的重要的,因为在诉讼之前,如果财产没有进行保全,他们就可能存在着转移的这种现象,其实日后法院已经做出了判决,但是也不能够执行,所以可以申请财产保全,但必须要提供一定的担保。
  
  
  
总结:诉前保全法定代表人财产需要准备什么材料?诉前保全法定代表人财产需要准备的资料有:1、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2、申请人的身份证或法人的营业执照,复印...#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章浩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8年 34岁

13813082499

#章浩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4年通过司法考试,2016年2月获得律师执业证。独立处理诉讼...More>>

·网络泄露个人信息如何避免
      网络泄露个人信息如何避免6月1日,《网络安全法》正式开始实施。作为我国第一部全面规范网络空间安全管理问题的基础性法律,《网络安全法》的落地将有效防范不法分子对网络的攻击、侵入、干扰、......


·《行政处罚程序规定》是什么?
      《行政处罚程序规定》是什么?行政处罚与行政处分不同,处分只能针对于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而对于行政处罚来讲,其使用对象广泛,既可以是法人又可以是组织,通常是行政法规、......


·给情人几十万能告诈骗吗?
      给情人几十万能告诈骗吗?给情人几十万不能告诈骗,对与任何自愿交付财产的行为不满足诈骗罪的构成要件。诈骗罪构成要件如下:(一)主体要件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


·军人离婚孩子一定会判给母亲吗
      对于现役军人的婚姻,我国法律中是进行了较多保护的。但在未成年子女抚养权方面,其实与普通婚姻的处理是一样的。那么军人离婚孩子一定会判给母亲吗?针对这个问题,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房屋买卖补充协议过户时间如何约定?
      一、房屋买卖补充协议过户时间如何约定?过户时间当然是越早越好。过户是指采用正常的程序,把本属于一个所有人的事物变为另一个所有人的过程。法律没有对二手房网签以后的过户时间进行规定,......


·水池征地补偿是怎什么计算?
      现在都在全面建成农村城市一体化,也就是说农村现在在不断的发展经济,不断的进行建设。那么关于水池征地补偿是怎什么计算?水池征地补偿也和房屋的拆迁标准相类似,和土地所在的位置有关系,还......


诉前保全法定代表人财产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章浩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8年 34岁
13813082499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章浩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8130824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