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浩律师
章浩律师法律网
19.nj64.com
南京章浩律师电话13813082499

强制猥亵侮辱罪的法律构成有哪些方面

强制猥亵侮辱罪是刑法修订案对于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的修改,通过这一次修订扩展了该条法律的法定范围,从只针对特定的妇女这一群体扩展了男性,以前针对男性是没有这样的规定的,针对男性的犯罪也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这一次修改是符合我国基本国情和社会发展的,法律的发展与变更也要与社会发展相适应,否则就会导致法律的滞后性。
  
  一、强制猥亵侮辱罪刑法修正前后对比
  
  1、刑法修正前条文
  
  第二百三十七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2、刑法修正后条文
  
  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修改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这里的强制性主要体现为行为的性质而不是手段的性质。
  
  二、强制猥亵侮辱罪犯罪构成
  
  1、犯罪主体
  
  本罪的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行为人既可以对异性实施猥亵行为,也可以对同性实施猥亵行为。
  
  2、主观方面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行为人明知自己侮辱、猥亵的行为会产生伤害妇女性感情的结果和危害他人性自由的结果,而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本罪中,行为人往往具有刺激性欲、发泄情感、报复她人的目的,但主观目的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此外,猥亵行为的危害在于对性自主权的侵害,这种侵害是一个客观事实的判断,不会因为行为人主观目的或倾向的存在而改变。若把主观意图作为考量因素,不仅模糊了猥亵行为的本质,而且会放纵一部分猥亵行为逃脱刑法制裁。因此,主观目的不应当是本罪的考量因素,只要主观上存在故意就可以了。
  
  3、犯罪客体
  
  本罪侵害的客体是他人的性自由权,具体包括忍受性权利的自愿选择,对性的厌恶感、羞耻感以及正常的性感情。
  
  4、客观方面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侮辱、猥亵他人的行为。
  
  本罪的犯罪对象是他人,即年满14周岁的人。本罪在犯罪方法上表现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
  
  侮辱和猥亵的区别在于,猥亵是身体特别是私密部位(如女性的乳房、臀部、阴部等)的接触;侮辱一般是非身体性的接触或者是非私密部位的接触。例如,将被害人 强制以后,面对被害人手淫,让被害人观看淫秽视频;拦住妇女,对其显露阴部,进行性调戏等。对于行为人趁妇女不备,强行短时间吻妇女脸部、颈部的,或者在 调戏妇女的过程中强行拉手或拉扯外套的情形,认定为侮辱行为更恰当。
  
  其他恶劣情节,是指除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侮辱妇女以外的恶劣情节,例如,因侮辱妇女导致被侮辱妇女精神分裂,或者导致被侮辱妇女羞愤自杀等情形。
  
  《刑法修正案(九)》颁布前,犯罪对象仅限于十四周岁以上的女性。而根据《刑法修正案(九)》,十四周岁以上的男性也可以成为本罪的犯罪对象。所谓强制猥亵,是指除性交以外的违背他人性意愿 或性感情的行为。要求行为人的行为与性有关且会引起被害人的性厌恶感或性羞耻感,具体方式多种多样,一般包括下列情形:其一,直接对被害人实施猥亵行为,包括行为人亲自实施猥亵行为或者将被害人强制以后让第三人对被害人实施猥亵行为。例如,强脱被害人的贴身衣服,使被害人露出阴部等性私密区;抓摸女性乳房、臀部;强行将异物插入被害者肛门;给被害人拍裸照等。其二,强迫被害人实施猥亵行为。例如,强制被害者抠摸自己的阴部;强制让被害人给行为人口交等。
  
  猥亵他人要用强制的方式才符合本罪的要求,因为强制体现了被害人对性意愿的违背。强制包括但不限于暴力和胁迫。
  
  所谓暴力,是指对他人的人身采取殴打、捆绑等侵害人身安全或者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使他人不敢、不能反抗。
  
  所谓胁迫,是指对他人栗取威胁、恐吓等精神强制的方法,使妇女不得反抗。
  
  所谓其他方法,是指暴力、胁迫以外的其他使他人难以反抗的手段。
  
  对于“强制”不能做狭义的理解,只要行为人在实施猥亵行为时被害人难以反抗即可,并不要求被害人完全丧失反抗的可能性。例如,行为人在地铁上趁一女性不备,从背后伸手抓摸该女子的乳房,该女子反应过来后大声呼喊,男子随即逃离。该案中,行为人并没有限制被害人的人身自由,但在其实施猥亵行为时,被害人来不及提防,且该行为明显违背被害人意愿,应当认定为强制猥亵。但是对于偷拍女性裙底,往他人手机上发淫秽信息或者打电话时讲色情语言等行为,因为不具有强制性,不能认定为强制猥亵行为。现实中,也存在非利用外在强制的方式实施猥亵的,譬如,行为人利用被害人熟睡之际实施猥亵的;医生在就诊时以检查为名对病人进行猥亵的。此等情形,看起来貌似不具备本罪要求的强制性,但实际上并非如此,被害人之所以没有反抗,要么是因为熟睡中,不具有清醒的意识能力,要么是被 害人对行为的性质产生认识错误,没有发现行为的真实性。但是此类行为在客观上已明显违背被害人的性意愿,如果被害人能够认识到行为的性质,也会引起被害人 的性厌恶感或性羞耻感。
  
  刑法规定的暴力、胁迫等手段是行为人为了猥亵,排除行为行使障碍的先行为,并非猥亵行为的本身要素。一般情形下被害人不可能任由行为人进行猥亵,所以行为人往往会使用强制方式排除被害人的反抗。但是,当被害人因为某种主观原因对猥亵行为没有意识到而没有反抗时,作为猥亵行为的先行为——强制方式就没有实施的必要了。然而,客观上对他人的性自由权的侵害并没有减弱。所以,对于此类行为,应认定为强制猥亵。
  
  其他情节恶劣,是指除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他人以外的恶劣情节,例如,因猥亵他人致被害人严重精神抑郁,或者导致被害人自杀、因自杀而重伤等情形。
  
  综上所述,强制猥亵侮辱罪作为一种刑法修订后的罪名,对其内容进行了扩展,从女性这一特定群体扩展到了所有人,这也是我国法律针对新形势下的犯罪行为做的一种法律调整,也是法律与时俱进的特征的重要体现,只有保障法律的与时俱进才能更好地发挥法律的作用,达到应有的打击犯罪的法律效果。针对新形势下的犯罪法律作出调整也是必须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章浩律师,手机:13813082499

@章浩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4年通过司法考试,2016年2月获得律师执业证。独立处理诉讼业、非诉讼业法律事务,代理多起合同纠纷,...More>>

·事实劳动关系认定的标准是什么?
      现下由于法律意识的淡薄,在实践中劳动者不知道要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者用人单位未提醒故意不签订劳动合同,事实上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从......


·醉酒驾车以危险方法公共安全的规定是什么?
      醉酒驾车以危险方法公共安全的规定是什么?醉酒驾车以危险方法公共安全的规定是在《刑法修正案(八)》施行前属于行政违法,在《刑法修正案(八)》施行后一......


·在派出所被监视居住犯法吗?
      一、在派出所被监视居住犯法吗?在派出所被监视居住是犯法的。根据新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检察院为了保证侦查、起诉工作的顺利进......


·帮人盗墓刑法规定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一、帮人盗墓刑法规定会受到怎样的处罚?帮人盗墓会受到被判处三年的有期徒刑的处罚,此时该民事主体在盗墓的行为之中属于从犯,虽然并不是组织该违......


·2018年哈尔滨工伤赔偿标准有哪些项目?
      2018年哈尔滨工伤赔偿标准有哪些项目?工伤赔偿具体包括:医疗费用、伙食补助费、康复费用、后续治疗费用、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


·拒执罪刑拘会判多久?提起刑事自诉的条件是什么?
      日常生活中,往往会碰到拒绝履行法院判决责任的情况,这种情况在法律上成为拒执罪。如果被执行人拒绝承担相应责任和履行义务,那么法院强制执行。那么......


·房地产工程承包合同怎么写?
      众所周知,所有建筑工程在施工中都会面临需要发包方与承包放签订相关协议,共同推动工程质量的优化。那么房地产工程承包合同怎么写呢?其实这与其他建......


·取保候审不批捕缓刑几率大吗?
      一、取保候审不批捕缓刑几率大吗?从司法实践来看,只有罪轻的可以办理取保候审,争取缓刑的机会就大一点,但不是必然,因此在取保候审之后判刑的话被判......


·涉嫌醉驾可能面临什么处罚?
      涉嫌醉驾可能面临什么处罚?机动车驾驶员在驾驶过程中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等于80毫克/100毫升时,认定为醉驾。醉驾的,涉嫌危险驾驶罪,处1-6个月的拘......


·离婚后新生儿上户口可以跟着父亲吗?
      离婚后新生儿上户口可以跟着父亲吗?一、离婚后新生儿上户口可以跟着父亲吗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夫妻离婚后,新生儿上哪一方的户口,可以......


·工程质量的自控主体包括哪些?
      工程质量的自控主体包括哪些?我们的社会环境是由各项工程所组建而成的,所以与工程相关的各质量主体都会采取适当的措施,对会影响工程质量的因素加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章浩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813082499
13813082499
点击这里给章浩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