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浩律师
章浩律师法律网
19.nj64.com
南京章浩律师电话13813082499

非婚生子女抚养权归谁 如何争取抚养权

非婚生子女也就是人们常说的私生子,通常在男女之间不具有合法婚姻关系的时候,生育的子女就属于非婚生子女。但对于非婚生子女,其实我国也是与婚生子女一视同仁。那在他们的夫妻解除关系的时候,非婚生子女抚养权归谁呢?我们一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非婚生子女抚养权归谁
  
  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依照此法条可以看出,法律对非婚生子女实行平等对待的政策,非婚生子女同样享有受父母抚养教育的权利。因此,当处理非婚生子女抚养权问题时,也会参照法律规定的如下一般标准:
  
  1、哺乳期内的子女由母亲抚养为原则。依据最高人民法院1993年11月3日颁发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条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如果母亲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另外,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2、哺乳期后的子女由谁抚养的问题。首先应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情况判决。如果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上述意见第3条和第4条的规定,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于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5)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3、如果子女是已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父母双方对于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时,根据上述意见第5条的规定,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4、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二、如何争取非婚生子女的抚养权
  
  由于父母没有合法的婚姻关系,非婚生子女往往让许多人“另眼相看”,承受着不该承担的压力。那么,为了亲自抚育非婚生子女,给孩子更多的关爱和温暖,当事人需要多照顾孩子,与孩子增进感情。同时,需要从以下方面收集证据,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1、证明自己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
  
  2、证明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
  
  3、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
  
  4、另一方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5、已方收入稳定、对方收入不稳定长期离家不回;
  
  6、对方有不良嗜好、赌博、酗酒、吸毒等恶习;
  
  7、已方思想品德好、对方对离婚存在过错的。
  
  上文中已经为您做出了介绍。通常由父母协商之后确定,要是无法协商一致而产生争议的话,则也是可以就这个问题向法院提起诉讼。但如果男女因为解除同居关系而产生争议,从而向法院起诉的话,则此时法院是不会受理案件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章浩律师,手机:13813082499

@章浩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4年通过司法考试,2016年2月获得律师执业证。独立处理诉讼业、非诉讼业法律事务,代理多起合同纠纷,...More>>

·生前父母怎么对儿子立遗嘱?
      生前父母怎么对儿子立遗嘱?生前父母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基于下列法律规定的形式来遗嘱处理。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规定:第一千一百三......


·防控疫情期间工资如何计算
      防控疫情期间工资如何计算?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


·离婚后的经济帮助可以作为债权继承吗
      离婚后的经济帮助可以作为债权继承吗一、离婚后的经济帮助可以作为债权继承吗离婚后的经济帮助不可以作为债权继承。1、经济帮助的性质。经济帮助......


·骨折司法鉴定的时间是什么时候
      涉及到诉讼活动中的很多证据想要拥有“呈堂证供”的资格,就需要做相关的司法鉴定,通过科学手段证明其准确性,证明其可靠性之后,才能真正作为证据。......


·工程质量问题的处理方法是怎样的
      工程质量问题的处理方法是怎样的建筑工程竣工以后,关于工程质量的验收问题,有的时候工程质量如果存在瑕疵的话,不一定就是因为人为的原因影响的。因......


·拒不认罪的表现有哪些?
      法院审理刑事案件的时候,会综合各种因素判刑,大部分犯罪分子在压力之下都会认罪伏法。有些犯罪分子执迷不悟,在法院审理过程中还拒绝认罪,对于这种......


·三年以上的违建强拆吗
      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建筑确实不能拆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如果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


·安排加班之后不给加班费该怎么办
      安排加班之后不给加班费该怎么办单位不给加班工资,劳动者追讨加班工资要灵活选择途径。1、协商。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解决,一般来说,如果单位不愿支付......


·提交给税务局的收据涉嫌偷税漏税会被公安机关侦查吗?
      提交给税务局的收据涉嫌偷税漏税会被公安机关侦查吗?提交给税务局的收据涉嫌偷税漏税会被公安机关侦查,如果是涉嫌逃税的,则根据《刑法》第二百零一条......


·租赁物有缺陷出租人承担责任吗?
      租赁物有缺陷出租人承担责任吗?租赁物有缺陷出租人如果在没有尽到提醒的义务的情况之下,需要承担责任。在实践中,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


·个体经营户注销手续有哪些?
      个体经营户注销手续有哪些?一、个体户注销需要办什么手续,流程是怎样的?按照《税务登记管理办法》规定,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章浩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813082499
13813082499
点击这里给章浩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