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浩律师
章浩律师法律网
19.nj64.com
南京章浩律师电话13813082499

发生债务纠纷后要怎么打官司

发生债务纠纷后要怎么打官司一般情况下,很多债务纠纷的发生都是由于债权人追债而债务人无视债权人的追债行为,拒不偿还债务引起的。此时,债权人可以通过打官司的方式来追债。具体来说,发生债务纠纷后要如何打官司呢?不管什么诉讼,最重要的都是证据的提供,那么债务纠纷诉讼应提供哪些证据呢?对于这两个问题的具体内容,本文将详细为您介绍。
  一、发生债务纠纷后要如何打官司
  债务纠纷案件,是指当事人因债务关系发生纠纷,或因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债务而另一方起诉到法院的一种民事案件。随着市场经济迅速发展,随之而来的债务纠纷也明显上升。打官司也就是提起诉讼,提起诉讼的一方当事人必须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即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递交诉状。若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债务纠纷官司诉状可以按照一般民事诉状的格式书写。在事实和理由部分着重写明双方当人之间债务关系存在的依据,债权债务关系成立的事实,被告方未履行义务的事实依据等。在诉讼请求部分应写明请求人民法院判令履行债务的数额及方式等。
  二、债务纠纷诉讼应提供哪些证据?
  因债权债务纠纷起诉至法院时,应提供与债务案件有关的证据为:(1)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借据、收据、借贷合同等,或者与案件无利害关系的两个以上证人证明,或者其他证据线索。(2)担保书原件,或者负连带责任人的基本情况,以及他们现实经济状况和偿还能力的证据。(3)抵押物的名称、数量、规格、质量及价款数额等到情况的证明。(4)债务人逾期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者其他违反民事合同行为,以及债务人现实经济状况和偿还能力的证据。(5)要求追回的抵押物的名称、数量、存放地点的证据等。写好诉状,然后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与债务人发生债务纠纷后,作为债权人,如果您决定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的,您就要提供齐全相关的证据资料,否则您将很有可能会败诉,还要承担诉讼费用,得不偿失。为了避免这样的情况出现,建议您在起诉时能够多咨询一下债权债务方面的专家律师,为诉讼做好万全的准备。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章浩律师,手机:13813082499

@章浩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4年通过司法考试,2016年2月获得律师执业证。独立处理诉讼业、非诉讼业法律事务,代理多起合同纠纷,...More>>

·什么是洗钱罪 具体怎么进行处罚
      一、什么是洗钱罪洗钱罪是指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违......


·两地分居老公出轨怎么离婚
      现在很多夫妻都是两地分居的,有的是因为工作的原因分居在两地,夫妻分居是很容易导致出轨的,夫妻双方有互相忠诚的义务,不得背叛彼此的感情。如果一......


·认定违章建筑的是哪一个政府部门?
      根据《城市规划法》的规定,违章建筑的认定,是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职权范围,判断某一建筑是否属于违章建筑,必须由房屋所在地的城市规划行政主管......


·根据法律规定劳务扣税能申请退税吗?
      根据法律规定劳务扣税能申请退税吗?根据法律规定劳务扣税能申请退税,只要符合个人所得税退税条件即可。纳税人因各种原因误交税款。(如:重复交纳扣缴......


·招标程序违法行为及其处理规则是怎样的
      招标程序违法行为及其处理规则是怎样的?招标是具有法律特征的行为,鉴于此招标投标应作具体的要求和更加严格的限制,维持正常的秩序,保证其投标的公......


·对单位造成名誉权损害如何维权?
      对单位造成名誉权损害如何维权?对于受害人名誉利益损害可以通过判令侵权人采取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的适当措施予以救济,但当采取这些措施不足以完全恢复......


·《公司法》关于关联交易的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关于关联交易的规定是什么《公司法》关于关联交易的规定是什么?(一)、关联交易的概念和种类1、概念。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是附属公......


·骂人名誉权受到侵犯怎么处理
      骂人名誉权受到侵犯怎么处理1、公民的名誉权受到侵害可以要求侵权人终止侵权行为;2、公开赔礼道歉,公开消除侵权行为所造成的不良影响,恢复名誉;3、要......


·最新无证驾驶怎么处理
      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或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由公安......


·德州市征地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
      德州市征地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济南、济宁、德州市调整征地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


·劳动能力鉴定的程序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所以职工在工伤认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章浩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813082499
13813082499
点击这里给章浩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