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浩律师
章浩律师法律网
19.nj64.com
南京章浩律师电话13813082499

缓刑期间的考察机关是哪个

一般针对被判拘役和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罪犯,才是有机会在判刑的同时适用缓刑的,当然缓刑也有相应的考验期,而在考验期内就会由专门的机关进行考察。那法律中规定罪犯在缓刑期间的考察机关是哪个呢?下文中我们为你解答这个问题。
  
  一、缓刑的考验期是多久
  缓刑犯是暂缓执行原判刑期,暂不执行原判刑罚不是一缓了之,还有一个考验的问题,即依法为缓刑犯设置一定的考验期,并在该考验期内为其设定了一定的法定义务。关于缓刑犯的考验期。有期徒刑缓刑的考验期为:原判刑期≤考验期限≤5年(但同时不少于1年);拘役缓刑的考验期为:原判刑期≤考验期限≤1年(但同时不少于2个月)
  二
  、缓刑期间的考察机关是哪个对缓刑犯的考察,应由公安机关进行,缓刑犯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配合。公安机关作为考察工作的组织者,不仅应将缓刑犯列为重点人口依法进行管理,并确定考察单位和考察措施,还应负责领导和监督各单位和基层组织对缓刑犯的考察工作,并给予方针政策上的指导。配合考察的单位和基层组织除应建立相应的考察机构、指定专职人员外,还应认真地做好具体的、适当的帮教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对缓刑犯进行帮教工作,与他们谈心、交流、关心和督促其自觉改造,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缓刑考察情况。考察的内容,主要就是看他在考验期内是否再犯新罪和是否遵守缓刑人员应当遵守的规定。所谓“新罪”,是指符合犯罪构成要件的一切罪行,包括故意犯罪和过失犯罪、同种罪和不同种罪、较重的罪和较轻的罪等等。如果缓刑犯在缓刑期间没有再犯新罪,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综上,我们了解了缓刑期间的考察机关是公安机关,但此时往往也会要求缓刑犯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配合。如果缓刑人员在考验期内违反了相关规定或者再犯新罪、发现漏罪的话,那此时就是会被撤销缓刑,然后根据具体的情况作出下一步处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章浩律师,手机:13813082499

@章浩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4年通过司法考试,2016年2月获得律师执业证。独立处理诉讼业、非诉讼业法律事务,代理多起合同纠纷,...More>>

·男方把女方赶出门算遗弃罪吗?
      在结婚后,夫妻双方对外需要共同承担债务、共同分享债权,对内需要互相帮助,不得殴打、咒骂对方,也不得遗弃对方,若发生遗弃行为并构成遗弃罪的,实......


·行政执法中应回避情形包括哪些?
      行政执法中应回避情形包括哪些行政执法人员在履行上述职责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与当事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


·2023共同教唆犯是指什么?
      一、共同教唆犯是指什么教唆犯是以劝说、利诱、怂勇、收买、威胁以及其他方法,将自己的犯罪意图灌输给本来没有犯意的人,使他人决意实施自己所劝说、......


·继承权公证书样本
      在对遗产继承的时候,继承人需要向公证机关提交继承权公证书,由公证机关来证明继承权的合法有效。那么您知道继承权公证书怎么写吗?继承权公证时需要提......


·职务侵权的归责原则与民事责任是什么?
      职务侵权的归责原则与民事责任是什么一、职务侵权的归责原则与民事责任是什么1、行为主体必须是国家机关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行为主体的行为必......


·我们大家都知道
      我们您都知道,剐蹭是新手车主经常遇到的问题,一般修复起来并不麻烦,但是如果是由对方剐蹭,应该要求对方支付一定的费用,有人认为对方应该支付误工......


·财 产 协 议
      财产协议甲方:,男,身份证号码:乙方:,女,身份证号码:甲乙双方为明确婚前、婚后双方财产所有权及其他与财产权益相关的事宜,防止今后......


·一、民事诉讼状范文离婚财产清单的内容有哪些?
      一、民事诉讼状范文离婚财产清单的内容有哪些?我国的《民事诉讼法》规定:起诉状应当记明如下事项:1、要写明原告和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


·奸淫未成年少女要怎样定罪
      奸淫未成年少女定罪如下:如果奸淫的未成年少女不满十四周岁,那么就成立奸淫幼女罪,已满十四周岁,就触犯强奸罪。奸淫幼女的行为对象是不满14周岁的......


·离婚后变更离婚协议的方式有哪些?
      离婚后变更离婚协议的方式有哪些?夫妻都是在签订完毕离婚协议书以后,才前往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的。按照法律规定,夫妻协议离婚时,不仅需要携带离婚协......


·土地承包合同的备案的法定依据是什么?
      土地承包合同的备案的法定依据是什么?现在很多农村都偶大量闲置土地,有些人为了扩大生产,往往会通过土地承包的方式获得承包经营权。按规定,双方要......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章浩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813082499
13813082499
点击这里给章浩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