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浩律师
章浩律师法律网
19.nj64.com
南京章浩律师电话13813082499

不服工伤认定申请书 用人单位应该怎么办?

在现代社会里,工伤纠纷很常见。很多人都知道遭遇工伤后都要去进行工伤认定,但是很多人也会对工伤认定的结果不满,那么如果不服工伤认定申请书 用人单位应该如何申诉呢?怎样能更好地维护自身的权益呢?下面是我们整理的关于这方面的资料,来为您解答疑惑。
  
  
  
  
  
  《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
  
  (二)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
  
  (三)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
  
  (四)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
  
  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法向法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行为。
  
  一、对《工伤认定决定书》不服的救济
  
  (一)行政复议:
  
  (1)申请人—
  
  ①用人单位;
  
  ②受伤职工或直系亲属;
  
  ③工会组织。
  
  (2)被申请人——作出工伤认定的劳动部门。
  
  (3)行政复议机关—
  
  ①作出工伤认定的劳动部门的上一级劳动部门
  
  ②作出工伤认定的劳动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
  
  (4)申请复议期限—
  
  ①不予受理:收到不予受理决定之日起60日内。
  
  ②对工认定结论不服:收到工伤认定结论之日起60日内。
  
  ③逾期不作工伤认定:期满后60日。
  
  (5)复议申请提交的材料—
  
  ①复议申请书。
  
  ②工伤认定机构做出的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的决定书或工伤认定决定书。
  
  ③申请工伤认定时提交的相关材料。
  
  (6)行政复议的受理——收材料之日起5日内。
  
  (7)行政复议的审理与决定——受理之日起60日内。
  
  (二)行政诉讼:
  
  1、受理的三种情况:
  
  ① 对劳动部门的不予受理或工伤认结论不服。
  
  ② 对行政复议不服。
  
  ③ 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复议决定。
  
  2、起诉期限:
  
  直接起诉为收到不予受理或工伤认结论之日起3个月内;经复议的为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15日内。
  
  二、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不服的救济
  
  在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鉴定结论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后,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在这里,需要注意三点:
  
  (1)申请鉴定的单位或个人指的是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或工伤职工所属的用人单位。在劳动能力鉴定的初次申请是他们中的一方所提出时,在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后,未提出初次申请的他方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不服的,也应当有权提出再次鉴定申请,这是保护其自身合法权益的需要。
  
  (2)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不能申请劳动仲裁或以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为这种事项不属于劳动争议,不属于人民法院民事诉讼主管的范围。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只能通过向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来寻求救济。
  
  (3)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对此,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不得再次申请鉴定,亦不得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就再次鉴定申请作出最终的鉴定结论后,应当履行对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的送达义务。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知道如果是不服工伤认定申请书 用人单位可以采取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方法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而如果是对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不服又是另当别论。当然,您要根据自身具体的案例来具体分析,倘若还有其他疑问的话,可以咨询我们的律师为您解答。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章浩律师,手机:13813082499

@章浩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4年通过司法考试,2016年2月获得律师执业证。独立处理诉讼业、非诉讼业法律事务,代理多起合同纠纷,...More>>

·犯罪分子盗墓法律怎么判罚?
      犯罪分子盗墓法律怎么判罚?根据刑法第328条第1款之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


·进行房屋买卖的时候,当事人一般会就交付房款、交付房屋的时间做
      进行房屋买卖的时候,当事人一般会就交付房款、交付房屋的时间做出约定,而要是一方没有按照约定好的时间履行自己的义务,那就会构成违约。实践中,要......


·解除劳动合同一般分为三种情形
      解除劳动合同一般分为三种情形,一种是劳动者要求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第二种是劳动者要求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第三种是双方经过友好协商解除劳......


·违法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赔偿金是多少
      违法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赔偿金是多少1、若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若......


·公司债券和股票转让的区别在哪
      公司债券和股票转让的区别在哪公司不仅能发型债券也能够发行股票,而且按照规定公司债券和股票转让也是可以的。这也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政策的灵活性。......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能否更改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能否更改离婚后可以变更抚养关系。判决子女抚养权的归属,是以有利于保护子女的利益为原则的,如果出现了不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情形......


·商标权侵权认定是怎样的
      商标权侵权认定是怎样的说起商标权侵权认定,其实也就是对实际的商标侵权行为进行认定。实践中,只有先对具体行为作出了认定,然后才能追究行为人的法......


·许多人在外打拼,无非是想要买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可以享受到与
      许多人在外打拼,无非是想要买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可以享受到与当地居民同等的权利。但现实中仍然会有许多人因买不起房子而选择租房。房地产租售同权......


·检察院不批捕取保候审还需要办理吗?
      一、检察院不批捕取保候审还需要办理吗?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


·商标权的取得时间是多久
      商标权的取得时间是多久我们知道要是申请注册商标的话,这是一个比较漫长的过程,在此期间容易发生商标侵权事件,因此申请人都很想知道商标权的取得时......


·附带民事诉讼程序是怎样的?
      附带民事诉讼程序是怎样的?附带民事诉讼程序(一)人民法院受理刑事案件后,应当告知遭受物质损失的被害人或者其他依法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有......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章浩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813082499
13813082499
点击这里给章浩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