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最新司法解释有哪些?
1、《刑法》第一百六十四条【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对外国公职人员、国际公共组织官员行贿罪】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为谋取不正当商业利益,给予外国公职人员或者国际公共组织官员以财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2、对公司、企业人员行贿案(《刑法》第164条)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以财物,个人行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单位行贿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应予追诉。
二、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量刑标准
1、自然人犯本罪,给予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给予外国公职人员、国际公共组织官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对于罚金的数额,法律未作明确规定,我们认为应主要根据行贿的数额和情节来确定。对于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自由刑处罚,主要根据职责权限的大小和在行贿中所起的作用大小来确定。
3、免除或减轻刑事责任的特别规定
本条第3款对本罪的减轻处罚或免除处罚的情节作了特别规定。减轻或免除处罚的情节是指行贿人在行贿行为未被追诉前,主动交待其行贿行为的,也即在行贿行为未被追诉前有行贿自首行为的,可以减轻或免除处罚。这里,不管犯罪轻重,只要有自首行为的,均可以减轻或免除处罚。
总的来说,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是指为不正当利益的获取,所带给公司、企业的员工以钱财额度较大的行为。如有疑问欢迎咨询本站站,会有专业律师为你解答。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章浩律师,手机:13813082499
@章浩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4年通过司法考试,2016年2月获得律师执业证。独立处理诉讼业、非诉讼业法律事务,代理多起合同纠纷,...More>>
·劳动法规定产假后能辞退员工吗
劳动法规定产假后能辞退员工吗一、劳动法规定产假后能辞退员工吗?不能,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2条之规定,劳动者有以下情形的,用人单位不得裁减:......
·过错推定原则四个要件是什么?
过错推定原则四个要件是什么?侵权责任法第六条第二款规定:“根据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这是......
·醉驾拘役是在哪里处罚拘役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醉驾拘役是在哪里处罚拘役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拘役我国刑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处罚种类。拘役是短期剥夺犯罪人自由,就近实行劳动的刑罚方法。拘役由公安......
·大学生劳动合同什么时候可以签?
一、大学生劳动合同什么时候可以签应该从入职后第一个月就开始签订劳动合同,只要员工入职,并且满一个月,用人单位就必须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离婚法院传票不去有什么后果
夫妻中一方向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的,此时法院受理了案件,则需要尽快将离婚起诉状和传票送达给被告人,但有的被告人在收到了法院传票之后,却不按时出......
·年最新湖北省天门市征地补偿标准
年最新湖北省天门市征地补偿标准最新湖北省天门市征地补偿标准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复了湖北省国土资源厅报批的征地补偿安置倍数和修正系数,以及青苗......
·用人单位如何合法的安排加班
用人单位如何合法的安排加班《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
·丢失土地使用证怎么补办
对于拥有土地使用权的人来说,土地使用证是非常重要的,一旦丢失了,就要及时去办理,以免落入到不好的人手里。那么问题来了,大家知道土地使用证怎么......
·公司车辆违章怎么处理?
公司车辆违章怎么处理?随着社会的发展,交通工具也在不断的革新换代,如今的人民生活水平在不断的提高,家家户户都可以买的其轿车,带来的一个严重......
·一、考驾照期间醉驾能不能继续考试?
一、考驾照期间醉驾能不能继续考试?考驾照期间醉驾涉嫌刑事犯罪,5年内禁考。相关知识:饮酒驾驶: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
·民用住宅土地使用年限的依据是什么
城市居民居住的住宅当初在修建的时候占用的也是属于国有土地资源的,但实际上很多人潜意识当中自己购买了这套住宅以后从来都没有考虑过土地权归属的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