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浩律师
章浩律师法律网
19.nj64.com
南京章浩律师电话13813082499

交通事故工伤认定需要什么材料

交通事故工伤与一般的工伤其实还是存在很多不同之处,就包括认定条件、标准、材料上面,因此当事人认定不同类型的工伤事故,就需要提前做好准备才行。那其中交通事故工伤认定需要什么材料呢?可能很多人都不是很了解,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探讨一下吧。
  
  一、交通事故工伤认定需要什么材料
  
  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组织调查取证时,单位和有关职工或者亲属应当积极配合,如实提供以下材料:
  
  1、填写《苏州市职工申请工伤认定登记表》;
  
  2、工伤职工《身份证》;
  
  3、《劳动合同书》或者证实劳动关系存在的有关材料;
  
  4、单位参加当地工伤保险按时足额缴费的凭证和参保职工花名册;
  
  5、伤害在事故前的健康状况材料;
  
  6、医疗机构对本次伤情的诊断材料或者职业病诊断书;
  
  7、 事故调查材料;
  
  (1)属于生产性职工伤亡事故范围的,需提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供的有关调查材料;
  
  (2)属于道路交通事故范围的,需提供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作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的,需提供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文书性证明材料;
  
  (3)属于工作紧张突发疾病的,需提供工作紧张的证明材料、发病现场情况和工伤认定前对第一次抢救治疗后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结论;
  
  (4)属于旧伤复发的需提供原工伤认定材料和现伤情与原工伤有直接关联的证明材料;
  
  (5)属于因工外出期间失踪的,需提供由单位法人代表签章的因公出差证明和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结论;
  
  (6)属于其他工伤范围的,需提供事故现场勘查材料;
  
  (7)工伤认定的其他必需材料。
  
  二、苏州市交通事故工伤如何申报
  
  1、单位职工因工伤害(含交通事故引起的工伤和旧伤复发)或者职业病确诊之日起,应及时向参加工伤保险关系所在地的市、县级市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报告,十五日内(不论是否治疗终结)及时填写《苏州市职工申请工伤认定登记表》,申请工伤认定。
  
  2、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接到单位工伤报告后,应组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等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取证,并在事实调查清楚后的七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认定工伤的决定。
  
  被认定为工伤的,签发《苏州市职工工伤认定通知书》。
  
  特殊情况可以延长,但不得超过30个工作日。
  
  工伤可能出现伤残情况,当然要是比较严重的话,则就会导致劳动者的死亡,那此时进行的就不再是工伤认定,而应该是工亡的认定了。在交通事故工伤中其实也是可能出现死亡的情况,此时也要做出专门的认定,才能构成工亡的情况。具体交通事故工伤认定需要什么材料,这是申请进行交通事故工伤认定需要先搞清楚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章浩律师,手机:13813082499

@章浩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4年通过司法考试,2016年2月获得律师执业证。独立处理诉讼业、非诉讼业法律事务,代理多起合同纠纷,...More>>

·无人员伤的交通事故赔偿交通费包括误工费吗?
      无人员伤的交通事故赔偿交通费包括误工费吗车祸没有造成人员伤亡的,一般不需要承担误工费用,但如果无责任方需要处理交通事故造成不能正常工作的,可......


·从属性是劳动关系的本质特征案例
      从属性是劳动关系的本质特征案例2008年5月,谭某经人介绍认识了李某,开始驾驶登记在江苏省常州市国宇旅游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旅游公司)名下的苏......


·醉驾5年怎样可以提前获得驾照醉驾5年无论怎么做都
      醉驾5年怎样可以提前获得驾照醉驾5年无论怎么做都不可以提前获得驾照。醉驾一般最轻的处罚就是吊销驾照并且不能在五年内进行申请驾照,我国的相关法规......


·夫妻共同财产的司法解释
      夫妻是两个人,所以财产有个人财产和共同财产。我国对夫妻个人财产和共同财产都有详细的划分,那么夫妻共同财产的司法解释有哪些呢?对于这个问题,我们......


·乙方一次性先交 月度租金纯收 元
      乙方一次性先交月度租金纯收元,以后按每月度交租。如超期天不交租金,屋主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在租赁期内未经得同意,不得转租他人。二、乙方要......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找谁?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找谁?“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也就是所谓的“离职证明”,作用主要是证明你已经和该公司解除劳动关系,是在你原单位开具的,上面只需要你......


·阻碍执行职务怎么样处罚
      阻碍执行职务怎么样处罚阻碍执行职务如何处罚要看严重程度,阻碍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务的,给予治安处罚,叫阻碍执行职务,以暴力方法阻碍执行职务的......


·购买假币罪判刑标准是怎样的?
      购买假币罪判刑标准是怎样的?购买假币罪判刑标准具体如下:《刑法》第一百七十一条出售、购买伪造的货币或者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运输,数额较大的,处......


·什么算泄露公司机密的行为 一、什么算泄露公司机密的行为?
      什么算泄露公司机密的行为一、什么算泄露公司机密的行为?1、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2、披露、使用或者允许......


·根据民法总则规定监护人应当按照什么原则进行监护
      根据民法总则规定监护人应当按照什么原则进行监护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民法总则》将被废止。一、根据《民法典》规定监......


·一般社会抚养费能不交吗?
      我们知道人口问题已经成为世界性的重大问题,因为人口过多必然会给自然环境带来一定的压力,我国长期以来实行的是计划生育政策,可以从效果来看出有明......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章浩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813082499
13813082499
点击这里给章浩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