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婚姻离婚财产分配是怎么规定的?
一、异地婚姻离婚财产分配是怎么规定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4条、第9条规定: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该为夫妻共同财产。对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产生的实际需要和财产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对于分居两地的夫妻,在分割财产时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为各自所有。对所分财产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二、夫妻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2)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3)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或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时可以请求对方退还彩礼。(4)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以给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5)对夫妻共同经营的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植业等,离婚时应从有利于发展生产、有利于经营管理考虑,予以合理分割或折价处理。(6)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过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增殖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得的份额,由房屋所有人折价补偿给另一方。(7)借婚姻关系索取的财物,离婚时,如结婚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对取得财物的性质是索要还是赠与难以认定的,可按赠与处理。(8)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抚养子女或无过错方等原则分给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该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在双方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9)离婚时一方所有的知识产权尚未取得经济利益的,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根据具体情况对另一方予以适当的照顾。(10)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离婚时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财产抵偿的,不予支持。无论夫妻在结婚之后是否共同生活,双方在婚后的收入都属于共同财产,而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夫妻的共同财产在离婚之后应均等分割,所以,异地婚姻在离婚时的财产也应遵循这一原则。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章浩律师,手机:13813082499
@章浩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4年通过司法考试,2016年2月获得律师执业证。独立处理诉讼业、非诉讼业法律事务,代理多起合同纠纷,...More>>
·租房纠纷中介的责任包括什么
租房纠纷中介的责任有哪些房屋中介的法律责任包括以下三点:1.因中介机构职员的过错给承租人造成的损失中介公司的职员因过错给承租人造成了损失,承租......
·国家赔偿法赔偿金额标准是怎样的?
一、国家赔偿法赔偿金额标准是怎样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检察厅2019年5月15日下发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检察院办理自身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国家赔偿案......
·合同法上违约责任的免责事由有几种
合同法上违约责任的免责事由有几种一、合同法上违约责任的免责事由有几种合同法上的免责事由可分为两大类,即法定免责事由和约定免责事由。法定......
·对于欠钱不还一直拖延怎么办?
对于欠钱不还一直拖延怎么办?当遇到欠钱不还的情况,作为债权人先不要着急,首先应该与对方进行协商还款的事宜。如果对方拒不还款的,可以找到律师询问......
·医疗损害赔偿代理词是怎样的
医疗损害赔偿代理词是怎样的一、医疗损害的含义医疗损害是指因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故意或过失(即医疗过错),而对就医患者造成身体上或精神上的......
·离婚取证调查有什么方式
离婚取证调查有什么方式1、当事人自己取证。通常情况下,离婚案件的证据都由当事人自己取证。自己想要什么,就要举出家庭或者对方有什么的证据。比如,......
·合同违约金的上限是多少?
合同违约金的上限是多少?一、合同违约金的上限是多少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违约金过高的比较标准为守约方的实际损失,如上所述,实......
·我国企业组织机构是什么?
我国企业组织机构是什么?一个企业的内部高效运转、取得良好绩效的先决条件都在于组织机构,而组织机构在一个企业内是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也是必要的......
·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是多少钱
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是多少钱取消了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一人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的限制,理论上可以说”一元开办公司“。根据......
·企业破产资产低于注册资本多少?
企业破产资产低于注册资本多少?公司是否要破产和注册资本没有关系,只和是否资不抵债有关。尤其是2014年工商注册改革,注册公司实行认缴制后,注册资本......
·买卖合同纠纷产品质量反诉需要在什么时间段提出
买卖合同纠纷产品质量反诉需要在什么时间段提出?被告必须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起反诉,以保障原告的的答辩权利,并且便于法院在开庭之前确定案件的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