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浩律师
章浩律师法律网
19.nj64.com
南京章浩律师电话13813082499

抢夺罪刑事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抢夺罪刑事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抢夺罪是我国刑法明文规定的犯罪之一,抢夺他人的财物,构成抢夺罪是要被判处刑罚的。那你知道我国法律对抢夺罪的立案标准是如何规定的吗?我们将在下文介绍抢夺罪的刑事立案标准,详情请阅读下文。
  
  一、抢夺罪刑事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
  
  第一条 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如下:
  
  (一)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1000元至3000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
  
  (二)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3万元至8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
  
  (三)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20万元至40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
  
  
  第二条 抢夺公私财物达到本解释第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数额较大”的标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以抢夺罪从重处罚:
  
  1、抢夺残疾人、老年人、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的财物的;
  
  2、抢夺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等款物的;
  
  3、一年内抢夺三次以上的;
  
  4、利用行驶的机动车辆抢夺的。
  
  抢夺公私财物,未经行政处罚处理,依法应当追诉的,抢夺数额累计计算。
  
  抢夺罪是数额犯,刑法规定,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即构成犯罪,可以立案追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
  
  (一)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1000元至3000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
  
  (二)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3万元至8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
  
  (三)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20万元至40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
  
  二、抢夺罪的构成要件是怎样的
  
  1、主体特征
  
  抢夺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是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年.自然人均可构成本
  
  罪。
  
  2、主观方面
  
  抢夺罪的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且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目的。
  
  3、客体特征
  
  抢夺罪侵害的客体是公私财产的所有权。抢夺罪的犯罪对象是公私财物。
  
  4、客观方面
  
  抢夺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乘人不备,公然抢夺他人财物的行为。但行为人公然夺取财物时并不使用暴力、胁迫等侵犯被害人人身的手段行为,而是针对被抢夺财物使用强力,使其脱离被害人的控制而占为己有。
  
  三、抢夺罪应注意的事项有哪些
  
  1、抢夺罪的犯罪对象仅限于可移动的财物。我国刑法对抢夺罪的对象没有明确限定为可移动的财物,但从本罪系当场夺取财物这一特色来分析,抢夺的财物只能是可移动的财物。
  
  2、抢夺罪的犯罪对象包括财物持有人合法取得的财物,也包括其非法取得的财物。
  
  3、抢夺罪的犯罪对象不包括:枪支、弹药、爆炸物;国家机关? 文、证件、印章;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国有档案。对于军职员来说,武器装备和其他军用物资,也不能成为本罪的犯罪对象。抢上述对象,按刑法有关规定定罪处罚。
  
  抢夺罪分为抢夺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抢夺的数额不同,判处的刑罚会有所差异。我们还要提醒您,由于抢夺罪侵犯的是他人的财产权,因此不论抢夺的财物是合法的还是非法的,都会构成抢夺罪的。如果你还有疑问,建议来电咨询网站的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章浩律师,手机:13813082499

@章浩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4年通过司法考试,2016年2月获得律师执业证。独立处理诉讼业、非诉讼业法律事务,代理多起合同纠纷,...More>>

·民事合同生效要件
      民事合同生效要件民事合同生效要件:《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合同成立并非等于合同生效,因为只有依法成立......


·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设定和变更怎样办理?
      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设定和变更怎样办理?在生活中,如果土地使用权的所有人发生产权转移的情形的话,是需要办理变更手续的。只有进行办理变更手续后才会受......


·追加抚养费诉讼的证据有哪些?
      根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父母离婚后,没有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应当按月支付一定数额的抚养费给另一方。在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经济条件恶化或者另一......


·工商行政处罚多长时间作出?
      工商行政处罚多长时间作出?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工商部门对违法案件,适用一般程序处理的案件应当自立案之日起九十日内作出,简易程序是当场作出。根据......


·保险合同和其他合同相比有哪些特征
      (一)保险合同是双务合同保险合同作为一种法律行为,一旦生效,便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各方当事人均负有自己的义务,并且必须依协议履行自己的......


·分公司如何与他人签订合同?
      分公司如何与他人签订合同?分公司与他人签订合同需要与对方协商各项事宜,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淄博征地补偿标准2023是怎样的?
      淄博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征收农民土地,必然会对农民的生活带来影响,所以政府在征收土地的同时,还要按照国家规定,给农民相应的补偿,确保农民......


·当事人败诉后法律援助还可以上诉吗?
      当事人败诉后法律援助还可以上诉吗?一、败诉后法律援助还可以上诉吗?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可以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提交上诉状,法律没有规定法......


·欠钱没有钱还被起诉了怎么办?
      欠钱没有钱还被起诉了怎么办?1、暂时无力偿还债务,可以与债权人协商分期还款,延期还款或者减免债务。2、如果对方不同意延期或者减免债务,要起诉债......


·借条和欠条的关联有哪些共同之处
      借条、欠条都是某种手续、凭证,都是证据,权利人都可以拿着欠条或者借条当作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这是借条、欠条的相同之处,但是我们不能把借条等同......


·对于不同行业商标侵权吗?
      对于不同行业商标侵权吗?商标分类表把商标分为45个大类,每个类别,甚至类别中的每个子类都是相互独立的,商标在哪个类别中的哪些商品上注册成功,就只......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章浩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813082499
13813082499
点击这里给章浩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