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浩律师
章浩律师法律网
19.nj64.com
南京章浩律师电话13813082499

精神病患者离婚财产分割原则是什么?

有些离婚案件比较特殊,当事人一方是精神病患者,由于精神病患者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因此在处理离婚财产分割的时候,相对比较麻烦。经过监护人变更,精神病患者的亲属可以帮助其处理财产分割。那么精神病患者离婚财产分割原则是什么?下面我们来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精神病患者离婚财产分割原则是什么?
  与精神病人离婚时的财产分割,原则上应该一人一半,但是需要考虑精神病人一方离婚后的生活问题,通常会多给与部分的补偿。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毕竟从习惯势力上、从传统因素的影响所造成的障碍上、从妇女的家务负担、生理特点上讲,离婚后一般妇女在寻找工作和谋生能力上也较男子要弱,更需要社会给予更多的帮助。同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以发挥物的使用价值。不可分物按实际需要和有利发挥效用原则归一方所有,分得方应依公平原则,按离婚时的实际价值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二、精神病患者如何提出离婚诉讼?
  精神病患者属于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而配偶又是其法定的监护人,所以,一方在提出离婚诉讼前,必须先要求人民法院变更精神病患者的监护人,在确定了新的监护人后,才能由新监护人代理精神病患者参加离婚诉讼。在审理一方是精神病患者的离婚案件中,应根据具体情况分析双方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有关司法解释中规定,如一方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疗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都可确认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而判决准予离婚。按照规定,离婚财产分割应该按照男女平等、照顾子女及有利于生活等原则执行。而精神病患者属于离婚双方中弱势的一方,在分割共同财产的时候应该给予一定的照顾和倾斜。这些就是精神病患者离婚财产分割原则,法院在审理此类离婚案件的时候,也会按照这些原则,处理财产分割。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章浩律师,手机:13813082499

@章浩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4年通过司法考试,2016年2月获得律师执业证。独立处理诉讼业、非诉讼业法律事务,代理多起合同纠纷,...More>>

·诬告罪赔偿金额是多少
      诬告罪赔偿金额是多少诬告陷害罪是我国《刑法》所规定的具体罪名,但是一旦发现是故意诬陷使得被诬陷人造成损失该如何?由于诬告陷害罪的主观意图比较明......


·酒驾和醉驾新规定
      酒驾和醉驾新规定醉驾1.醉驾一律吊销驾照,5年禁驾。2.醉驾驾驶营运机动车吊销驾驶证,10年禁驾并依法追究刑责;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


·投放危险物质罪的主体是否是特殊主体
      投放危险物质罪是我国立法机关重点关注的一种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刑事犯罪,近年来呈高发的态势。但实践中,就能哪些人可以构成此罪呢?也就是......


·工伤认定是公司赔偿吗?
      职工受伤后,在医院治疗期间就可以委托公司进行工伤认定,对于职工来说,早点拿到工伤认定书就可以尽快的拿到赔偿。职工因工受伤的,需要自己先承担医......


·离职后原公司拖欠工资怎么办?
      离职后原公司拖欠工资怎么办?对于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行为,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被拖欠的工资。用人单位克......


·一、北京二手房网签流程是怎样的?
      一、北京二手房网签流程是怎样的?1、二手房的买卖双方首先要协商好相关的合同的条款还有内容。2、相关的工作人员还需要登录存量房(二手房)网上的签约系......


·公司法人要承担公司债务?
      公司法人要承担公司债务?一、公司法人要承担公司债务吗?一般由公司以自己的财产承担,一般法人不承担。公司具有独立人格,法人代表如果作为自然人......


·一、醉驾吹气132抽血多少?
      一、醉驾吹气132抽血多少?一般也在80以上,并构成了醉驾行为,交警在进行酒驾或醉驾检查时,一旦吹气结果为132时,有可能血检会低于80或是高于100。反......


·劳动合同要去劳动局盖章么2007年10月之前
      劳动合同要去劳动局盖章么2007年10月之前,劳动合同需要鉴证,会有劳动局盖章;之后劳动合同鉴证办法废止,劳动部门不再盖章。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规定:......


·辞退职工的类型包括哪些 辞退没有书面通知可以吗
      虽然法律规定,劳动者的权益受到法律保护,但是,法律亦保护用人单位的权益,所以在一些法定情况下,单位是可以辞退劳动者的。那么,从法律的角度看,......


·江西省丰城市房屋拆迁补偿规定是什么?
      江西省丰城市房屋拆迁补偿规定是什么?随迁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城镇化建设的加剧,拆迁的步伐也在加快。对于房屋拆迁,群众最关心的就是拆迁补偿的问......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章浩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813082499
13813082499
点击这里给章浩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