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浩律师
章浩律师法律网
19.nj64.com
南京章浩律师电话13813082499

认定投放危险物质罪的标准是什么

投毒罪与投放危险物质罪两者相比而言,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外延更为广泛,指的是故意投放毒害性、腐蚀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我国刑法已取消投毒罪,而改为投放危险物质罪。那具体来说怎样认定投放危险物质罪?接下来,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怎样认定投放危险物质罪
  
  1、客体要件
  
  客体要件本罪侵害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这是投毒罪同使用投毒方法实施的故意杀人罪、故意毁坏财物罪的根本区别之所在。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3、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成为本罪主体。根据刑法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投放危险物质罪,危害公共安全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4、主观方面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所谓故意,也就是行为人明知自己的投毒行为危害公共安全,有可能造成不特定的多人死伤或公私财产的大量损失,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
  
  二、认定投放危险物质罪的标准是什么
  
  认定投放危险物质罪,核心在于认定投放危险物质的行为,具体来说:
  
  1、行为人投放的必须是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危害人的生命、健康或牲畜、禽类、水产养殖物安全的危险物质。
  
  2、投放行为必须危害公共安全。即该行为已经对不特定多人的生命、健康或者牲畜和其他财产造成严重威胁或严重损害后果。或者己威胁到不特定多人的人身和财产的安全。
  
  3、本罪是危险犯,其成立并不需要出现不特定多数人的中毒或重大公私财产遭受毁损的实际结果,只要行为人的行为足以危害公共安全,即有危害公共安全的危险存在即可。
  
  4、投放行为的主要方式:
  
  (1)将危险物质投放于供不特定人饮食的食品或饮料中;
  
  (2)将毒物投放于供人、畜等使用的河流、池塘、水井等中;
  
  (3)在一些公共场所释放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
  
  根据法律的规定,构成该罪,尚未造成危害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损害极端严重的,处死刑或无期徒刑。涉嫌该罪的话,最好及时求助于专业的刑辩律师,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的最大利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章浩律师,手机:13813082499

@章浩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4年通过司法考试,2016年2月获得律师执业证。独立处理诉讼业、非诉讼业法律事务,代理多起合同纠纷,...More>>

·诈骗犯罪中既有既遂又有未遂的认定吗?
      诈骗犯罪中既有既遂又有未遂的认定吗?诈骗犯罪中既有既遂又有未遂的认定,一般而言若是犯罪主体虽然有实施诈骗行为的预备工作,但是之后又放弃了欺诈他......


·回迁房能贷款吗,买卖回迁房需要注意哪些东西?
      现在有很多地方因为需要开发而被拆迁,拆迁后新的楼盘里会有一部分的回迁房,回迁房比普通的商品房价格便宜,吸引了很多普通工薪阶级的眼球,但是回迁......


·冒充老中医诈骗怎么处罚
      构成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


·常见的劳保费中包括哪些部分
      一、常见的劳保费中包括哪些部分劳动保护费指发给职工的劳保服装用品、安全防护用品、防暑降温用品及值班被褥劳动保护用品是为了预防工伤事故和职业病......


·强制医疗责任保险法律依据是怎样的
      强制医疗责任保险法律依据是怎样的第二十条被保险人向保险人申请赔偿时,应提交保险单正本、被保险人的执业证明、责任人的资格和执业证明、被保险......


·在交通事故的举证当中
      在交通事故的举证当中,一定要证明当时事故发生的经过和具体的原因,当然时间地点也是必须要陈述清楚的。在证明经过和原因的时候,可以使用一些物证,......


·故意伤害罪的加重情节有几种
      故意伤害罪的加重情节有几种有两种加重情节: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


·一、家暴后离婚财产分割的规定是什么?
      一、家暴后离婚财产分割的规定是什么?(一)双方协商决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也就是说,离婚时夫妻对财产的分割,双方应在协商......


·买卖合同是非要式合同吗?
      买卖合同是非要式合同吗?要式合同是指合同格式有严格规定的固定格式的合同,这种合同在我们的工作生活中不常见到。与之相对应的是非要式合同,我们所......


·财产侵权答辩状的基本格式什么?
      其实所谓的答辩状就是跟原告方提交的诉讼状相对应的一种法律性的文书,如果原告跟被告双方之间的意见是一样的话也就不会产生民事纠纷了。所以被告方提......


·怎样认定自动解除劳动关系工伤待遇?
      最近一段时间,很多地方的劳动者都发生了工伤。您都知道,如果发生了工伤,第一时间要进行工伤等级鉴定,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如果自动解除了劳动关系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章浩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813082499
13813082499
点击这里给章浩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