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浩律师
章浩律师法律网
19.nj64.com
南京章浩律师电话13813082499

如果父母离婚均不愿意抚养孩子的话应该怎么办

如果父母离婚均不愿意抚养孩子的话应该怎么办要是家里面的孩子尚未成年,而此时父母又要解除婚姻关系的话,那需要同时对孩子的抚养问题作出处理才行。原则上允许离婚夫妻先协商处理孩子问题,那此时如果父母离婚均不愿意抚养孩子的话应该怎么办才好呢?接下来,就让我们来为你进行解答吧。2001年4月28日修正后公布实施的婚姻法第36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为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由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因此,夫妻双方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义务。离婚时有的夫妻双方会全力争夺孩子的抚养权,但有时候有些离婚夫妻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或者不愿或者不能抚养自己的孩子,就涉及到了我们要说的离婚双方都不愿意抚养孩子时应该怎么办。离婚后,孩子由谁抚育,应从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考虑,在这个前提下,夫妻离婚时可以协商确定,协商不成,可由人民法院判决。 这里的协商不成,自然包括双方争夺孩子抚养权以及双方都不愿抚养孩子两种情形。婚姻法第36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孩子,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也就是说,在哺乳期内,孩子是由母乳抚养的,一般应由母亲直接抚养,而父亲则需按月按法院的判决或双方协议的数额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哺乳期满的男孩一般由男方抚养;另外考虑男女双方父母的意见、能力;考虑尽量不改变孩子已经习惯的生活、成长环境;如果孩子十岁以上,一般也要征求孩子本人的意见。总之,有关孩子抚养权一个总的原则就是:有利于孩子的成长。在实务中,法院对这种拒绝抚养子女的当事人的处理原则,一是批评教育,做好其思想工作,使其主动履行法律义务,要求抚养子女;二是对于不听教育的人,根据保护子女合法权益和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依法判决孩子归一方抚育,另一方承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如果是双方协议离婚的,在双方当事人对子女抚育问题无法做出妥善安排前,婚姻登记机关不为他们办理离婚手续。这意味着离婚夫妻是无法就孩子抚养问题协商一致的,那就不能再通过协议方式离婚了,此时需要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官在对夫妻关系作出判决的同时,自然会结合实际情况对孩子的抚养问题一并进行处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章浩律师,手机:13813082499

@章浩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4年通过司法考试,2016年2月获得律师执业证。独立处理诉讼业、非诉讼业法律事务,代理多起合同纠纷,...More>>

·夫妻起诉离婚要走哪些程序
      对于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的离婚申请,可以到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院判决离婚。起诉离婚的具体程序如下:一、原告起诉阶段1、咨询、聘请律师,或者自......


·临时土地使用权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临时土地使用权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在我国土地使用权是需要通过一定的合法途径来获得的,如果获得了土地使用权,那么在土地上进行一些营利活动或者......


·交通事故扣车要收费吗
      交通事故扣车要收费吗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对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或者......


·提交给税务局的收据涉嫌偷税漏税会被公安机关侦查吗?
      提交给税务局的收据涉嫌偷税漏税会被公安机关侦查吗?提交给税务局的收据涉嫌偷税漏税会被公安机关侦查,如果是涉嫌逃税的,则根据《刑法》第二百零一条......


·监护人责任的诉讼主体的确定是谁
      监护人责任的诉讼主体的确定是谁当被监护人遭受他人侵害的时候,受害的被监护人作为原告,这在学界和实务界中并无争议;然而其没有诉讼行为能力,故......


·民法总则见义勇为获赠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民法总则见义勇为获赠的法律依据是什么?见义勇为是崇高的美德,是社会所赞同的,也是您所赞扬的。国家对于见义勇为的行为也是积极的倡导和鼓励的,从......


·在我国媒体商标可以注册抢注吗?
      在我国媒体商标可以注册抢注吗在我国媒体商标可以注册抢注,但根据《商标法》三十二条的规定,在先权利人可以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提出异议,向商标局......


·买房子应该重点考虑哪些因素
      买房子应该重点考虑哪些因素1、价格首当其冲应当考虑楼盘的房价,包括单价和总价,是否处在合理区间而不是过分虚高;另外也要根据自身的经济条件,......


·双胞胎如何抚养,抚养权如何规定?
      若在婚姻存续期间,若生育了双胞胎的,此时,若夫妻双方对孩子的抚养权无法协议达成一致的,会交由人民法院裁决。在司法实践中,以离婚为由,请求分配......


·监视居住能否异地执行?
      监视居住可以异地执行么监视居住,公安机关可以给指定居住的处所,以便于公安机关行使侦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适用刑事强制措施有关问题的......


·能对嫌疑人先行拘留的情形有哪些
      能对嫌疑人先行拘留的情形有哪些一、能对嫌疑人先行拘留的情形有哪些《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章浩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813082499
13813082499
点击这里给章浩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