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浩律师
章浩律师法律网
19.nj64.com
南京章浩律师电话13813082499

女方再婚抚养费问题是怎样规定的

当今时代,人们的自我保护意识和婚姻观念都是比较开放的,如果在婚姻问题中觉得有什么不合适的情况下,会选择离婚。离婚以后会重新选择适合自己的婚姻进行生活。生活当中您可能也遇到这样的问题,女方再婚以后,男方不清楚孩子的抚养费是否可以进行减免,那么女方再婚抚养费问题是怎样规定的?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介绍。
  一、关于抚养权的法律依据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父母均有抚养子女的权利和义务。父母离婚后,子女归一方抚养,如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裁决变更。因此,离婚后的父母双方经协商一致对子女的抚养权进行变更的,需要签订一份《变更抚养权协议》。由于先前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书》已在婚姻登记部门备案,《变更抚养权协议》是对《离婚协议书》内容的重大修改,另外,抚养权变更协议公证属于重大人身关系变更,有关部门出于谨慎,故要求该对离婚男女之间签订的《变更抚养权协议》办理公证。国家《公证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正由于公证具有法定的证据效力,人民法院及政府部门、相关企事业单位都乐于采纳公证书。由于《抚养权变更协议公证》双方当事人对被抚养的孩子有特定的人身利益,公证处的公证人员根据《公证程序规则》的规定,要求双方应亲自到公证处申请办理公证手续,不得委托他人办理。
  二、女方再婚抚养费问题是怎样规定的?
  按照法律规定,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所以,只要拥有合理理由,非婚生子女还有权要求提高抚养费的给付标准。从子女利益最佳原则出发予以妥善解决。关于非婚生子女抚养费的变更情形,有增加和降低两种情况,下面将作分别介绍:1、要求增加抚养费三项情形《婚姻法》第37条第2款规定,子女在必要时可以向父母中的任何一方请求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因此,基于父母对子女的法定抚养义务,原确定的抚养费数额已明显不够时,子女有权要求父母增加抚养费。非婚生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情形常为以下两种:(1)随着物价的上涨,经济生活水平的提高,原定的抚养数额已难以满足几年后的实际需要,无法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2)子女因上学、患病等原因,所需要的费用已超过原定的数额;(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2、要求降低抚养费的三项情形相应的,有给付抚养费义务的父母,在具备以下情形时,亦可以要求减少或免除支付抚养费:(1)由于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失去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的一方又能够负担,有抚养能力的;(2)因犯罪被收监改造,无力给付的;(3)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再婚后,继父或继母愿意负担子女所需抚养费的一部或全部的。一般来说女方再婚的情况下,对男方来说也是需要正常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的。这一点,我国法律法规中有着明确的规定。不过对于男方来说,女方是否是否再婚,孩子都是自己亲生的,自己给孩子支付抚养费,是问心无愧的并且对的起孩子的。适当的情况下,也可以申请对孩子的抚养权进行变更。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章浩律师,手机:13813082499

@章浩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4年通过司法考试,2016年2月获得律师执业证。独立处理诉讼业、非诉讼业法律事务,代理多起合同纠纷,...More>>

·肇事逃逸不必拘留的条件
      只要在肇事者自首并且没有出现人员伤亡的情况下。可以不予拘留。《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74条,对“交通肇事逃逸”定义为:是指发生交通事故后,交......


·苏州工伤赔偿标准的赔偿项目有哪些?
      苏州工伤赔偿标准的赔偿项目有哪些?1、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


·交通事故基本情况
      交通事故基本情况1、事故经过:___年_月_日,发生了___驾驶___车辆在____________路段和___驾驶___(车牌号为___)相撞致______________的道路交通事故......


·股权投资风险不包括法律风险吗
      股权投资风险不包括法律风险吗无论是过去、现在、还是未来,不论各种各样的大大小小的投资,肯定是存在着风险的。近几年来,我国的股权投资市场比较火......


·被辞退多久能领到工资?
      被辞退多久能领到工资?可以协商领取工资,一般在签订解除合同协议后清算处理,除了工资之外,单位解雇是否有补偿,分以下三种情况:1、违法解除。单位......


·法定证据种类包括哪些?
      法定证据种类包括哪些?证据的法定种类可分为行政诉讼证据、刑事诉讼证据和民事诉讼证据。—、行政诉讼证据种类1、书证书证即以文字、符号、图......


·法院判决离婚后还需要去民政局办离婚证吗
      法院判决离婚后还需要去民政局办离婚证吗一、法院判决离婚后还需要去民政局办离婚证吗民事判决书是由人民法院行使国家赋予的审判权、解决当事人之间的......


·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最新版是什么?
      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最新版是什么?工程在建筑的过程中不仅需要建筑方与施工方进行协商建筑施工等事宜,在建筑完工后还需要对工程进行验......


·疫情期间员工工资怎么发放
      疫情期间员工工资怎么发放?疫情期间员工工资按照不低于最低工资待遇发放,未参加工作的员工也需要发放规定标准的生活费,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


·施工安全协议书应该包涵
      施工安全协议书应该包涵  安全协议书包涵基本内容:  1.按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采取施工安全和环境保护措施,办理工伤保险,确保工程及人员、材......


·合伙企业解散应当由谁担任
      合伙企业解散应当由谁担任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企业在解散时,必选要进行清算,且合伙企业解散,应当由清算人进行清算。因此,企业散伙确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章浩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813082499
13813082499
点击这里给章浩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