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征地补偿是按照什么标准发的?
安徽舒城在城市建设过程中,会对郊区农村的土地进行征收,而土地是很多农民重要的物质资料。这时,征地部门要给被征地农民一笔补偿款,用来保障其基本生活不受影响。各地会根据经济发展情况、土地年产值等因素制定补偿标准。那么舒城征地补偿是按照什么标准发的?下面我们结合当地政策和您讲一讲。以下标准仅供参考。
舒城征地补偿是按照什么标准发的?
一、征收土地范围
为实施交通基础设施和污水处理及学校建设,征收舒城县杭埠镇胡同村、龙安村、保靖村境内集体土地11.7797公顷,其中农用地11.2442公顷(耕地10.1758公顷)、建设用地0.5355公顷,未涉及基本农田。
二、补偿安置标准
本次征收集体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和《舒城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舒城县征收集体土地房屋等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规定执行。
1.征收杭埠镇集体农用地和建设用地补偿标准为46439元/亩。
2.青苗及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标准按文件执行。在有关各方现场确认后根据文件规定据实补偿。
三、安置方式
被征收土地所涉及农业人口安置采取货币补偿安置和社会保障安置相结合的方式。
按照《关于印发<舒城县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暂行办法>的通知》规定:在城镇规划区范围内,经依法批准征地后,失去全部土地或人均实际耕地面积不足0.3亩(以村民组为单位),被征地时年满16周岁且未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的被征地农民,均应纳入被征地农民保险范围。
四、办理补偿登记期限和地点
被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到涉及被征地乡镇政府征迁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请相互转告。
逾期未办理补偿登记的,以被征地乡镇政府征迁部门的现场调查为准。
五、异议反馈渠道
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本方案有不同意见的或者要求举行听证会的,应当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乡镇人民政府或舒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综上所述,按照当地政策规定,舒城征地补偿标准按照土地等级分为四个档次,其中最高的一级为每亩地46750元。征收未利用耕地和荒地的,征地补偿款按照标准的一半发放。这个征地补偿标准只包括安置费和土地补偿款,青苗费和附着物补偿费则应该根据评估结果另行补偿。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章浩律师,手机:13813082499
@章浩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4年通过司法考试,2016年2月获得律师执业证。独立处理诉讼业、非诉讼业法律事务,代理多起合同纠纷,...More>>
·在我国商标申请合同模板在我国是怎样规定的?
在我国商标申请合同模板在我国是怎样规定的?商标是存在于商品中的一项具有独特性的标志,让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商标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当然这种商标必......
·父亲的法律二婚第一继承人是谁
父亲的法律二婚第一继承人是谁一、父亲的法律二婚第一继承人是谁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
·一、交通事故陪护人员误工费需要支付吗?
一、交通事故陪护人员误工费需要支付吗?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
·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的内容
新员工在入职过了试用期之后就会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对员工的一种保障,当由于一些原因需要解除劳动关系时,双方就要签订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申请行政诉讼回避的法律规定
申请行政诉讼回避的法律规定《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五条当事人认为审判人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判,有权申请审判人员回避。审......
·一、交通事故驾驶员赔偿项目主要有哪些?
一、交通事故驾驶员赔偿项目主要有哪些?1、医疗费: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
·非法集资警方追讨利息应该要怎么分配?
如果当事人由于被非法集资了,并且被骗了一定的钱财,在报警之后,警方可能会追回一定的金额,那么这些金额应该要怎么分配呢?根据有关的说法这些财务......
·补办身份证后原来的身份证能用吗?
补办身份证后原来的身份证能用吗?一、补办身份证后原来的身份证能用吗补办身份证后原身份证就不能用了。补办新的身份证后,旧的身份证将作为失效......
·诉讼时效届满还有上诉的必要吗?
诉讼时效届满还有上诉的必要吗?诉讼时效届满,还是应当要上诉的,可以提出诉讼时效抗辩,至于是否能得到法庭的支持,则是另一回事。最高法《关于审理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