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改制债务承担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随着时代的不断发展,市场经济的发展模式也在不断地发生着变化,许多国有企业为了更好地经营企业,让企业更好地适应现代化生产的节奏,会对企业进行改制,那么企业改制过程中会存在着好多问题,其中比较重要的一项就是,债务债权的问题。下面我们将针对国有企业改制债务承担的相关规定有哪些?为您做出详细的介绍。
国有企业改制债务承担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一、债权追收
经过清产核资,企业存在应收债权的,应当采取包括诉讼、仲裁在内的各种措施追收。
由于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为二年,对于超过诉讼时效的债权,难以通过司法途径追收。
二、企业改制债权债务处理原则
(一)企业债务的类别和清偿顺序
1、优先债务:企业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2、次优债务:企业欠缴的税款;
3、普通债务:企业欠财政部门、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债务,以及其他债务。
(二)处置原则妥善安置企业职工,灵活处置企业债务。
(三)处置方式六种方式:欠债还钱、国家埋单、债随资走、化债为股、死欠不还、人死账销。
1、欠债还钱:清偿债务
企业有资产的,以企业资产清偿债务,该清偿方式适用于各种债务。
2、国家埋单:财政弥补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企业法人是独立的民事主体,应自行承担债务,政府作为出资人仅承担有限责任,即政府无需为国企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但是,出于各种因素考虑,对于国企欠职工的养老、失业保险等债务,企业无力承担的,由财政资金补足不足部分。
3、债随资走:承债并购、债转债
对于可以继续经营的企业,可以对企业实施改制,采取出售、兼并等措施。原企业出售、兼并的,由购买方、兼并方承担原企业的债务。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两个以上的企业合并的,由合并后的企业承受原企业的债务。
4、化债为股:债转股
对于可以继续经营的企业,经债权人同意,可以将债权转化为企业的股权,即债主变股东。除欠缴的养老、失业保险和税款之外,其他债务只要经过债权人同意,均可实施债转股。
5、死欠不还:挂账备案
陕西省国税局《关于企业纳税人欠税税款的内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属于“死欠”税款核准范围的,由改制企业申请,经税务机关批准,对“死欠”税款实行挂账备案管理。已形成的呆滞税款,由改制企业申请,经税务机关批准,实行暂缓征收。
6、人死账销
破产清算《破产法》第二条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对于资不抵债,且没有继续经营价值的企业,可以实施破产清算,企业破产、注销后未清偿债务消灭。
(四)具体操作
1、企业欠职工的各项费用
(1)欠缴的基本养老、失业保险费用
属于法律规定享有优先权的债权。法律规定由企业承担,改制实施意见拟规定由企业或财政承担。企业改制前欠缴的养老、失业保险费用,由企业承担的部分于改制时一次性从企业可变现资产(净资产)中划出不足;企业可变现资产不足时,由财政弥补。
养老、失业保险费用中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不属于企业债务,应由个人补缴。根据相关规定,该费用免收滞纳金。
(2)企业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
属于法律规定享有优先权的债权。法律规定由企业承担,改制实施意见未涉及,但依据法律规定,此类债务排在基本养老、失业保险费用之前,所以应当类同基本养老、失业保险费用,由企业或财政承担。
关于债权股、债转债的问题,法律未明确规定,但此类债性质特殊,个人认为不属于可以债权股、债转债的范围。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该项费用即《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经济补偿金,俗称“工龄费”。属于法律规定享有优先权的债权。法律规定由企业承担,改制实施意见拟规定由企业或财政承担。可以债权股、债转债。
(4)企业拖欠职工的集资款、押金等
不属于法律规定享有优先权的债权。法律规定由企业承担,改制实施意见拟规定由企业或财政承担。可以债权股、债转债。
2、欠缴的税款
企业具备偿债能力的,在清偿企业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之后,应当补缴欠缴的税款;不具备偿债能力的,除按《破产法》规定进入破产清算程序之外,还可以申请核准“死欠”税款。
在上面的资料当中,我们详细的针对国有企业改制债务承担的相关规定为您做出了介绍。我国企业改制当中存在的债务问题,会有相关部门一一的进行清算,该如何处置,如何承担?上述资料当中都有详细的介绍。不过对于员工来说,如果国有企业在改制过程当中,针对一些国有企业改制中下岗的员工,应当适当的为员工发放补助。同时国有企业改制当中还涉及一些其他的法律问题,您可以登录网站进行详细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章浩律师,手机:13813082499
@章浩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4年通过司法考试,2016年2月获得律师执业证。独立处理诉讼业、非诉讼业法律事务,代理多起合同纠纷,...More>>
·有哪些情形可以减免罚金
在哪些情形可以减免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三条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
·要打到什么程度算故意伤害罪
要打到什么程度算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若致人轻伤以上,则构成故意伤害罪。若致人轻微伤,则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
·一、房东提前收店面违约金是多少?
一、房东提前收店面违约金是多少?一般参照造成的损失进行计算,大概相当于3个月左右租金。如果房东违约提前收回门面,合同中没有规定违约金,承租人有......
·醉酒驾驶后怎么办理取保候审
醉酒驾驶后怎么办理取保候审缴纳保证金。醉酒驾驶取保候审后应该遵守相关规定,不得随意离开住所市县,随传随到。取保候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
·双车事故双方怎么赔偿
双车事故双方怎么赔偿双车事故是指两车相撞发生了交通事故,在实际中,新手开车很容易发生这样的事情,对于处理交通事故也没有什么理解,所以,我们就......
·如何提高知识产权刑事保护?
如何提高知识产权刑事保护?提高知识产权刑事保护通过刑事立法和加大刑事的量刑处罚的力度来进行保护。比如说有一些假冒注册商标罪,需要被判处三年以下......
·买卖合同结算后诉讼时效就终止了吗?
买卖合同结算后诉讼时效就终止了吗?一、买卖合同结算后诉讼时效就终止了吗?买卖合同结算后诉讼时效就终止了,当合同未约定履行期限的情形,债权人......
·老人再婚后财产如何继承
结婚是夫妻双方爱情的延续,但是总是有夫妻因为生活的琐碎,最后以离婚告终。离婚之后再婚双方的财产分配,如何继承又是个容易起纠纷的问题,我国法律......
·诉讼时效中断连带保证人的时效会中断吗?
一、诉讼时效中断连带保证人的时效会中断吗?1、最高人民法院主流观点是,主债务人与连带保证人的诉讼时效中断关系不适用。诉讼时效解释第十七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