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姻法 婚前买房离婚时房产怎么分割?
?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婚前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二、新婚姻法关于婚前买房归属的三种情况:
?一种情况是房屋为购房人婚前个人财产,不因结婚而自动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即,一方婚前按揭购买商品房,并办理了产权证,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偿还房贷,这种情形比较普遍。即使夫妻共同还贷,也不能共同取得房屋的所有权。当婚姻关系不再存续时,另一方拥有的权利仅是已付购房款的原价及利息的返还,而不能对婚前按揭房屋升值产生的孳息(升值部分)主张其他请求。另一种情况是购房人依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支付了首付款,并办理了银行按揭手续,但没有及时办理房屋产权证,直至结婚后才办理房屋产权证。在这种情况下,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时房屋产权登记部门会要求出具夫妻约定书,并按约定办理产权证,能有效地避免房屋产权纠纷,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家庭稳定。还有一种情况是婚前购买房产,没有贷款,也办理了产权证。这种情况是否要变更产权证,追加共有人,属于家庭内部事务,应慎重处理。综上所述,婚前买房婚后分割的情况有很多种。依据不同情况,法院判决房产可以归个人所有但是必须给予另一方已付购房款及利息,可以作为共同财产分割份额。新婚姻法 婚前买房离婚时房产怎么分割?以上就是我们对问题的回答,您看过之后会有一个详细的了解。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章浩律师,手机:13813082499
@章浩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4年通过司法考试,2016年2月获得律师执业证。独立处理诉讼业、非诉讼业法律事务,代理多起合同纠纷,...More>>
·工伤保险缴费比例怎么算?
现在社会,因为工伤赔偿问题发生劳动纠纷的事情常有发生,工作中没人可以保障是百分之百安全,一旦发生意外就涉及到治疗和赔偿的问题,因此给员工购买......
·刑法非法买卖土地使用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刑法非法买卖土地使用罪构成要件有哪些一、刑法非法买卖土地使用罪构成要件有哪些?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土地管理制度。2、客观......
·在办公室有病后死亡算不算工伤?
在办公室有病后死亡算不算工伤?一、在办公室有病后死亡算不算工伤?是工伤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
·公司法关于股份制公司章程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公司法关于股份制公司章程的规定是怎么样的?我国有两种典型的公司,分别是股份有限公司还有就是有限责任公司,两个公司的设立方式还有经营方式不同......
·员工高温中暑算不算工伤?
员工高温中暑算不算工伤?1、在高温中从事作业导致的中暑,可以认定为工伤。《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第十九条劳动者因高温作业或者高温天气作业引起中......
·作价入股土地使用年限是多久
作价入股土地使用年限是多久我们都知道,对于企业入股可以采取多种方式,既可以通过资金入股,也可以通过知识产权、技术等无形资产入股,还可以通过土......
·夫妻共同债务谁举证责任
夫妻共同债务谁举证责任1.“为夫妻共同生活”应当始终坚持由夫妻中的举债方承担证明责任,夫妻中的非举债方不负举证责任。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
·一、工伤伤残鉴定十级标准的规定是什么?
一、工伤伤残鉴定十级标准的规定是什么?1、划分依据: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无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或者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护理依赖。二、......
·判拘役要经过法院判吗?
判拘役要经过法院判吗?拘役属于刑罚,当然要经过法院判决,不过拘役属于比较轻的刑罚,检察院是可以出具量刑建议书的。刑事案件必须是有法院审理来决定......
·食品安全法对食品安全事故的处置
食品安全法对食品安全事故的处置《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单位应当立即予以处置,防止事故扩大。事故发生单位和接收病人进行治......
·代位继承和转继承有什么不同
代位继承和转继承有什么不同代位继承和转继承都是因继承人死亡无权行使继承权而发生的、由继承人的继承人行使被继承人的财产继承,但二者之间存在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