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科司法鉴定提问题,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精神科司法鉴定提问题和法律依据
(一)司法精神病鉴定的法律依据
民法通则第13条规定:“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刑法第18条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强制医疗。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刑事诉讼法第60条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
行政处罚法第26条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但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应予处罚。”
(二)司法精神病鉴定的内容
司法精神病鉴定的目的,在于确定行为人是否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判断有无责任能力。对精神病的鉴定首先是从临床精神病学的基础出发,全面检查分析,确定有无精神病,同时从法律的角度确定犯罪时的精神状态及严重程度和它与犯罪的因果关系两方面考虑,具体判断标准如下:
1、是不能辨认自己的行为,一个人虽患有精神疾病,但如果仍有辨认自己行为的能力,还是要负相应的刑事责任。
2、是不能控制自己的行为,即虽可能有辨认能力但丧失了控制能力,其行为已无法受到主观意识的支配和控制。
3、是必须是在发生危害行为的当时处于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状态。
4、是在精神疾病的间歇期或是疾病缓和期出现危害行为的,因其精神活动已恢复正常,即不能评定为无责任能力。
5、是处于智能缺损状态,即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状态,应当在一定程度上负刑事责任。
二、精神病司法鉴定的程序
1、中心在一般受理后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工作,并出具完整、规范的鉴定报告。
2、中心在实施鉴定前,鉴定人应预先阅卷,了解案情,作必要的核实。对疾病的诊断要明确,有科学依据,对各种法定能力的评定和因果关系的评定要准确。
3、精神病司法鉴定工作由办公室主任或中心指定的人员主持,参加司法鉴定的人员不少于三人(其中鉴定人不少于二人),
4、在作出精神病司法鉴定结论后,参加鉴定的精神病司法鉴定人应当签署鉴定意见,如有不同意见时应记录在案。
5、精神病司法鉴定结论以《鉴定书证审查意见书》的形式作出;经鉴定人签字并加盖本中心公章后生效。
6、精神病司法鉴定工作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完成,并将《鉴定书证审查意见书》送达委托机关或鉴定申请单位。
7、对该鉴定有异议的,可以由当事人在被告知的时候直接提出重新鉴定的要求。或者在开庭前要求重新鉴定。但为了提高司法效率,最好提前提申请。
在对精神进行司法鉴定的时候,精神科司法鉴定提问题其必须的,根据一些设定的问题进行回答,得出答案。通过分析问题和答案对精神进行鉴定,得到一个鉴定结果。当然问题的设置对于司法鉴定的结果有着很重要的影响,因此问题设置的合理性要引起您的重视,确保精神司法鉴定结果的准确。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章浩律师,手机:13813082499
@章浩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4年通过司法考试,2016年2月获得律师执业证。独立处理诉讼业、非诉讼业法律事务,代理多起合同纠纷,...More>>
·员工长期劳动合同成立的条件是什么?
员工长期劳动合同成立的条件是什么?长期合同也就是我们所说的无固定期限合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
·需填报的表格及附报资料:
需填报的表格及附报资料:1、社会保险登记表及在职职工增减异动明细表(一式两份)并在所管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相关证件如下:(1)企业营......
·高空坠物找到责任人有哪些要求?
高空坠物找到责任人有哪些要求?随着我国的社会不断的发展,我国的的建筑业也在发生着翻天覆地的变化。我国的建筑越来越高,相对的安全危害也是越来......
·工地高空坠物安全责任书怎么写?
工地高空坠物安全责任书为了健全本标段的工作制度,加强挖桩人员的责任心,确保施工期间的安全。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
·征地拆迁不可预计费是什么
征地拆迁不可预计费是什么1、征地补偿(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2)征......
·私募基金托管人可以是券商么
私募基金托管人可以是券商么私募基金的股权资金一般都是交由第三方托管,大多数情况下银行则被当作私募基金托管方。那么在银行之外,是否还有其他机......
·涉外民事诉讼期间是多久
涉外民事诉讼期间是多久一、涉外民事诉讼一般认为,涉外民事诉讼,是指具有涉外因素的民事诉讼;涉外民事诉讼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受理,审判及执行具......
·金融类合同(一)
目 录 1)总则 8)技术训练 2)资本 9)确立银行设施 3)出资......
·具有离婚证再结婚算重婚吗
具有离婚证再结婚算重婚吗如果协议离婚后已经取得离婚证,再结婚不算。夫妻离婚后还可以告对方重婚吗?当然可以,很多时候夫妻离婚并不会注意到对方是否......
·罪犯可以会见那些亲属?
根据《监狱法》第40条的规定,罪犯在服刑期间,按照规定可以会见亲属、监护人。罪犯会见一般每月1次,每次半小时至一小时。宽管级罪犯以及其他有特殊情......
·股权转让协议书应注意事项有哪些?
股权转让协议书应注意事项有哪些?一、有限责任公司转让问题:1、鉴于有限责任公司的性质,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不能随意转让,应遵循法定程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