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浩律师
章浩律师法律网
19.nj64.com
南京章浩律师电话13813082499

项目期间费用包括哪些?

项目期间费用包括哪些?
  
  一、项目期间费用包括哪些?
  
  在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不管是什么企业,其发生的费用,可以按与商品或产品的关系,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两类。直接费用是指费用发生时,可以直接认定应记入某种产品或商品成本的各项费用,如工业企业生产产品的直接材料费、生产工人工资等;间接费用是指应由几种或全部产品、商品共同负担的费用,如工业企业的制造费用、营业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等。
  
  期间费用是指那些不能直接归属于某个特定产品成本的费用。这些费用确实为赚取利润而发生,但又与特定的收入没有直接关系,因此,它被认为是为赚取整体收入而发生,应该在发生的当期计入损益。企业的期间费用包括营业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
  
  1、营业费用
  
  营业费用(2006年新会计制度改为“销售费用”)是指企业在销售商品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包括运输费、装卸费、包装费、保险费、展览费和广告费,以及为销售本企业商品而专设销售机构(含销售网点、售后服务网点等)的职工工资及福利费、类似工资性质的费用、业务费等经营费用。
  
  在制造企业中,营业费用就是销售费用。而在商业性企业中,由于进货费用也全部作为期间费用,因此,营业费用不仅包括销售费用,还包括在购买商品过程中发生的运输费、装卸费、包装费、保险费、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和入库前的挑选整理费等。
  
  企业应设置“营业费用”科目,反映营业费用的发生及结转。发生营业费用时,借记该科目,贷记“现金”、“银行存款”、“应付工资”等科目;期末,应将该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该科目应无余额。
  
  “营业费用”科目应按费用项目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明细分类核算。
  
  2、管理费用
  
  企业应设置“管理费用”科目,反映管理费用的发生及结转。发生管理费用时,借记该科目,贷记“现金”、“银行存款”、“(长期)待摊费用”、 “无形资产”、“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累计折旧”、“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用”、“应交税金”、“其他应交款”等科目;期末,应将该科目结转至“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该科目应无余额。
  
  商品流通企业可以不设“管理费用”科目,将上述管理费用的核算内容并入“营业费用”科目核算。
  
  “管理费用”应按费用项目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明细分类核算。
  
  3、财务费用
  
  财务费用是指企业为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等而发生的费用,包括利息支出(减利息收入)、汇兑损失(减汇兑收益)以及相关的手续费等。
  
  应注意的是,为购建固定资产的专门借款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在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按规定应予资本化的部分,应计入有关固定资产的购建成本。
  
  企业应设置“财务费用”科目,反映财务费用的发生和结转。发生财务费用时,借记该科目,贷记“预提费用”、“银行存款”、“长期借款”等科目;发生应冲减的利息收入、汇兑收益,借记“银行存款”、“长期借款”等科目,贷记该科目;期末,应将该科目结转至“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该科目应无余额。
  
  “财务费用”科目应按费用项目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明细分类核算。
  
  二、什么是期间费用?
  
  期间费用(period cost)是指企业本期发生的、不能直接或间接归入营业成本,而是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的各项费用,包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等。
  
  期间费用是指不能直接归属于某个特定产品成本的费用。它是随着时间推移而发生的与当期产品的管理和产品销售直接相关,而与产品的产量、产品的制造过程无直接关系,即容易确定其发生的期间,而难以判别其所应归属的产品,因而是不能列入产品制造成本,而在发生的当期从损益中扣除。期间费用包括直接从企业的当期产品销售收入中扣除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
  
  我们经常说的“当期费用”一般就是指狭义的当期期间费用,也就是某个特定会计期的期间费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
  
  如果广义的理解,当期费用应该包括当期期间费用和当期成本。
  
  项目期间费用不属于在工程在施工过程中的任何期间所支出的费用,那么,项目期间费用包括哪些?由以上信息,我们可以看出,期间费用,包含营业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由于难以认定其具体产品的归属,故而不属于营业成本。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章浩律师,手机:13813082499

@章浩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4年通过司法考试,2016年2月获得律师执业证。独立处理诉讼业、非诉讼业法律事务,代理多起合同纠纷,...More>>

·两个人离婚债务怎么分22023
      两个人离婚债务怎么分离婚诉讼中对债务进行处理首先得认定债务是否存在,判断是夫妻共同债务还是夫妻个人债务,然后确立债务承担的民事责任。如果在实......


·被辞退可以要什么赔偿标准?
      被辞退可以要什么赔偿标准?1、首先,公司辞退你的原因不同,这个赔偿是不一样的。2、若是你是属于下面的情况之一的,那么公司是不用对你赔偿的:(1)、......


·工伤一般伤害待遇有哪些补偿?
      工伤一般伤害待遇有哪些补偿?1、医疗费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2、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


·网络诈骗多少钱立案标准是什么?
      网络诈骗多少钱立案标准是什么?网络诈骗行为就是不法分子通过网络的虚拟环境,利用网民的网络防范意识较弱和网民的猎奇心理。对网民进行一种诈骗手段......


·新公司法实收资本到位是否需要验资
      新公司法实收资本到位是否需要验资绝大多数公司不再需要验资。直接到工商局去登记就可以了。新公司法删去了原公司法的第二十九条。原公司法第二......


·沈阳劳动仲裁程序是怎样的
      沈阳劳动仲裁程序是怎样的沈阳劳动仲裁程序是怎样的劳动仲裁程序第一步:当事人申请当事人申请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的先决条件......


·疫情最低工资标准是怎样的?
      疫情最低工资标准是怎样的?疫情最低工资标准是以当地政府所规定的标准为最基本的,根据《最低工资规定》,全国各地最低工资标准是在综合考虑各地居民每......


·内蒙古初次醉驾会怎么处罚
      内蒙古初次醉驾会怎么处罚1、醉酒驾驶,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吊销机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2、醉酒驾驶营运车辆,由公......


·什么叫婚内强奸
      婚内强奸,按照理论上的阐释,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亦有特指在婚姻状况处于非正常的情况下,如分居、提起离婚诉讼等期间),丈夫以暴力、胁迫或者......


·浙江省抚养费标准规定是怎样的?
      抚养费是在夫妻双方离婚之后,由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支付给孩子的生活与教育费用。正常情况下,抚养费的数额多少可以由父母双方进行协商,也可以根据......


·一、约定离婚财产要满足哪些条件?
      一、约定离婚财产要满足哪些条件?离婚协议中关于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也就是说,离婚财产约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章浩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813082499
13813082499
点击这里给章浩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