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验收的划分为哪几部分?
对于一个工程项目来说,质量的好坏很关键,质量有问题的工程是不能使用的。我国对建筑工程质量是非常重要的,在工程竣工后,建设主管部门会开展工程质量验收,只有通过的,工程才能交付给业主使用。那么工程质量验收的划分为哪几部分?下面我们一起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工程质量验收的划分为哪几部分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应划分为单位(子单位)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和检验批的质量验收。
1、单位工程的划分
(1)具备独立施工条件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建筑物及构筑物为一个单位工程。
(2)建筑规模较大的单位工程,可将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部分划分为一个子单位工程。
2、分部工程的划分
(1)分部工程的划分应按专业性质、建筑部位确定。如建筑工程可划分为九个分部工程: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建筑装饰装修、建筑屋面、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建筑电气、智能建筑、通风与空调和电梯等分部工程。
(2)当分部工程规模较大或较复杂时,可按材料种类、施工特点、施工顺序、专业系统及类别等划分为若干个子分部工程。如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可分为:无支护土方、有支护土方、地基及基础处理、桩基、地下防水、混凝土基础、砌体基础、劲钢(管)混凝土和钢结构等子分部工程。
3、分项工程的划分
分项工程应按主要工种、材料、施工工艺、设备类别等进行划分。如无支护土方子分部工程可分为土方开挖和土方回填等分项工程。
4、检验批的划分
所谓检验批是指按同一生产条件或按规定的方式汇总起来的供检验用的、由一定数量样本组成的检验体。检验批由于其质量基本均匀一致,因此可以作为检验的基础单位。
《建筑法》第六十一条?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二、工程质量验收的程序是怎样的
1、检验批和分项工程应该由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质量(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
2、分部工程应该由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质量负责人等进行验收。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分部工程的勘察,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施工单位技术,质量负责人等进行验收
3、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自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评定,并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验收报告。
4、建设单位接到工程验收报告后,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含分包),设计,监理等单位负责人进行单位工程验收。
5、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在规定的时间内(15天)将竣工报告和有关文件,报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综上所述,根据工程构成的层级不同,工程质量验收的划分范围包括检验批工程、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验收。验收的顺序也是从最基础的检验批工程开始,最后到单位工程。只有全部分部工程验收合同,质量控制资料完整、主控项目抽检合格,单位工程才能具备交付条件。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章浩律师,手机:13813082499
@章浩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4年通过司法考试,2016年2月获得律师执业证。独立处理诉讼业、非诉讼业法律事务,代理多起合同纠纷,...More>>
·咬警察轻微伤会判刑吗
看具体情况定。情节轻微的,属于治安违法,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
·犯罪后自首又有重大立功的怎么处理?
犯罪后自首又有重大立功的怎么处理?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诉法传讯的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司法机关在办理案件时,由于需要对案件作进一步的了解,会需要传唤案件中的相关人员进行讯问,这也就是我们平常所说的传讯。司法机关在传讯涉案人员之......
·假释过程要多长时间才能完成?
假释过程要多长时间才能完成?从分监区-监区-监狱-法院每个程序都要走一段时间,大概要两个月。1、受理减刑、假释案件时,应当审查执行机关申报的......
·儿童车祸伤残赔偿标准
儿童车祸伤残赔偿标准儿童车祸是现代交通事故下频发的一种车祸类型,往往是出于儿童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薄弱,对交通知识不熟悉以及行车驾驶员的疏忽而......
·一、女职工生育一胎产假多少天?
一、女职工生育一胎产假多少天?2018年法定产假不得少于98天。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
·伤残鉴定程序不合法可以申请重新鉴定吗?
伤残鉴定程序不合法可以申请重新鉴定吗?伤残鉴定程序不合法可以申请重新鉴定吗作为伤残评定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重新鉴定。《证据规定》......
·什么情况下会引起借款利息纠纷
什么情况下会引起借款利息纠纷一、什么情况下会引起借款利息纠纷个人借款利息纠纷如下:1、借款时没有写借条。在实际生活中,如果当事人仅以口......
·离婚财产分割判决不服怎么办
??如果夫妻双方感情已经破裂,不能够继续走下去,那么是可以离异的。夫妻双方在决定离婚时,很多夫妻会选择协议离婚,在离婚协议中进行约定财产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