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浩律师
章浩律师法律网
19.nj64.com
南京章浩律师电话13813082499

股权投资转让方式是什么,有哪些规定?

股权投资转让方式是什么,有哪些规定?投资者在股权投资的过程中,会有股权转让的情况发生,比如有投资者不想持有这个股权,就可以进行股权转让。股权投资转让可以给企业带来更丰厚的财产经济,拓宽企业的融资渠道。同时,股权投资转让承担着风险,一个资质好的企业可以做到风险可控。那么,股权投资转让方式是什么,有哪些规定?请看下文。
  一、股权投资转让方式
  
  1、审计评估
  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实施全面审计,在清产核资和审计的基础上,委托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资产评估。(评估报告经核准或者备案后,作为确定企业国有股权转让价格的参考依据)
  2、内部决策
  转让股权所属企业召开股东会就股权转让事宜进行内部审议,(如果采取协议转让方式,应取得国有资产主管部门同意的批复,转让方和受让方应当草签转让合同,并按照企业内部决策程序进行审议),形成同意股权转让的决议、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承诺。涉及职工合法权益的,应当听取职代会的意见,并形成职代会同意转让的决议。
  二、股权投资转让有哪些规定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股权投资业务若干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18号)关于企业股权投资所得和投资转让所得确认规定如下:企业的股权投资所得是指企业通过股权投资从被投资企业所得税后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中分配取得股息性质的投资收益。凡投资方企业适用的所得税税率高于被投资企业适用的所得税税率的,除国家税收法规规定的定期减税、免税优惠以外,其取得的投资所得应按规定还原为税前收益后,并入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依法补缴企业所得税。被投资企业分配给投资方企业的全部货币性资产和非货币性资产(包括被投资企业为投资方企业支付的与本身经营无关的任何费用),应全部视为被投资企业对投资方企业的分配支付额。除另有规定者外,不论企业会计账务中对投资采取何种方法核算,被投资企业会计账务上实际做利润分配处理(包括以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时,投资方企业应确认投资所得的实现。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所得或损失是指企业因收回、转让或清算处置股权投资的收入减除股权投资成本后的余额。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所得应并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另外,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股权转让有关所得税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函〔2004〕390号)中对股权转让有关所得税问题还作了补充说明:企业在一般的股权(包括转让股票或股份)买卖中,应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股权投资业务若干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18号)有关规定执行。股权转让人应分享的被投资方累计未分配利润或累计盈余公积应确认为股权转让所得,不得确认为股息性质的所得。企业进行清算或转让全资子公司以及持股95%以上的企业时,应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改组改制中若干所得税业务问题的暂行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8〕9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投资方应分享的被投资方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应确认为投资方股息性质的所得。为避免对税后利润重复征税,影响企业改组活动,在计算投资方的股权转让所得时,允许从转让收入中减除上述股息性质的所得。在这个经济发展迅猛的时代,很多人都会去投资商品来赚取更多的收益。股权投资转让有两种,一是审计评估,二是内部决策。审计评估是由会计师来做,内部决策是有股东来举办的。股权投资转让的资金是有要求的,而且要求的价格很高。股权投资转让之后,需要缴纳一些税费,企业要缴纳企业所得税,个人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章浩律师,手机:13813082499

@章浩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4年通过司法考试,2016年2月获得律师执业证。独立处理诉讼业、非诉讼业法律事务,代理多起合同纠纷,...More>>

·婚前债务转化为婚后共同债务的认定标准
      婚前个人债务向婚后共同债务的转化,必须以婚前所欠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为条件,债权人对此事实应当承担证明责任。在司法实践中,婚前个人债务向......


·助力摩托车无证驾驶怎么办
      根据交通法规定,无证驾驶是一种比较严重的违章,罚款是200到2000元。同时执行行政拘留,时间是7到14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城市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管理办法的相关法律规定
      城市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管理办法的相关法律规定一、什么是商品房预售?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与购房者约定,由购房者交付定金或预付款,而在未来......


·动产担保法条是怎样的?
      动产担保法条是怎样的?第三人提供的动产担保包括有形动产和无形动产两种,前者如船舶、航空器、设备、商品、存货等,后者如合同、特许证、股份及其他......


·骗取法律援助有什么不良影响?
      骗取法律援助有什么不良影响?骗取法律援助的行为也是一种诈骗行为,但并不适用普通的关于诈骗罪的规定。由于在司法实践中需要申请法律援助的现象还是......


·附带民事上诉刑事部分生效是否可以?
      附带民事上诉刑事部分生效是否可以?附带民事上诉刑事部分生效是可以的,对于生效部分不满意,可以上诉。上诉,是指当事人对人民法院所作的尚未发生法律......


·有哪些法律文书需要送达
      有哪些法律文书需要送达(一)起诉状起诉状一般分为三部分:当事人基本情况、诉讼请求、事实及理由。1、当事人基本情况:这个内容简单的说就是谁告了你,......


·关于医生如何防范医疗纠纷
      关于医生如何防范医疗纠纷随着社会的发展,医疗水平在不断地提高,人们的寿命也是越来越长。但是,医生和患者之间的关系却越来越差,在当今社会中,医......


·诈骗多少钱可以立刑事
      三千元以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


·赠与土地使用权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么?
      赠与土地使用权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么?在我国,单位和个人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有多种使用形式,可以对外转让、出租、买卖和赠与等。通常情况下,土地使......


·因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吗?
      因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吗这个得分合法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合法:第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用人单位可以与......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章浩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813082499
13813082499
点击这里给章浩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