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浩律师
章浩律师法律网
19.nj64.com
南京章浩律师电话13813082499

贵州各地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贵州各地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征地这种现象是十分常见的。在征地的过程中,关于征地补偿费用以及人员安置的问题,如果处理不好,往往会造成各种纠纷,耽误工程的设施建设,影响政府的信誉和形象。针对这种现象,国家制定了征地补偿标准的标准,以防纠纷的发生。我们将针对贵州各地征地补偿标准进行介绍。
  
  贵州各地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第七条 林地补偿费标准:
  
  (一)征、占用苗圃地、果园及其他经济林地的为耕地(旱地)年产值的6-8倍;
  
  (二)征、占用乔木林地、竹林地、疏林地、灌木林地、采伐迹地、火烧迹地的为耕地(旱地)年产值的2-5倍;
  
  (三)征、占用宜林地的为耕地(旱地)年产值的1倍。
  
  土地年产值,由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被征(拨)耕地的前3年平均年产值及其类别、各类作物的主、副产品的常年产量,参照国家收购牌价和市场价格综合拟定,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
  
  第八条 林木补偿费标准:
  
  (一)用材林:
  
  1、幼龄林(包括未成林的苗木)为上一年度单位面积工程造林所需费用及抚育、管护全部投资的2倍;
  
  2、中龄林、近熟林为被征、占用林地上木材产值的1倍;成熟林为被征、占用林地上木材产值的0.5倍。木材产值按当地上一年度杉木、松木、杂木各自平均销售价乘以林木蓄积量;
  
  (二)特种用途林、防护林为本条第(一)项第2目中龄林、近熟林补偿标准的2倍。
  
  (三)经济林:
  
  1、尚无收益的经济林为实际造林、抚育、管护全部投资的2倍;
  
  2、收益初期、衰退期的经济林为当地同类经济林上一年度年产值的2倍;
  
  3、收益盛期的经济林为上一年度年产值的4倍。
  
  (四)薪炭林、灌木林 本条第(一)项第1目幼龄林的全部投资。
  
  (五)苗圃地苗木为当地同树种上一年度市场单株平均销售价乘以株数总价值的2倍。
  
  (六)竹林为被征、占用林地上竹子产值的2倍。竹子产值以当地上一年度的单株平均销售价乘以总株数。
  
  (七)零星树木为当地上一年度实际销售价。
  
  (八)其他附着物,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补偿。
  
  第九条 安置补助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有关法规的规定办理。
  
  第十条 征、占用城市规划区内的林地,其森林植被恢复费、林地补偿费和林木补偿费应高于同类标准,但最高不得超过同类标准的10倍。
  
  土地年产值,由县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部门根据被征(拨)耕地的前3年平均年产值及其类别、各类作物的主、副产品的常年产量,参照国家收购牌价和市场价格综合拟定,经同级人民政府审核,报市、州人民政府或者地区行政公署批准。
  
  土地补偿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有条件将土地补偿费用于发展生产、解决农民生活出路的,可以统一安排使用;被征收的属于农民承包经营的土地或者自留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可以调整其他土地给被征地农民,但质量和数量不相当的,可以给予被征地农民合理补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未能调整其他土地给农民且又未解决农民生活出路的,应当将不低于80%的土地补偿费一次性支付给被征地农民用于发展生产、自谋生活出路。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依照前款规定取得的土地补偿费应当设立专户管理,用于发展生产和被征地农民的生活补助。
  
  土地补偿费的使用管理办法应当由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的成员表决确定,收支情况至少每6个月公布一次,接受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者村民监督。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截留、挪用、侵占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使用土地补偿费。
  
  政府根据地方政济发展状况,制定征地补偿标准;各地补偿标准不一。
  
  综上所述,贵州省政府为了防止征地补偿纠纷的发生,促进征地补偿事项的顺利进行,制定了贵州省征地补偿相关标准。我们可以看出,补偿的费用根据土地用途的不同,获得的征地补偿的费用也是不相同的。我们在这里提醒您,贵州各地征地补偿标准是不相同的,这是由于各个地方的经济发展情况等的不同所致。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章浩律师,手机:13813082499

@章浩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4年通过司法考试,2016年2月获得律师执业证。独立处理诉讼业、非诉讼业法律事务,代理多起合同纠纷,...More>>

·票据付款期限指什么
      付款期限指的是票据上所记载的付款的期限。简而言之,付款期是确定汇票到期的期间,提示付款期是持票人可以拿钱的期间。商业汇票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


·犯罪未遂与犯罪既遂区别的关键有哪些
      犯罪未遂与犯罪既遂区别的关键有哪些1、犯罪结果不同:未遂的结果是犯罪目的无法完成,既遂则是完成了犯罪目的。2、定义不同: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


·暂停公司债券上市的条件有哪些
      公司的经营离不开现金流,无论公司是处在发展扩张期,还是面临倒闭的亏损期,现金的注入才是企业生存的根本,而融资的方式只有内源融资与外源融资,债......


·分公司的公章的合同章有法律效力吗?
      分公司的公章的合同章有法律效力吗?是有的;分公司的合同专用章有效,合同专用章只是履行公章的部分职能,只能在与客户签合同时有效。公章代替合同章......


·一、非婚生子女抚养费标准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非婚生子女抚养费标准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在法律上并没有非婚生子女抚养费的内容这一项,这是因为非婚生子女抚养费和婚生子女抚养费一样,都属于抚......


·企业与劳动者签订竞业禁止的问题
      为了更好地保护商业秘密,实行一定的竞业禁止,但根据我国宪法、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享有劳动就业权和自由择业权,因而单位在与员工签订竞业禁止须处......


·汽车追尾事故如何处理
      发生汽车追尾事故的处理可以参考以下方式:1、在道路上发生追尾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2、在道路上发生追尾事故,若未造成人身伤亡......


·乘客抢夺方向盘怎么量刑
      乘客抢夺方向盘怎么量刑?乘客抢夺方向盘的量刑标准一般都是三年到10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因为抢夺方向盘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刑法规定,以危险......


·子女抚养费计算方法是怎样的
      离婚案件中,除了要解除夫妻双方的婚姻关系,还有就是子女抚养权的归属,同时,就会涉及离婚子女抚养费的问题,那未成年子女抚养费计算方法是怎样的呢......


·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怎么解决
      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怎么解决一、人身保险合同的法律适用1、一般情况下,只要具备法定的生效要件,合同一经成立即生效,依第59条规定,已将这一规则扩......


·一、买卖二手房时中介什么时候收中介费?
      一、买卖二手房时中介什么时候收中介费?1、中介费在你们签订购房合同时就应该缴纳,此时中介的过程已完成,理应收取中介费。网签后过户当日交付合适,......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章浩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813082499
13813082499
点击这里给章浩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