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土地国有土地的土地使用证哪里办?
1、集体土地土地使用证办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土地所有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确认所有权。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市辖区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实行统一登记。可见,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的,才需要给使用权人发给土地使用证,发证机关为县级或者市级土地管理部门。
2、国有土地土地使用证办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条: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使用权。其中,中央国家机关使用的国有土地的登记发证,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具体登记发证办法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等有关部门制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土地使用证的变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六条,依法改变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因依法转让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导致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必须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由原土地登记机关依法进行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变更登记。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变更,自变更登记之日起生效。依法改变土地用途的,必须持批准文件,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由原土地登记机关依法进行变更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从以上文章可以看出,国有土地与集体土地的土地使用证申请办理的地方不一样,所呈交的相关材料也有一定的区别,因此在办理土地使用证之前,一定要知道自己是集体土地还是国有土地,避免出现不必要的麻烦。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章浩律师,手机:13813082499
@章浩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4年通过司法考试,2016年2月获得律师执业证。独立处理诉讼业、非诉讼业法律事务,代理多起合同纠纷,...More>>
·在我们国家怎样防网络诈骗
在我们国家怎样防网络诈骗互联网的发展有利有弊。一方面便利了我们的生活,另一方面也给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网络诈骗的现象数不胜数。由于网络的世界......
·手扶车出现交通事故责任如何赔
手扶车发生交通事故如何赔的问题是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责任划分问题中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在现实生活中,无牌证驾驶、不缴纳交强险等放任不管的情况比......
·劳动仲裁终局裁决流程是怎样的?
劳动仲裁终局裁决流程是怎样的?一、劳动仲裁终局裁决流程是怎样的?1、当事人申请当事人申请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的先决条件和......
·商住土地使用证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商住土地使用证的法律规定是什么?商住土地使用证的法律规定是为了完善土地征收制度,缩小土地征收范围,探索制定征收目录,严格界定公共利益用地范围,......
·离婚时分割房产的情况
离婚时分割房产的情况在实践中,离婚后房屋分割的情况相当复杂,主要可分为以下几种情况:1、夫妻双方婚后出资(包括贷款)取得房屋产权;2、夫妻一方......
·员工合同期满被辞退需要补偿吗
员工合同期满被辞退需要补偿吗一、员工合同期满被辞退需要补偿吗支付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终止。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
·诉讼保全一般多长时间?
诉讼保全一般多长时间?一、诉讼保全一般多长时间?依据我国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不同的财产保全的期限是不一样的,在保全期限届满前,可以申请续行......
·三轮摩托车无证驾驶如何处罚
无证驾驶摩托车不处理除了面临被处200到2000元罚款,并拘留15天的处罚外,还有可能取不回摩托车。驾驶人不缴纳罚款的,将被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执行,被扣......
·监护权和亲权的区别主要有哪些
监护权和亲权的区别主要有哪些?1、性质不同。亲权确定的是父母与未成年子女的身份权,属于亲属法上的身份权,规定在婚姻家庭法中。监护在我国立法体例......
·法院下的不批捕决定书送达给谁?
一、法院下的不批捕决定书送达给谁?不捕决定书也应送达被害人。随着审查逮捕诉讼化转型探索的日益推进,需要更加重视审查逮捕环节被害人作用的发挥,应......
·端午节上班几倍工资?
端午节上班几倍工资?端午节上班几倍工资?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签署劳动合同后就已确立劳动关系,故用人单位有义务按时支付劳动者的薪酬。如果劳动者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