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没要抚养费现在可以要吗
孩子为18周岁以下的,有权索要抚养费,方式方法上可先与之索要,未果的可向管辖权法院起诉主张给付抚养费事项。判决生效不履行的可申请执行给付,执行含强制执行、拘留被执行人多次、查封其财物变现折抵、冻结并划拨其银行账户余额资金等等项。 参考相关法律规定:
一、离婚后父母与子女的关系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二、离婚子女抚养问题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7、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8、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9、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10、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但经查实,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不予准许。
11、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12、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
(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因此,离婚时没有抚养费的,只要子女尚未成年,那么就可以向没有实际抚养的一方所要抚养费,当然要是子女已经成年,但还不能独立生活,同时父母又有抚养能力的话,则也是需要支付抚养费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章浩律师,手机:13813082499
@章浩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4年通过司法考试,2016年2月获得律师执业证。独立处理诉讼业、非诉讼业法律事务,代理多起合同纠纷,...More>>
·关于事实劳动关系的定义是什么?
在职场劳动关系的建立有很多种,有书面合同确立劳动关系,也有口头协议劳动关系。口头协议达成的劳动关系是最没有保障的,当用人单位不愿意承认劳动关......
·很多时候交通事故会造成一方或者双方身体受到伤害
很多时候交通事故会造成一方或者双方身体受到伤害,然后无法进行工作劳动,从而导致损失了本能够获得的薪水这部分利益,所以会产生一个交通事故误工费......
·网络名誉权侵犯案件的处罚方式有哪些?
网络名誉权侵犯案件的处罚方式有哪些?1、公开赔礼道歉,公开消除侵权行为所造成的不良影响,恢复名誉被侵权人也可要求侵权人赔偿损失。如果侵权人对公民......
·建筑工地工伤赔偿的项目都有哪些?
建筑工地工伤赔偿的项目都有哪些?(一)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二......
·从犯的处罚是怎样的,量刑情节包括哪些
从犯存在于共同犯罪当中,此时需要确定各个罪犯的具体身份,毕竟情况不同法律中规定的处罚原则也是不一样的。如果属于主犯的话,那么对其的处罚自然就......
·一、婚前财产婚后身故如何分配?
一、婚前财产婚后身故如何分配?按照遗产继承处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分配,无遗嘱按照法定继承人分配。《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遗产分配】同一......
·法律规定网贷利息多少合法
???一、法律规定网贷利息多少合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规定:“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
·在我国雇佣童工是不被允许的
在我国雇佣童工是不被允许的,未成年人对于某些工作是没办法掌握的或是不能承担危险的,他们还在成长期还不具备完全行为能力,不管是自身还是公司雇佣......
·一、开发商可否单方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吗?
一、开发商可否单方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吗?开发商不可以单方违约解除房屋买卖合同除非买家有违反合同并且达到可以解除合约的条件(一)、有哪些情况......
·监护人责任险理赔范围是什么?
监护人责任险理赔范围是什么?监护人责任险理赔范围包括被监护人造成的第三者人身伤亡及财产损失。监护人责任保险是指当投保人的监护对象受到伤亡及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