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土地使用权的程序是什么样的?
(一)办理交易鉴证程序
1、交易中心接到交易申请材料后,对双方的交易行为进行验证、审核,符合转让条件的上报市国土资源局审批,批准后由交易中心主持交易双方签订《交易成交确认书》和《转让合同书》。2、受让方按合同规定缴付地价款和政府有关税费;3、 地价款交齐后,交易中心将交易材料移交市国土资源局,受让方按有关要求办理土地使用权的登记手续,核发土地使用证。
(二)办理公开交易程序
1、土地使用权交易的前期工作(1)申请转让方凭有关权属证明材料到交易中心提出转让申请;(2) 对改变用途的或规划条件的,需报市规划部门批准;(3) 交易中心初审后,报市国土资源局批准;(4) 批准后,交易中心与委托人签订委托合同,并对交易底价、交易条件等进行确定。
(三)实施操作
1、交易中心组织起草有关文件(招标、拍卖、挂牌、上网竞价公告、须知等),并进行发布;2、接受竞买申请,参与竞投、竞买人员按公告要求交纳竞买保证金和报名,并提交有关资料;3、交易中心对竞投、竞买人员进行资格审核;4、交易中心按公告时间及要求组织投标、评标、拍卖、挂牌和上网竞价等交易工作;5、组织中标人、竞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转让合同;6、发出缴款通知书,受让人缴纳成交地价款、有关税费和交易服务费;7、成交地价款扣减有关费用后,余款返还给委托方;8、 地价款交齐后,交易中心将交易材料移交国土资源局,受让方按有关要求办理土地使用权的记手续,核发土地使用证。由于土地所有权的特殊性,所有在对土地上的权力进行转让或者出让的时候,就不能像贸易一样的简单了。想要转让土地使用权,首先就必须要按照转让土地使用权的程序来进行。一般来说首先就需要相关的单位起草相应的文件,然后将该文件进行公开吸引接受者。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章浩律师,手机:13813082499
@章浩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4年通过司法考试,2016年2月获得律师执业证。独立处理诉讼业、非诉讼业法律事务,代理多起合同纠纷,...More>>
·没有劳动合同怎么仲裁
也许会有人在工作的时候用人单位并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对此劳动者自身为了维护自身的权益,可以在没有劳动合同怎么仲裁,您是否知道这件事呢?如......
·借款纠纷的举证要求是什么?
借款纠纷的举证要求是什么在实践中,当当事人之间就借款活动发生纠纷时,一般都是各说各的理,并且认为对方是没理的一方。而对于这种情况,就需要当事......
·交强险无责代赔适用条件有哪些
交强险无责代赔适用条件有哪些当购买车辆后,一般人都会给车子买一个交强险。交强险无责任代赔是一种简化处理的机制,无责任代赔只针对交强险。并不是......
·犯罪未遂是什么意思
未遂在法律上,现已着手实施违法,由于违法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达到目的的,是违法未遂。未遂其特征是:1、行为人现已着手实施违法,是指行为人开始......
·破产程序启动后涉及债务人诉讼的处理方式
人民法院受理企业破产案件后,以债务人为原告的其他民事纠纷案件尚在一审程序的,受诉人民法院应当将案件移送受理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案件已进行到二......
·离婚房子评估费用是多少
在现实生活中,如今夫妻双方的婚姻问题,总是显得脆弱不堪,可能因为各种问题就导致离婚。双方离婚后,往往会因为房产争夺问题而发生一系列的纠纷,当......
·离职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如今,企业员工离职的,不再是打声招呼就能走人了,此时需要严格按照企业内部的规章制度来办理离职手续。那么您知道企业员工离职需要办理什么手续吗?......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审理指南2010
一、买卖合同的订立(一)买卖合同订立中出现争议的主要类型与特点当事人之间就买卖合同订立中出现的争议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1、对于合同主......
·公司债券分类方式是怎样的
公司债券分类方式是怎样的?1、按债券期限:公司债券可分为短期公司债券、中期公司债券和长期公司债券。根据我国公司债券的期限划分,短期公司债券期......
·房屋租赁合同中的解除权
一、承租人的解除权 1、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一条规定: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