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浩律师
章浩律师法律网
19.nj64.com
南京章浩律师电话13813082499

大家都知道,营业执照对一个企业而言十分的重要,毫不夸张的说,

您都知道,营业执照对一个企业而言十分的重要,毫不夸张的说,营业执照就相当于一个人的身份证。因为一个企业要想开始正当营业,必须先拥有营业执照。那么,苏州办理营业执照流程是什么?办理的时候又需要什么材料呢?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苏州办理营业执照流程及其相关的问题。一般来说营业执照办理流程就以下几步。
  
  一、营业执照办理流程:
  
  1、名称预先核准通知;
  
  2、银行验资;
  
  3、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4、提交工商设立材料;
  
  5、领取营业执照;
  
  6、刻章;
  
  7、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8、办理国税税务登记证;
  
  9、办理地税税务登记证;
  
  10、开设银行基本账户。
  
  二、需准备以下材料:
  
  领取营业执照后的下一年每年的3月1日至6月30日要到相关部门进行营业执照年检工作。
  
  1、年检报告书;
  
  2、营业执照副本;
  
  3、企业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4、经营范围中有属于企业登记前置行政许可经营项目的,还应提供加盖企业印章的相关许可证书、批准文件的复印件;
  
  5、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三、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开业登记
  
  (一)应当具备的条件:
  
  1、隶属企业必须注册资本全部到位,企业正常运转;
  
  2、有符合规定的企业名称;
  
  3、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4、有相应的管理机构和负责人;
  
  5、有经营活动所需的资金和从业人员;
  
  6、有符合规定的经营范围;
  
  7、有相应的财务核算制度。
  
  (二)应提交的材料:
  
  1、申请登记表;
  
  2、原审批机关批准的文件和原登记机关同意外出设立分支机构的核准函;
  
  3、隶属企业董事会的决议;
  
  4、隶属企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原需登记机关盖章有效);
  
  5、负责人的任职文件;
  
  6、隶属企业注册资本到位的验资报告;
  
  7、隶属企业上月的资产负债表;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8、合资(合作)公司合同复印件(独资公司为章程复印件);
  
  9、场地使用证明(租房协议及产权证);
  
  10、隶属企业拨给分支机构的营运资金拨款证明;
  
  11、其他需提交的文件、证件。
  
  外商投资企业办事机构开业登记
  
  (一)应当具备的条件:
  
  1、有符合规定的名称;
  
  2、固定的办事场所和负责人。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的办事机构不得直接从事经营活动。
  
  (二)应提交的材料,同分支机构。
  
  内资企业(非公司制)的开业登记
  
  (一)企业法人
  
  1、应具的条件:
  
  ⑴有符合规定的名称和章程;
  
  ⑵有国家授予的企业经营管理的财产或者企业所有的财产,并能够以其财产承担民事责任;
  
  ⑶有与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经营管理机构、财务核算机构、劳动组织以及法律或者章程 规定必须建立的其他机构;
  
  ⑷有必要的并与经营范围相适应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⑸有与生产经营规模和业务相适应的从业人员,其中专职人员不得于少于八人;
  
  ⑹有健全的财会制度,能够实业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独立编制资产负债表;
  
  ⑺有符合规定数额并与经营范围相适应的注册资金,企业法人的注册资金不得少于3万元, 国家对企业注册资金数额有专项规定的按专项规定执行;
  
  ⑻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经营范围;
  
  ⑼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
  
    《公司法》第七条 营业执照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一般来说营业执照办理流程也就几个步骤,这样看上去十分的简单,但是在现实生活中,营业执照的办理并没有这么的轻松,经常能看到因为办理这个来回十几趟的,所以我们建议您在办理营业执照之前,可以先向相关部门进行咨询,等确定好了再去办理,这样可以节省很多事情。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章浩律师,手机:13813082499

@章浩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4年通过司法考试,2016年2月获得律师执业证。独立处理诉讼业、非诉讼业法律事务,代理多起合同纠纷,...More>>

·批捕阶段的笔录能否作为定案证据
      一、批捕阶段的笔录能否作为定案证据?只有笔录,没有证据不能做为定案的标准1、刑诉法第一百六十二条规定:“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


·商标续展申请书如何写
      商标续展申请书如何写注册商标的所有人要是想申请商标续展的话,则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商标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且还要以书面形式提出,也就是需要写......


·遗嘱继承的法律特征是什么
      遗产的遗产并不仅仅只有法定继承这一种方式,实践中还是有不少人采取的是遗嘱继承,可能您也曾听说过。那么这个遗嘱继承的法律特征是什么呢?而要是多......


·熬夜衰老不算工伤
      熬夜衰老不算工伤不算。《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


·无非法集资证明书如何书写?
      随着时代的不断发展,人们对投资这方面也是越来越了解,一些企业因为要扩大经济,就会通过集资等手段来扩大规模,但是也有一些不法分子会利用欺瞒等手......


·公司股权转让后转让款怎么分配
      公司股权转让后转让款怎么分配公司股权转让后转让款怎么分配(一)已确定分配方案的公司利润是原股东的债权标的而非公司净资产公司的税后利润是公司在......


·能否与继承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
      能否与继承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不可以与继承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遗赠扶养协议,是遗赠人与扶养人之间订立的,确定遗赠与扶养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深圳市土地管理制度
      《深圳市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总体方案》的公布意味着深圳的土地改革卖出了新的一步。对于这一方案的一些内容引起了您对于深圳市小产权房的热议,那么深圳......


·民事诉讼的流程是什么?
      民事诉讼的流程是什么?一、民事诉讼的程序1、原告应具有民事行为能力。18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


·西宁公司法律师的相关规定是怎样的?
      西宁公司法律师的相关规定是怎样的?在我的实际生活当中,您都知道公司法的规定是十分严格的,因为他保护股东的权益以及与公司相对的合法权益。同样......


·在看守所羁押期间刑期可以抵扣吗
      在看守所羁押期间刑期可以抵扣吗一、在看守所羁押期间刑期可以抵扣吗羁押是可以折抵刑期的,但只限于管制、拘役和有期徒刑。羁押期限,是指拘留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章浩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813082499
13813082499
点击这里给章浩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