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浩律师
章浩律师法律网
19.nj64.com
南京章浩律师电话13813082499

不可撤销信用证过期怎么办,不可撤销信用证有什么特征?

不可撤销信用证过期怎么办,不可撤销信用证有什么特征?一、不可撤销信用证的期限:
  在国际贸易中最常见的就是不可撤销的信用证,指信用证一经开出,在有效期内,未经受益人及有关当事人的同意,开证行不能片面修改和撤销.
  二、不可撤销信用证有如下特征:
  1、有开证行确定的付款承诺。
  对于不可撤销跟单信用证而言,在其规定的单据全部提交给指定银行或开证行,符合信用证条款和条件时,即构成开证行按照信用证固定的时间付款的确定承诺。
  三、开证行确定的付款承诺是:
  1)对即期付款的信用证——即期付款;
  (2)对延期付款的信用证——按信用证规定所确定的到期日付款;
  (3)对承兑信用证:
  a.凡由开证行承兑者,承兑受益人出具的以开证行为付款人的汇票,并于到期日支付票款;
  b.凡由另一受票银行承兑者,如信用证内规定的受票银行对于以其为付款人的汇票不予承兑,应由开证行承兑并在到期日支付受益人出具的以开证行为付款人的汇票;或者,如受票银行对汇票已承兑,但到期日不付,则开证行应予支付;
  (4)对议付信用证——根据受益人依照信用证出具的汇票及/或提交的单据向出票人或善意持票人履行付款,不得追索。
  2、具有不可撤销性。
  这是指自开立信用证之日起,开证行就受到其条款和承诺的约束。如遇要撤销或修改,在受益人向通知修改的银行表示接受该修改之前,原信用证的条款对受益人依然有效。
  当然,在征得开证行、保兑行和信用证受益人同意的情况下,即使是不可撤销信用证也是可以撤销和修改的。
  通过上文对不可撤销证的特征简述,顾名思义,这个信用证的最大特征就是当信用证下来后就不可以撤销。同时也解答了问题“不可撤销信用证过期怎么办?”对于外贸企业的小伙伴来说,在接受信用证之前应该要更详细的了解该证的使用范围。如果需要了解到更专业的法律知识,也可以联系我们。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章浩律师,手机:13813082499

@章浩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4年通过司法考试,2016年2月获得律师执业证。独立处理诉讼业、非诉讼业法律事务,代理多起合同纠纷,...More>>

·附条件合同效力怎样进行规定的
      一、附条件合同效力怎样进行规定的合同效力发生的条件生效附条件的合同是指第三人在合同中特别约定一定的条件,以条件的是否成就作为合同效力的......


·刑事诉讼法新释与适用的具体内容是怎样的?
      刑事诉讼法新释与适用的具体内容是怎样的?"/>我国的刑事诉讼法是对刑事过程中的一些事项进行规定的一种法律,它对于刑事案件的审理有着重要的指导意......


·上市公司注册资本增加有什么好处
      上市公司注册资本增加有什么好处一、上市公司注册资本增加有什么好处?上市公司注册资本增加的好处是增加了公司抵御风险的能力,调整了股东结构和持......


·补偿贸易借款合同
      立合同单位:  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特订立本合同,......


·劳动争议处理的目的是什么?
      劳动争议处理的目的是什么现实生活当中,雇员与雇主之间发生劳动纠纷,随即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将会介入进行处理。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会根据国家人保部制定......


·国家赔偿法赔偿金额标准是怎样的?
      一、国家赔偿法赔偿金额标准是怎样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检察厅2019年5月15日下发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检察院办理自身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国家赔偿案......


·如何防范工程款纠纷?
      1、慎重选择合作伙伴。随着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一些承包企业很难揽到工程,所以对工程项目格外珍惜,这容易形成一种志在必得的心理,这种心里促使对合......


·法定代表人承担债务吗
      法定代表人承担债务吗一、法定代表人承担债务吗一般来说,法定代表人本人是不用为企业承担连带责任的,但是如果企业有抽逃资金,虚假注册,虚假出......


·一、重婚罪可以网上通缉吗?
      一、重婚罪可以网上通缉吗?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一方起诉犯重婚罪的,重婚罪的犯罪嫌疑人再逃的,公安机关可以发布通缉令,采取有效措施,将......


·一、离婚了房产分割要先还完货款吗?
      一、离婚了房产分割要先还完货款吗?离婚了房产分割不需要先还完货款,其中的一方取得房产,继续向银行偿还贷款本金、利息,同时向另一方支付房屋价值......


·人去世后被法院起诉怎么办
      (一)原告起诉时,已经死亡的债务人不能列为被告。债务人死亡后,已丧失民事权利能力,丧失民事主体资格。起诉时,原告将死亡的债务人列为被告的,人民......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章浩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813082499
13813082499
点击这里给章浩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