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浩律师
章浩律师法律网
19.nj64.com
南京章浩律师电话13813082499

我们在民事诉讼法院判决生效之后怎么做?

我们在民事诉讼法院判决生效之后怎么做? 一、民事诉讼法院判决生效之后怎么做
  1、民事诉讼的判决
  (1)法院审理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
  (2)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可以根据当事人的意愿进行调解。
  (3)当事人不服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
  第二审法院的判决,以及最高法院审判的第一审案件的判决,都是终审的判决,也就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
  2、民事诉讼判决后的执行
  对于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由第一审法院执行;对于调解书、仲裁机构的生效裁决、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等,则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法院执行。强制执行措施:
  (1)查询、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存款;
  (2)扣留、提取被执行人的收入;
  (3)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的财产;
  (4)搜查被执行人的财产;
  (5)强制被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的财物或票证;
  (6)强制被执行人迁出房屋或强制退出土地;
  (7)强制被执行人履行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
  (8)要求有关单位办理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
  (9)强制被执行人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及迟延履行金。
  (10)其他措施。
  民事诉讼当事人有平等的诉讼权利。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保障和便利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对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二、民事诉讼程序一审判决多久生效
  一审判决下来,会有15天的上诉期,如果你不上诉的话,判决就发生法律效力,你就得执行,不执行的话将会导致法院的强制执行。如果过了上诉期的话,我们要想重新审判的话,只能具备再审的法定事由:那就是你能提出新的证据,新的证据足以影响先前的判决。如果没有心证据或是法院的程序不存在瑕疵的话,这个案子一般就算定下来了。上级法院不会再受理再审。法律之所以给你15天的上诉期,就是给你上诉的权利,在这期间内,你不行使的话,只能说是你自己放弃你的权利。法律给了你救济程序,但你没有珍惜。
  要想再审的话,找出新的证据。找出法院程序存在瑕疵的地方。比如,该回避的没回避,合议庭有枉法裁判的嫌疑等等。
  其实,我们在判决生效之后,只需要按照判决的结果进行执行就好,如果我们对于判决的结果存在异议的话,是需要在一定的时间的期限内,提出自己的异议的。另外,我们如果申请再审,一般是需要有新的证据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章浩律师,手机:13813082499

@章浩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4年通过司法考试,2016年2月获得律师执业证。独立处理诉讼业、非诉讼业法律事务,代理多起合同纠纷,...More>>

·一、违法买卖不破租赁解除合同可以吗?
      一、违法买卖不破租赁解除合同可以吗?违法买卖不破租赁的情况,是可以直接解除合同的,具体情况如下:(一)根据《民法典》规定,主要在下列情况下,......


·不给生活费算不算遗弃
      一、不给孩子抚养费算不算遗弃?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


·身份证没带怎么坐高铁
      没有带身份证的话,可以到火车站(高铁站)制证中心(火车站派出所)办一张24小时内有效的临时身份证购票或取票临时身份证办理,只需填一张申请表,并......


·夫妻都是精神病起诉后多久能离婚
      六个月内会进行判决。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


·租地合同对方毁约怎么处理?
      租地合同对方毁约怎么处理?租地合同对方毁约的处理是按照约定来执行违约金,违约金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应向另一......


·昆山工伤鉴定怎么鉴定
      昆山工伤鉴定怎么鉴定昆山工伤鉴定过程(一)提出申请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


·转为逮捕继续关押是什么意思?
      一、转为逮捕继续关押是什么意思?转为逮捕继续关押证明已基本认定有犯罪事实,需要作进一步侦查取证。由于公安机关拘留时间的限制,有些重大复杂、......


·意向合同与合同的区别有哪些?
      ?一、意向合同与合同的区别有哪些?1、内容不同合同的内容是合同签订主体之间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而意向书的内容仅是合同签订主体就某一事项共同意识......


·犯罪构成的意义就是确定是否构成犯罪
      犯罪构成作为认定具体犯罪的标准和规格,对司法实践或者刑法理论来说,都具有重大意义。犯罪构成就是确定某种行为是否犯罪的规格和标准,是行为人对自......


·夫妻债务认定的法律条文有哪些?
      夫妻债务认定的法律条文有哪些?一、夫妻债务认定的法律条文有哪些?夫妻债务认定的法律条文有: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企业融资方式比较的内容是怎样的?
      融资指的是一个企业筹集资金,然后扩大经营规模进行再生产,从而使整个公司更加的有活力的进行发展,这对于整个公司来说是一件非常好的事情,所以企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章浩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813082499
13813082499
点击这里给章浩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