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浩律师
章浩律师法律网
19.nj64.com
南京章浩律师电话13813082499

医疗诉讼需要的证据有哪些

医疗诉讼需要的证据有哪些 一、医疗诉讼需要的证据有哪些
  医疗侵权诉讼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即由医疗机构证明自己的医疗行为与患者受损害的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证明自己对患者实施的医疗行为没有过错。如果证明不了的话,则要承担败诉的后果。但要认识到,举证责任倒置只是减轻了患者一方的举证责任或者说举证的难度,患者一方要打赢官司,仍然要举出比较充分的证据。
  一般来说,下列证据是不可少的:与医疗机构存在医疗关系的证据,例如有住院病历或者门诊诊断治疗的证据;患者具体的损害结果,即住院之前或者医生诊断治疗之前不存在这一损害,住院之后或者医生诊断治疗之后出现了这一损害;损失或者损害的范围,例如,支出的医疗费、护理费及误工费等。
  如果医疗机构出具了自己没有过错和责任的医疗鉴定,患者认为不客观、不真实的,还要举证证明它的不客观、不真实。总之,医疗官司尽管实行举证责任倒置,但对缺乏医学知识和法律知识的当事人来说,仍然是有很大难度的,最好还是寻求律师的帮助。
   二、医疗诉讼的证据应如何收集
   (一)争取尽早封存病历
  病历应当是病情发展的真实记录,应当是确认医疗单位诊疗措施是否正确、有无医疗过失的重要依据,在司法审判中也应当是一种非常重要的书证材料。然而根据我国有关法规,发生医疗纠纷后,由做为一方当事人的医疗单位负责保管病历,且禁止病人和家属查阅,这是一条非常不合理的规定(目前一些医疗单位接受律师查阅)。对此,病人及家属表示极为满,经常怀疑医疗单位篡改病历内容(事实上这种现象确实存在),医疗不单位也经常因此蒙受不白之冤。
  因此,为体现法律的公正,避免产生不必要的误解,建议在怀疑有医疗事故可能时,病人及家属应及时向医疗单位提出封存病历的要求。尽管病历封存后,病人仍无法看到病历内容,但已基本能保证医疗单位无法篡改病历,使病历起到其应有的作用。
   (二)及时要求尸检以查明死因
  尸检的重要意义在于可为医学技术鉴定和司法裁决提供直接的证据。《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第十条规定,凡发生医疗事故或事件、临床诊断不能明确死亡原因的,在有条件的地方必须进行尸检。如因任何一方拒绝或拖延尸检、影响对死因的判定时,由拒绝或拖延的一方负责。因此,当医疗位单告知病人死因不明或家属怀疑病人死亡原因时,家属应及时(最好在死后48小时内)向医疗单位提出尸检的要求,医疗单位依法必须接受其请求。
  请特别注意,有时医疗单位可能出于某种好意而劝说家属不要进行尸检。此时,建议家属应坚持其尸检要求,以免今后双方就死因发生争议时无法进行判定。另外,为体现尸检结果的公正性和可靠性,在有条件的地方,家属可申请当地法医参加尸检,同时要求该医疗单位予以回避。
   (三)注意收集证人证言
  实践中,病人和医疗单位常常就医疗单位是否实施了或未实施某一行生为发争议。但是,医疗单位往往提出病人的叙述不真实,与病历记载不一致,而根据病历记载,医疗单位是没有过失的。在这种情况下,若病人不能提出其他证据,则其要求或主张难以得到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或法院的接受。避免上述情况发生的一项重要措施,便是收集了解事实真相者的证言,即证人证言。
  因此,当病人和家属怀疑治疗问题且医疗单位有可能予以否认时,则应注意记录当时在场者或了解情况者(如同病房的病人)的姓名、工作单位或住址,以及联系方法,既可当时进行取证,也可过后再进行调查取证。
   (四)其他证据的收集
  若怀疑病人的不良情况可能是由于输液、输血、注射或服药等所致时,病人及家属可要求立即对现场的有关实物进行封存保留,以备进一步检验。但是,这一看似简单的环节往往被慌乱的家属所忽略,等到过后想起时已无法补救。对此,病人及家属应给予足够的重视
  当事人收集的肯定是对自己有利,而对对方不利的。这样的证据并不是那么好收集的。而要是不清楚应该如何收集这类证据的话,我们建议可以咨询一下专业律师,或者直接委托专业律师来帮助进行证据收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章浩律师,手机:13813082499

@章浩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4年通过司法考试,2016年2月获得律师执业证。独立处理诉讼业、非诉讼业法律事务,代理多起合同纠纷,...More>>

·疫情期间怎么立案
      疫情期间能否直接到人民法院立案诉讼需要看您诉讼案件的管辖法院对公众公布的具体规定。一般情况下,若您案件管辖法院所在区域疫情严重,那么可能无法......


·有私生子可以告重婚吗?
      有私生子可以告重婚吗?一、有私生子可以告重婚吗?(一)、根据司法实践经验,重婚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


·房屋抵押他项权利限制期限吗?
      房屋抵押他项权利限制期限吗?一、房屋抵押他项权利限制期限吗?他项权证的“有效期”实际上是债务清偿期,时间长短是依债务期限而定。债务人逾期未......


·误工费的含义
      误工费的含义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


·自己摔倒不算工伤 公司没有责任吗?
      自己摔倒不算工伤公司没有责任吗?不算工伤,公司不负责。不属于工伤的,用人单位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但是要按照法律规定,给予员工一定的医疗期,而且......


·被侵占土地使用权20年怎么办?
      有的农村,存在村霸和地头蛇,他们胡作非为,侵占其它村民的土地。这对于农民来说,是一种损失,没有土地就无法耕种,失去了土地收入。遇到这样事情,......


·残疾赔偿金能不能强制执行?
      残疾赔偿金能不能强制执行?一、残疾赔偿金能不能强制执行?1、残疾赔偿金能强制执行,在法院强制执行中,属于被执行人的伤残赔偿金,法院可以依法......


·移送行政拘留案件的期限从什么时候开始
      一、移送行政拘留案件的期限从什么时候开始移送行政拘留是在行政部门下达正式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后。行政拘留是一种严厉的行政处罚形式,只有县级......


·法律援助的标准是什么?
      法律援助的标准是什么?一、法律援助的标准是什么呢?1、公民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侵犯著作权应承担的责任是什么?
      侵犯著作权应承担的责任是什么?一、侵犯著作权应承担的责任是什么?侵犯著作权应承担的责任主要是民事、行政以及刑事方面的责任。1、民事责任......


·办理诉前财产保全手续是怎样的
      办理诉前财产保全手续是怎样的一、办理诉前财产保全手续是怎样的1、提供财产线索申请人在向法院申请诉讼保全前,应当向法院提供被申请人名下明确......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章浩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813082499
13813082499
点击这里给章浩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