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浩律师
章浩律师法律网
19.nj64.com
南京章浩律师电话13813082499

法院宣告婚姻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对于婚姻的状态,常见的肯定是有效,但现实中也不乏一些无效的婚姻或可撤销的婚姻。对于其中无效的婚姻,按照我国的规定要申请人民法院宣告才行。那具体来说,法院宣告婚姻无效的情形有哪些呢?如果你有这方面的疑惑,那就看下面我们为您做的介绍吧。
  一、法院宣告婚姻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人民法院宣告婚姻无效有两种情况:
  (1)人民法院根据婚姻当事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经审查确属无效婚姻的,依法做出宣告婚姻无效的判决。
  (2)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的过程中,经审查发现当事人之间的婚姻关系确属无效婚姻的,将婚姻无效的情形告知当事人,并做出宣告婚姻无效的判决。
  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件或者离婚案件,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应当依法做出判决;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一经做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二、如何申请宣告婚姻无效
  1、申请人
  有权向人民法院就已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包括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
  利害关系人包括:
  (1)、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
  (2)、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未达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
  (3)、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
  2、申请时效
  申请宣告婚姻无效,可以在无效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提出,也可以在婚姻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死亡后一年内提出。
  婚姻当事人一方死亡的,由生存一方或者利害关系人依法提出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
  婚姻当事人双方死亡的,由利害关系人依法提出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
  一般要是男女之间的婚姻关系不符合《民法典》中规定的结婚要件,那么这样的婚姻就是无效的。需要注意,关于无效婚姻的情形我国规定的比较多,但对于可撤销婚姻的情况仅仅只有一种,那就是一方受胁迫而缔结婚姻的。至于法院宣告婚姻无效的情形,我们也在上文中作出了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章浩律师,手机:13813082499

@章浩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4年通过司法考试,2016年2月获得律师执业证。独立处理诉讼业、非诉讼业法律事务,代理多起合同纠纷,...More>>

·在微信群侮辱.诽谤.污蔑.贬损他人构成名誉权侵权
      认定微信群中的言论构成侵犯他人名誉权,应当符合名誉权侵权的全部构成要件,还应当考虑信息网络传播的特点并结合侵权主体、传播范围、损害程度等具体......


·民政局系统自动离婚是否存在?
      民政局系统自动离婚是否存在?民政局系统自动离婚是不存在的,婚姻关系只能通过离婚登记或者法院判决或调解的方式解除。分居不管时间多长,都不能自动解......


·公司倒闭股东分配公司财产是否合法
      公司倒闭股东分配公司财产是否合法?股东私自分割公司财产是不合法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和劳......


·商标转让授权书有什么条款
      商标转让授权书有什么条款一、审查商标转让合同效力商标转让合同效力审查主要是审查合同是否有无效或可撤销情形,被转让的商标是否为被人民法院冻......


·究竟何为要式合同?要式合同分为哪些?
      究竟何为要式合同?要式合同分为哪些?一、何为要式合同?要式合同,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前者称为法定......


·郑州市他项权证注销怎么办理?
      郑州市他项权证注销怎么办理?郑州市他项权证注销怎么办理?他项权利证是在产权证书等房地产相关证书办理好后,房管部门颁发的凭证。在购房人用贷款方......


·精神病患者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吗
      精神病患者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吗不同情况下承担不同的刑事责任。我国刑法第十八条第一、二、三款明确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


·在我国非法集资罪主要抓什么人?
      市面上有很多骗子谋骗普通老百姓,很多骗子就利用了非法集资这个方法为自己赚一大笔钱,随后就卷款逃亡。非法集资罪主要抓什么人这个问题就存在于老百......


·未婚子女去世后的财产继承是怎样的
      未婚子女去世后的财产继承是怎样的子女死亡后遗产怎样继承要依据具体的情况而定,不同的继承方式继承的效力是不一样的,有遗嘱的情况下,按遗嘱的要求......


·一、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要本人去吗?
      一、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要本人去吗?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要本人去,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划定》第39条划定,公安机关交通治理部分检修、鉴定应当在勘查现场......


·新刑事诉讼法延长拘留时间后最长是多久?
      我们知道,刑事拘留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主要是为了保障案件的顺利进行,适用也是比较严格的。因此,我国新的刑事诉讼法中对刑事拘留进行了进一步的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章浩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813082499
13813082499
点击这里给章浩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