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浩律师
章浩律师法律网
19.nj64.com
南京章浩律师电话13813082499

财务管理公司债券是什么?

财务管理公司债券是什么? 一、财务管理公司债券是什么?
  金融债券是指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金融机构法人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按约定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这些金融机构法人包括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等等。
  相对于企业债券而言,金融债券的监管较为严格。以财务公司为例,银监会作为财务公司的监管机构,对财务公司发行资格进行审批。银监会对所有财务公司按照资产规模、资产报酬率、不良贷款比例、风险管理能力等定性和定量指标进行评定,并按分数高低依次审批发债资格,目前已发行金融债券的财务公司仅有8家财务公司,包括石化、中电、中核、华电、上电、华能、武钢、中油财务公司。在发行后,银监会严格审查发行金融债用途,严禁用于不符合规定投向、不符合管理要求的建设项目,严禁用于“两高一资”行业、低水平重复建设和产能过剩产业的项目,严禁用于与集团和财务公司主业无关的风险性投资。
   二、公司金融债券简介
  (一)金融债券定义
  金融债券是指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金融机构法人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按约定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这些金融机构法人包括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及其他金融机构。财务公司作为发行主体发行的金融债券即财务公司金融债券。
  (二)金融债券的特点
  由于金融债券的发行主体是各类金融机构,与普通企业债券相比,金融债券在筹资和使用上有其特殊性。
  1、融资成本
  由于金融机构资产规模较大,金融监管较为严格,其信用一般高于普通企业,故在同等条件下,金融债券的发行利率一般低于企业债券利率。本次国电财务公司金融债券信用等级为AAA级,发行利率低于一般企业发行的同期限(5年期)企业债券,融资成本相对较低。
  2、资金用途
  企业债券筹集的资金一般用于新建项目或补充流动资金,金融债券筹集的资金则用于金融企业的经营项目。财务公司主要经营企业集团成员单位的存贷款业务,故财务公司金融债券筹集的资金主要用于向成员单位发放贷款。
  财务公司发债资金通过自营贷款形式发放给成员单位使用,资金成本最低为基准利率下浮10%。
  3、监管方式
  相对于企业债券而言,金融债券的监管较为严格。以财务公司为例,银监会作为财务公司的监管机构,对财务公司发行资格进行审批。银监会对所有财务公司按照资产规模、资产报酬率、不良贷款比例、风险管理能力等定性和定量指标进行评定,并按分数高低依次审批发债资格,目前已发行金融债券的财务公司仅有8家财务公司,包括石化、中电、中核、华电、上电、华能、武钢、中油财务公司。在发行后,银监会严格审查发行金融债用途,严禁用于不符合规定投向、不符合管理要求的建设项目,严禁用于“两高一资”行业、低水平重复建设和产能过剩产业的项目,严禁用于与集团和财务公司主业无关的风险性投资。
  综上所述,就是关于财务管理公司债券是什么的详细解答。财务管理公司债券如果与企业债券进行比较,财务管理公司债券的管理更加严格。并且,财务管理公司债券的利率一般低于企业债券的利率。希望您在进行投资的时候,了解好相关的内容后,再进行投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章浩律师,手机:13813082499

@章浩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4年通过司法考试,2016年2月获得律师执业证。独立处理诉讼业、非诉讼业法律事务,代理多起合同纠纷,...More>>

·分居离婚财产分割是怎样的
      分居离婚财产分割是怎样的在夫妻因感情破裂而分居,分居期间夫或妻一方的所得财产按照现行法律规定以及一般理解,因为此时婚姻关系尚处于存续期间,......


·夫妻异地居住,不一定是法律意义上的分居
      有的夫妻因为就业、学习等的原因并不在一个地方生活,所以地理意义上的夫妻异地居住不一定是法律上说的分居,法律上的分居是以夫妻双方因为感情不和而......


·一、老人去世后遗产一定会按照遗嘱内容处理吗?
      一、老人去世后遗产一定会按照遗嘱内容处理吗?老人去世后遗产不一定会按照遗嘱内容处理,遗嘱订立后也存在无效的情形,对于此种并不具有司法效力的遗嘱......


·在我国工伤鉴定会失败么
      在我国,为了更好的保障劳动关系,对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来说,遭遇到员工工伤这样的事情以后,一定要及时的去做工伤鉴定。其实,工伤鉴定是比较公正的......


·哪些情形下可主张离婚赔偿所谓离婚损害赔偿
      哪些情形下可主张离婚赔偿所谓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婚姻关系的当事人一方出于过错侵犯了对方因配偶关系而产生之权利并导致婚姻关系破裂,在离婚时,过错......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工作的保障和心理上的安慰,也是劳动者维护自身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工作的保障和心理上的安慰,也是劳动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法律依据。目前,我国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


·批捕与判刑中间的间隔时间为多久?
      一、批捕与判刑中间的间隔时间为多久?1、公安机关逮捕以后应当进行侦察,时间一般为2个月,但是最长可以达到7个月(重大疑难等情况)2、交由检察机......


·政府招投标的流程是怎么进行规定的?
      政府招投标的流程是怎么进行规定的?在当今这个社会,相信您都听说过招标投标这个概念,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就只是知道大概的东西,却不知道具体的......


·关于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纠纷解释的内容是什么?
      关于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纠纷解释的内容是什么?一、关于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纠纷解释的内容是什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纠......


·合同中关于诉讼管辖是怎么规定的
      合同中关于诉讼管辖是怎么规定的?1、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


·拐卖儿童的特点有哪些?
      拐卖儿童的特点有哪些?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妇女、儿童的人身自由权利与人格尊严。本罪的对象仅限于妇女和儿童。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拐骗、绑架、收......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章浩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813082499
13813082499
点击这里给章浩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