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收回土地使用权税收
277号),纳税人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时,只要出具县级(含)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正式文件,无论支付征地补偿费的资金来源是否为政府财政资金,该行为均属于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的行为,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的通知》(国税发[
1993] 149号)规定,不征收营业税。另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权及纳税人代垫拆迁补偿费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 2009]
520号),国税函[2008]
277号中关于县级以上(含)地方人民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正式文件,包括县级以上(含)地方人民政府出具的收回土地使用权文件,以及土地管理部门报经县级以上(含)地方人民政府同意后由该土地管理部门出具的收回土地使用权文件。苏地税函[
2009] 247号转发国税函[ 2009]
520号时,规定土地管理部门是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不包括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下设的土地储备机构。2、土地增值税方面,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免征土地增值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一条,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是指因城市实施规划、国家建设的需要而被政府批准征用的房产或收回的土地使用权。因城市实施规划、国家建设的需要而搬迁,由纳税人自行转让原房地产的,比照本规定免征土地增值税。另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
2006]
21号)规定,因“城市实施规划”而搬迁,是指因旧城改造或因企业污染、扰民(指产生过量废气、废水、废渣和噪音,使城市居民生活受到一定危害),而由政府或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根据已审批通过的城市规划确定进行搬迁的情况;因“国家建设的需要”而搬迁,是指因实施国务院、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委批准的建设项目而进行搬迁的情况。符合上述免税规定的单位和个人,须向房地产所在地税务机关提出免税申请,经税务机关核准后,免予征收土地增值税。3、企业所得税方面,因政府城市规划、基础设施建设等政策性原因,企业需要整体搬迁(包括部分搬迁或部分拆除)或处置相关资产而按规定标准从政府取得的搬迁补偿收入或处置相关资产而取得的收入,以及通过市场(招标、拍卖、挂牌等形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收入,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政策性搬迁或处置收入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
2009]
118号)文件执行。主管税务机关对企业取得的政策性搬迁收入和原厂土地转让收入,重点审核有无政府搬迁文件或公告,有无搬迁协议和搬迁计划,有无企业技术改造、重置或改良固定资产的计划或立项,是否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技术改造、重置或改良固定资产和购置其他固定资产等。4、印花税方面,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政策的通知》(财税[ 2006]
162号),对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按产权转移书据征收印花税。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权不属于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因此,合同双方不需要缴纳产权转移书据印花税。5、契税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权行为不属于契税征收范围,不征收契税。国家收回土地使用权税收的问题在上述内容中已经阐述。土地使用权变更为国家所有,也是常有的事。国家因需要可以根据法律结合实际情况予以收回。收回土地使用权涉及到的税收,相关的政策和法律有着明确而严格的规定,个人和组织只需安装规定严格执行。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章浩律师,手机:13813082499
@章浩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4年通过司法考试,2016年2月获得律师执业证。独立处理诉讼业、非诉讼业法律事务,代理多起合同纠纷,...More>>
·变更监护人证明书内容格式是怎么样的?
变更监护人证明书内容格式是怎么样的?在变更监护人证明书当中,需要写清楚监护人所存在的情况,以及不能履行监护职责的原因等等,监护人证明书(......
·残疾人犯罪量刑监护人可以担任辩护人吗
残疾人犯罪量刑监护人可以担任辩护人吗一、残疾人犯罪量刑监护人可以担任辩护人吗?监护人可以担任辩护人,刑诉法第32条: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
·买房子怎么办贷款吗
贷款流程:
买房子怎么办贷款吗贷款流程:1、到贷款银行提出借款申请借款人持购房合同和开发商售房许可证复印件、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储蓄磁卡、印章到各区县......
·《著作权法》规定的保护期限有多久
《著作权法》规定的保护期限有多久一、《著作权法》规定的保护期限有多久我国《著作权法》对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具体规定如下:①作品的作者为公......
·工伤赔偿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工伤赔偿算夫妻共同财产吗不属于。一方因工伤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亦即个人财产。这是因为一方工伤的补偿......
·在我国现在什么叫信用卡诈骗
有的时候如果仔细分析一下现在的诈骗案件的话,会觉得生活当中的很多领域都已经发生过诈骗的这种情形了,而且有些犯罪嫌疑人的犯罪嗅觉特别的灵敏,人......
·商标被注销被他人注册审核会过嘛
商标被注销被他人注册审核会过嘛?商标被注销被他人注册不会审核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条中明确注明,注册商标被撤销、被宣告无效或者期满......
·合同到期后的离职申请应该怎么写?
合同到期后的离职申请应该怎么写?辞职报告按实际情况写就可以。某某领导:您好!本人自进入公司以来,受到公司全方面的照顾,不仅强化了自己的......
·非法捕捞水产品判刑
非法捕捞水产品是指私自违反国家的相关保护水资源水产品色法律法规,在法律明令禁止的禁止捕捞区域以及禁止捕捞时间捕捞水产品或者说利用非正规非法的......
·三级医疗事故是指是什么?
三级医疗事故是指是什么?存在器官缺失、大部分缺损、畸形情形之一,有较重功能障碍,可能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例如造成患者下列情形之一......
·怎么解决子女的抚养权纠纷
怎么解决子女的抚养权纠纷1、委托人在离婚时一定要加强离婚与离婚协议的风险防范,在离婚时,一定要聘请专业的律师帮助自己制定合理的解决方案,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