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浩律师
章浩律师法律网
19.nj64.com
南京章浩律师电话13813082499

代位权是形成权吗?

代位权是形成权吗? 代位权是形成权吗?
   (一) 代位权
  我国《合同法》第73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特点
  (1)代位权是债权人代替债务人向债务人的债务人(即次债务人)主张权利,体现了债的对外效力。
  (2)代位权是一种法定债权的权能。无论第三人是否约定,债权人都享有此种权能。
  (3)代位权是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债务人的权利。
  (4)代位权在内容上并不是对于债务人和第三人的请求权。在内容上,代位权是债权人为了保全债权,而代替债务人行使债务人的权利,而且不能就收取的债务人的财产优先受偿。
   (二)形成权
  形成权,是指权利人得以自己一方的意思表示而使法律关系发生变化的权利。
  形成权具有下述特点:
  (1)形成权的行使表现为单方行为;
  (2)单方意思表示一经到达对方即为生效(是故,行使形成权的意思表示可以撤回但不得撤销);
  (3)效力的产生不需要另一方作出某种辅助行为或共同的行为,按一方意志即可形成法律关系;
  (4)形成权不能与所依附的原权利分割而单独转让;
  (5)形成权的存在有一定的除斥期间,形成权不得附条件和期限(《合同法》第99条)。
   (三)结论
  通过上述介绍的内容可知,代位权不是形成权,他们之间并没有包含关系。
  对于代位权是形成权吗这一问题,相信通过我们上述的整理介绍,您已经有所了解,代位权并不是形成权。我们知道形成权是单方面的意思使其权利发生变化,而代位权是越过直接的债务人,对第三方行使债的权利,所以两者之间没有绝对的依附关系。如您还有疑问,欢迎咨询网站。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章浩律师,手机:13813082499

@章浩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4年通过司法考试,2016年2月获得律师执业证。独立处理诉讼业、非诉讼业法律事务,代理多起合同纠纷,...More>>

·治安管理处罚招摇撞骗案怎么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招摇撞骗案怎么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一条:“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以其他虚假身份招摇撞骗的,处五日以上十日......


·2023年不小心闯了红灯该怎么办
      现实中,多数情况下闯红灯都是行为人故意为之的,但有些时候也会出现不小心闯红灯的情况,也就是误闯了红灯。毕竟从红灯变到黄灯,往往就是那么一瞬间......


·老赖子女能考教师编吗
      可以的。被列入征信黑名单会直接影响的是本人征信,会影响夫妻共同财产和子女不能上高消费的私立学。对家人其他方面没有影响。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


·工地误工时间和误工费的计算是怎样的如果按天结算
      工地误工时间和误工费的计算是怎样的如果按天结算,就是干一天算一天;如果是按整个工程算那么这个误工费,就要去找你们包工程的人或者找开发商算了;根......


·放弃继承可以不还债务吗
      继承人在实际继承被继承人的财产的同时,还需要继承被继承人生前合法所有的债务。但有的继承人可能想通过放弃财产继承的方式来不还债务,那么从法律角......


·一方再婚要求变更孩子抚养权的方式有哪些?
      一方再婚要求变更孩子抚养权的方式有哪些?一方再婚有了孩子,如担心孩子受到影响,可以要求变更抚养权。两种方式:通过与男方协商,获得孩子的抚养权(......


·协助组织卖淫罪已取保可以被撤销吗?
      一、协助组织卖淫罪已取保可以被撤销吗?协助组织卖淫罪已取保可以被撤销的。如果在这期间发现新的罪责或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深刻反省积极配合案件的......


·别人告我拖欠货款怎么办
      1、当法院给你送达传票的时候,如果没有特殊原因,最好要签收,因为不管你是否签收传票,之后的诉讼程序依然会照常进行,你没有签收传票的话,之后的诉......


·已经离婚了离婚协议书可以改吗?
      已经离婚了离婚协议书可以改吗?已经离婚了,离婚协议书不可以修改。(1)如果两人已经在民政局领了离婚证、离婚协议在民政局已经备案的话:离婚协议不能......


·房子抵押登记在哪里办2023
      房子抵押登记在哪里办2023一、房子抵押登记在哪里办房产抵押登记在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在办理的时候需要携带好相关的资料,比如说抵押登记表......


·适用过错推定原则的法律法规是怎么规定的
      适用过错推定原则的法律法规是怎么规定的?一是在关于责任主体的特殊规定中,监护人责任、暂时丧失意识致人损害、用人者责任、违反案例保障义务责任、网......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章浩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813082499
13813082499
点击这里给章浩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