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浩律师
章浩律师法律网
19.nj64.com
南京章浩律师电话13813082499

泰兴市征收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评估标准内容是什么

泰兴市征收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评估标准内容是什么一、评估的总则
  1、为加强城市房屋拆迁评估(以下简称“拆迁评估”)管理,规范城市房屋拆迁评估行为,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江苏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房地产估价规范》、《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和《泰兴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2、凡在本市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拆迁需进行房屋拆迁评估的,适用本细则。
  3、城市房屋折迁评估是指有资质的房地产评估机构对城市国有土地上被拆迁房屋(含附属物)及其用地的土地使用权进行测算,确定其房屋拆迁补偿价格的专项行为。其评估或鉴定结果作为拆迁人对被拆迁入进行补偿的依据。城市房屋拆迁评估不包括房屋拆迁中的搬迁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非住宅房停产停业补偿费等。拆迁评估的估价时点为房屋拆迁许可证颁发之日。
  4、本细则未涉及事项,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房地产市场评估常规办理
  二、评估原则标准
  1、在市区从事城市房屋拆迁评估业务的机构,必须具备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三级以上(含三级,下同)的资质,并向社会公示,供拆迁当事人选择。
  2、城市房屋拆迁评估入员,必须取得有权部门核发的《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证书》、《房地产估价员岗位合格证》,主持评估人员应当是注册房地产估价师。
  3、评估人员与拆迁当事人有利害关系或者是拆迁当事人的,应当回避。
  三、评估机构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1、遵守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2、遵守自愿、诚信、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3、按规定标准收取费用;
  4、依法接受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5、对房屋拆迁评估报告进行解释。
   四、 禁止行为
  在城市房屋拆迁评估业务活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1、弄虚作假,故意压低或抬高评估结果;
  2、利用工作之便,牟取私利;
  3、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泰兴市征收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评估标准,是拆迁补偿需要依据的标准,有了拆迁补偿评估标准可以保障土地征收和拆迁的有序进行,减少不正当的补偿要求,从而可以减少一系列的拆迁补偿纠纷,因此各省市都制定了相应的拆迁补偿评估标准,这样可以同时规范拆迁单位和拆迁户。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章浩律师,手机:13813082499

@章浩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4年通过司法考试,2016年2月获得律师执业证。独立处理诉讼业、非诉讼业法律事务,代理多起合同纠纷,...More>>

·婚后父母给子女的购房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有的父母为了子女在婚后能够过的好一点,就会拿钱给子女让其买一套住房。那么此时婚后父母给子女的购房款,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呢?实践中,很多人对......


·私募基金为什么要托管
      私募基金为什么要托管一、什么是基金托管?基金托管是指商业银行接受基金管理人的委托,代表基金持有人的利益,保管基金资产,监督基金管理人日常投......


·建筑工程总价包干合同中总价包干是什么?
      建筑工程总价包干合同中总价包干是什么意思在签订建筑工程合同时,合同的种类有很多样,像是总价包干合同,单价包干合同,成本价酬金合同等等。有时候......


·交通事故肇事逃逸抓回来赔偿包含哪些费用主要包括医
      交通事故肇事逃逸抓回来赔偿包含哪些费用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


·交通事故当中伤者的伤害是我们无法避免的
      交通事故当中伤者的伤害是我们无法避免的,也是我们不希望发生的但是既然发生的话,我们就要想办法去解决,关于交通事故的鉴定程序就是事关责任如何去......


·建筑工程安全怎么认定事故
      第一个建设工程各责任主体间的事故责任认定。建设单位承担事故责任的认定。有下面这些情况的,负相应的管理责任。施工未按照要求向承包方提供与工程施......


·员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通知是否可以取消单方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员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通知是否可以取消单方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可以是单位提出的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也可以是劳动者提出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单方......


·医疗差错可以告医院吗
      医患关系一直以来都是社会矛盾的体现,不乏不信任甚至随意指责医生的病人,也存在没有医德的医生。医院里也不是永远出错的,发生的差错小可能只是多扎......


·登记以后的财产分割怎样进行
      登记以后的财产分割怎样进行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农村搬迁200平方多少钱?
      农村现在的很多房子都是属于危房,面对这些危房,国家需要进行拆除,当然也存在着一些楼房,也需要进行拆迁,拆迁必然会对相应的人员发放一定的补偿款......


·上下班跌伤算不算工伤?
      上下班跌伤算不算工伤?一、上下班跌伤算不算工伤?属于交通意外导致上下班跌伤的,是可以认定为工伤的。我国原劳动部1996年发布的《企业职工工伤保......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章浩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813082499
13813082499
点击这里给章浩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