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浩律师
章浩律师法律网
19.nj64.com
南京章浩律师电话13813082499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出来后面走哪些程序?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中详细说明了事故发生的基本情况、发生经过、发生原因及当事人因负有的过错及责任划分说明等等。当事人对认定结果存在异议的可以申请复核,当最终认定结果出来的时候,将依法对认定结果进行处理。那么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出来后面走哪些程序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解答!
  
  一、处罚执行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之日起五日内,对当事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依法作出处罚。
  
  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构成犯罪,依法应当吊销驾驶人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在人民法院作出有罪判决后,由设区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同时具有逃逸情形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同时依法作出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决定。
  
  专业运输单位六个月内两次发生一次死亡三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且单位或者车辆驾驶人对事故承担全部责任或者主要责任的,专业运输单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报经设区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后,作出责令限期消除安全隐患的决定,禁止未消除安全隐患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并通报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地及运输单位属地的人民政府有关行政管理部门。
  
  二、损害赔偿调解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之日起十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合法、公正、自愿、及时的原则,并采取公开方式进行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调解时允许旁听,但是当事人要求不予公开的除外。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当事人约定调解的时间、地点,并于调解时间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口头通知的,应当记入调解记录。调解参加人因故不能按期参加调解的,应当在预定调解时间一日前通知承办的交通警察,请求变更调解时间。
  
  参加损害赔偿调解的人员包括:
  
  (一)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及其代理人;
  
  (二)道路交通事故车辆所有人或者管理人
  
  (三)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参加的其他人员。委托代理人应当出具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参加调解时当事人一方不得超过三人。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日期开始调解,并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
  
  (一)造成人员死亡的,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
  
  (二)造成人员受伤的,从治疗终结之日起;
  
  (三)因伤致残的,从定残之日起;
  
  (四)造成财产损失的,从确定损失之日起。
  
  交通警察调解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按照下列程序实施:
  
  (一)告知道路交通事故各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二)听取当事人各方的请求;
  
  (三)根据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事实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确定当事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
  
  (四)计算损害赔偿的数额,确定各方当事人各自承担的比例,人身损害赔偿的标准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执行,财产损失的修复费用、折价赔偿费用按照实际价值或者评估机构的评估结论计算;
  
  (五)确定赔偿履行方式及期限。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
  
  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当场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由各方当事人签字,分别送达各方当事人。调解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调解依据;
  
  (二)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基本事实和损失情况;
  
  (三)损害赔偿的项目和数额;
  
  (四)各方的损害赔偿责任及比例;
  
  (五)赔偿履行方式和期限;
  
  (六)调解日期。经调解各方当事人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终止调解,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送达各方当事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终止调解,并记录在案:
  
  (一)在调解期间有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
  
  (二)一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调解的;
  
  (三)一方当事人调解过程中退出调解的。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关于道路交通责任事故认定书的法律程序相关内容。所以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出来后面走哪些程序呢?相信您我国每年交通事故的发生率日益增长,我国的交通事故死亡率也位列世界第一,而造成的经济损失达百亿。这其中的原因有人为也有意外,为了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不论是机动车、非机动车还是行人都应遵守交通规则,为自己也是为他人负责!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章浩律师,手机:13813082499

@章浩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4年通过司法考试,2016年2月获得律师执业证。独立处理诉讼业、非诉讼业法律事务,代理多起合同纠纷,...More>>

·只有身份证明能起诉离婚吗?
      当今社会,因为夫妻关系不和,吵架离婚的例子数不胜数。离婚在现在已经不是什么值得大惊小怪的事情了。再恩爱的夫妻,也有也有过不下去日子的一天。为......


·诈骗分子进行网络诈骗可以判多久?
      诈骗分子进行网络诈骗可以判多久?现代社会,有一小部分人不务正业,不想通过自己的努力赚钱,只想着靠着诈骗骗取他人的财物,这也是为什么网络诈骗......


·烟叶订购合同
      合同编号__    供  经 …………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需  ┌──┬──┬───┬────┬─────────────......


·一、深圳工伤认定申请书如何书写?
      一、深圳工伤认定申请书如何书写?申请人:×××,性别×,××年××月×日出生,民族×,籍贯,住×××市×××街,身份证号码:×××,是××......


·股东协议书和章程的区别是什么
      股东协议书和章程的区别是什么?1、公司章程是公司必备文件,而股东协议则是任意性文件。公司章程是我国公司法强制要求的公司必备文件。没有公司章程,......


·走私假币罪要如何判刑
      犯走私假币罪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犯本罪,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


·对于监视居住会窃听手机吗?
      对于监视居住会窃听手机吗?为了办案的需要,检察院办案人员,办理了有关批准手续后,可以监听嫌疑人的手机。《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一百一......


·一、交通事故失去生育能力是几级伤残?
      一、交通事故失去生育能力是几级伤残?使人肢体残废、毁人容貌、丧失听觉、丧失视觉、丧失其他器官功能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损伤,包括......


·批捕后律师不能会见吗?
      一、批捕后律师不能会见吗?是可以会见的;逮捕后侦查阶段律师没有规定一般多久见一次嫌疑犯,律师会见被羁押的人犯,须持有工作证和专用介绍信。......


·共同犯罪中帮助犯要成立中止条件是什么
      共同犯罪中帮助犯要成立中止条件是什么帮助犯的中止有以下几种情况:1、在实施帮助行为以前,也就是帮助预备时,其只要消极地不予帮组,就成立中止犯;......


·比较汇编作品和合作作品的区别有哪些?
      比较汇编作品和合作作品的区别有哪些?合作作品的关键是作者都参与创作,而汇编作品的作者并没有参与创作,只是把作品汇集在一起,而且没有得到原作者......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章浩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813082499
13813082499
点击这里给章浩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