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债务抵销之间的关系是怎样的
民法法系国家均对债权转让中的抵销权作了相应的规定。我国《合同法》第83条规定,“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拥有债权,并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同时到期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在债权转让中所产生的抵销情形并末对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必须是同一类作出要求,因而这是一种含意抵销。
二、债权转让与债务抵销的联系
债权转让的抵销制度中所规定的“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中的“债权”是否是指与所转让债权紧密相连的双务合同中的对债权人而言的债权,还是另外单独合同法律关系中的债权。如果限于前者,则很好理解,因为这符合《合同法》中典型的互负债务的抵销;但如果属于后者,毫不相关的单务合同关系是否也可以进行抵销?《合同法》中并末明确说明这一点。但是,笔者认为《合同法》第83条所提出的抵销情也包括对毫无联系的另一债权债务的抵销情形,因为只要其符合债务人的债权是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同时到期的条件,便可以进行抵销。有人可能会问,这是否对让与人不公平?回答是否定的。因为根据权利与义务一致的原则当让与人在享受法律赋予的可以转让其债权的权利时,也必须承担因此而带来的义务。
债权让与人将自己一部分债权转让给受让人,债务人应如何进行抵销?原则上,债务人可进行抵销。对于可分离之债而言,如给付之债,债务人可以具体以量的形式来按部分或比例进行抵销,但是如果不属可分离之债,也就是说,此债的分离将会影响到实现合同的目的,则不能进行抵销,因为这有悖于《合同法》中第5条关于公平原则的规定。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解答的债权转让债务抵销之间的联系这一问题,我们在进行l债权转让是一定要依据相关法律条文规定,不得按照个人意愿进行债权转让债务抵消。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章浩律师,手机:13813082499
@章浩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4年通过司法考试,2016年2月获得律师执业证。独立处理诉讼业、非诉讼业法律事务,代理多起合同纠纷,...More>>
·申请医疗事故鉴定费用谁付
医疗事故鉴定费用谁付1)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预先缴纳鉴定费;2)卫生行政部门移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提出......
·意外致死会坐牢吗?应该怎么判?
意外致死会坐牢吗?应该怎么判?会,属于过失致人死亡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
·民法典123条规定的是什么?
民法典123条规定的是什么民事主体是国家发展的重要组成因素,在我国,民事主体都是受法律保护的。民事主体包括一些基本的权利,任何人都不可以被侵犯......
·《民事诉讼法》关于管辖权的法律规定
《民事诉讼法》关于管辖权的法律规定法院是伸张正义、发扬守法精神的重要之地。各种大小案件数不胜数,那么是不是事无巨细都只找一个法院呢?也就是法......
·违法强拆胜诉后怎么追责
直接追究相关当事人的责任,向相关当事人提出赔偿或要求其承担责任。在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过程的两个环节中明确规定了当事人可以提起行政复议作为救济途......
·强制辞退赔偿的标准有哪些?
强制辞退赔偿的标准有哪些?1、用人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理由,也没有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的,你没有过错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
·湖南省征地补偿新标准的规定
湖南省征地补偿新标准的规定征地补偿是征地工作中最重要的一个步骤,决定了征地工作的进程。由于征地影响到了现有土地使用人对土地的使用利用情况,因......
·云南信息公开都包含哪些内容
我国的政府是在公平、公证、公开的环境下进行办公的,我国的相关政府部门对自己的相应办事内容除了不能公开的信息外,都应进行相应的公开处理。下面我......
·哪些情况是离婚无效的2023
哪些情况是离婚无效的2023一、哪些情况是离婚无效的1、男女双方非自愿离婚。《婚姻法》第31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
·专利权转让从何时起生效
专利权转让从何时起生效我国法律对于专利权的转让做了明确的法律规定,专利法第10条已经作出了规定,该条第四款规定,“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