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浩律师
章浩律师法律网
19.nj64.com
南京章浩律师电话13813082499

借钱做生意亏了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

借钱做生意亏了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原则上是夫妻共同债务,《民法典婚姻编》(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清偿。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1、 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如购置共同生活用品所负的债务;购买、装修共同居住的住房所负的债务;为支付一方医疗费用所负的债务。2、 夫妻一方或双方为履行法定扶养义务所负的债务。3、 履行法定赡养义务所负的债务。4、 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夫妻从事正当的文化、教育、娱乐活动,从事体育活动等所负的债务。5、 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6、 夫妻从事共同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这里的共同生产、经营既包括夫妻双方一起从事投资、生产经营活动,也包括夫妻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但利益归家庭共享的情形。7、 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夫妻协议确定共同负担的债务,即使该债务带来的利益非婚姻共享,也应纳入夫妻共同债务。二、夫妻共同债务的清偿原则是:1)共同偿还的原则2)协议偿还的原则3)判决偿还的原则三、个人债务包括:(一)夫妻一方的婚前债务,已转化为共同债务的除外;(二)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没有法定扶养义务人所的债务;(三)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生产或经营活动所负债务且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的;(四)遗嘱或赠予合同中确定的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附随该遗嘱或赠予合同而来的债务;(五)夫妻双方约定由一方负担的债务,但此种约定原则上不具有对抗债权人的效力;(六)夫妻一方不合理的开支,如赌博、吸毒等所负债务;(七)其他依法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其实,有些夫妻彼此之间都有些太过自私,就像是借钱做生意的这些事情,当事人理所应当的认为做生意只要赚了,赚了的钱就是夫妻共同财产,但对方赔了的话却不愿意跟对方共同去承担债务,这种趋利避害的想法非常没有法律常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章浩律师,手机:13813082499

@章浩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4年通过司法考试,2016年2月获得律师执业证。独立处理诉讼业、非诉讼业法律事务,代理多起合同纠纷,...More>>

·赡养纠纷立案时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如今我国已经改从前的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度,通常当事人到法院起诉的,只要满足了形式要件,那么法院就要立案。关于赡养纠纷,在立案的时候需要当......


·交通肇事罪驾照吊销几年
      交通肇事罪驾照吊销几年如果只是普通的交通肇事,那么两年后可以向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考领驾驶证,但如果是饮酒或醉酒后开车肇事被定交通肇事罪的,那么......


·如果欠别人钱被起诉怎么办
      如果欠别人钱被起诉怎么办有偿还能力主动偿还是最好,不行的话法院一般会强制执行。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


·抵押权可随债权转让吗
      抵押权可随债权转让吗,抵押权能不能跟债权一起转让一、抵押权可随债权转让吗抵押权可以随债权转让。根据抵押人身份不同,仍可能存在另外一种情况即在......


·被打伤对方不愿意赔偿怎么办
      被打伤对方不愿意赔偿怎么办1、到派出所报案,由派出所进行调解。2、再和打人者及其家属进一步协商解决。3、保留对方打人证据,并保留就诊票据、......


·我国《民法典》期间如何计算 一、我国《民法典》(自2021
      我国《民法典》期间如何计算一、我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期间如何计算第二百条民法所称的期间按照公历年、月、日、小时计算。第......


·股东大会未经全体股东签字有效吗?
      股东大会未经全体股东签字有效吗?股东大会未经全体股东签字也可能是有效的,但是具体还是要根据决议事项是一般事项还是重大事项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来......


·法定继承人的顺序列表是什么?
      法定继承人的顺序列表是什么?一、法定继承人的顺序列表是什么?法定继承人的顺序列表,是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第一千一百......


·服刑人员保外就医条件?
      服刑人员保外就医条件有哪些保外就医属于监外执行当中的一种,对于服刑人员来讲,要想获得保外就医批准,则需要满足规定的条件,否则是无法获得批准......


·广东省高速公路征地补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广东省高速公路征地补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国家对土地进行有效的利用就需要土地进行一定的征收。高速公路作为连接城市之间纽带,是经济发展的必备。所......


·一、女儿判给了前夫需要支付抚养费吗?
      一、女儿判给了前夫需要支付抚养费吗?《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章浩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813082499
13813082499
点击这里给章浩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