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浩律师
章浩律师法律网
19.nj64.com
南京章浩律师电话13813082499

批捕环节重新鉴定合法的吗?

一、批捕环节重新鉴定合法的吗?
  
  批捕环节重新鉴定是合法的,当事人对鉴定结果不认同的可以提出重新鉴定。当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实的专门性问题向人民法院申请鉴定。当事人申请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具备资格的鉴定人;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当事人未申请鉴定,人民法院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应当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人进行鉴定。
  
  二、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
  
  第七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实的专门性问题向人民法院申请鉴定。当事人申请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具备资格的鉴定人;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
  
  当事人未申请鉴定,人民法院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应当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人进行鉴定。
  
  第七十七条 鉴定人有权了解进行鉴定所需要的案件材料,必要时可以询问当事人、证人。
  
  鉴定人应当提出书面鉴定意见,在鉴定书上签名或者盖章。
  
  第七十八条 当事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鉴定人有必要出庭的,鉴定人应当出庭作证。经人民法院通知,鉴定人拒不出庭作证的,鉴定意见不得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支付鉴定费用的当事人可以要求返还鉴定费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二十七条 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提出证据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一)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
  
  (二)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
  
  (三)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
  
  (四)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
  
  对有缺陷的鉴定结论,可以通过补充鉴定、重新质证或者补充质证等方法解决的,不予重新鉴定。
  
  综合上面所说的,重新要求鉴定一般是一方当事人不认可鉴定的结合,对于在批捕的环节也是可以提出来的,这也是为也避免因错误的鉴定而伤害到了受害者的权益,因此,只要是合法的,执法人员都是可以接受的,从而也会对案件重新进行处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章浩律师,手机:13813082499

@章浩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4年通过司法考试,2016年2月获得律师执业证。独立处理诉讼业、非诉讼业法律事务,代理多起合同纠纷,...More>>

·公司结构中的大股东职能有哪些?
      公司结构中的大股东职能有哪些?公司结构中的大股东职能:决定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


·没签劳动合同旷工可以扣工资吗?
      没签劳动合同旷工可以扣工资吗?不可以扣工资,劳动相关法律有明确的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如果没有签的话可以要求双倍的工资。没签订劳动......


·一、交通事故工伤认定所需的材料?
      一、交通事故工伤认定所需的材料有哪些1、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和《工伤申报证据清单》;2、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如......


·一、劳动合同诉讼时效是多久?
      一、劳动合同诉讼时效是多久?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但对于2008年5月1日前......


·民法总则追索抚养费的法条是什么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即将生效,《民法总则》相应废止。一、民法总则追索抚养费的法条是什么?《民法典》生效后,《民法总则》就废止失效了,关于追诉......


·非法集资万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勤勤恳恳工作,辛辛苦苦的存钱,就是为了使自己的生活更好,使自己老有所依。但是,很多不法分子,不去辛苦的劳动工作,就想投机取......


·在城中村租房也要备案吗?
      城中村租房也要备案吗?城中村出租房屋,3个工作日内将房屋出租情况及承租人基本情况向村(社区)委员会备案。城中村房屋所有人(出租人)应履行以下安全管......


·初次饮酒驾驶扣多少分?
      初次饮酒驾驶扣多少分?一、初次饮酒驾驶扣多少分?1、饮酒直接扣留驾驶证,驾驶证直接扣12分。驾驶人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等于)20毫克/100毫升、......


·挪用特定款物罪处罚的标准是什么
      挪用特定款物罪处罚的标准是什么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三条规定: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


·在农村有起诉重婚罪的吗
      一、在农村有起诉重婚罪的吗?在农村也可以起诉重婚罪,法律制度对任何人都是平等的,没有户籍之分。根据司法实践经验,重婚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可续期公司债券永续债的优势是什么?
      可续期公司债券永续债的优势是什么?一、可续期公司债券永续债的优势是什么公司发行可转债是上市公司的一种融资方式,一般是公司有较好的开发项目......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章浩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813082499
13813082499
点击这里给章浩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