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浩律师
章浩律师法律网
19.nj64.com
南京章浩律师电话13813082499

审理过程中多个诉讼标的可以合并审理吗?

审理过程中多个诉讼标的可以合并审理吗?1、一般情况下,是否可以合并起诉应当经过法院同意,如法院同意则可行。但实务中,一般情况下法院不同意多份买卖合同合并在一个案件中起诉,法院均要求一份买卖合同单独案。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其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或者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的,为共同诉讼。2、基于此,律师建议在拟定起诉状及整理证据资料时,按照一份买卖合同拟定对应的起诉状的原则进行立案资料的准备,以免在法院立案时造成不必要的麻烦。二、多分买卖合同的效力。1、所谓的多重买卖,是指出卖人就同一项财产的出卖订立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买卖合同,形成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买卖债权债务关系,这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在内容上相互重叠。2、买卖合同属于诺成性合同,只要买卖合同的标的物非法律禁止交易的物品,一经买卖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即告成立,并依法生效。对于多重买卖行为中每一个单独的买卖合同,也都不例外。3、另外,买卖合同属于债权债务合同,出卖人对于买受人的交付行为不符合买卖合同的约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这当然包括交付不能的情况。同理,在多重买卖合同中,出卖人因向某一买受人交付了标的物,而对其他买受人不能履行时,该买受人可以根据《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的规定要求出卖人承担履行合同不能的违约责任。所以说,出卖人就同一标的物与两人或多人订立的多重买卖合同,均可以为有效的买卖合同。三、合并之诉的条件。1、是彼此独的几个诉在主体或客体上具有关联性。诉的合并的意义在于提高诉讼的效率,防止在相互关联的问题上作出相互矛盾的裁判;2、是受理案件的法院至少对数个被合并之诉中的一个拥有管辖权;3、是合并的各诉在审判时必须适用同一种诉讼程序。要么都适用普通程序,要么都适用简易程序;4、是合并的时间一般应在一审言辞辩论终结前;5、是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四、合并之诉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1、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其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或者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的,为共同诉讼。2、共同诉讼的一方当事人对诉讼标的有共同权利义务的,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经其他共同诉讼人承认,对其他共同诉讼人发生效力;对诉讼标的没有共同权利义务的,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对其他共同诉讼人不发生效力。综上所述,合并审理诉讼标的应当适用一种诉讼程序或者适用简易程序,合并审理应当在答辩终结前,共同诉讼的当事人对于诉讼标的有共同权利,如果合并审理,应当经过其他人承认,共同诉讼发生效力,如果没有共同权利义务的,对其他诉讼人不发生效力。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章浩律师,手机:13813082499

@章浩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4年通过司法考试,2016年2月获得律师执业证。独立处理诉讼业、非诉讼业法律事务,代理多起合同纠纷,...More>>

·第三方责任险赔偿范围
      第三方责任险赔偿范围生活充满各种意外,人们习惯于购买各种保险诸如人身意外险等来预防风险发生,来使伤害程度尽可能降低。但是,当我们活动不幸涉及......


·遇到民间借贷中的纠纷该怎么起诉
      遇到民间借贷中的纠纷该怎么起诉民间借贷如果发生了纠纷,当事人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具体来说,遇到民间借贷中的纠纷该怎么起诉呢?如果提起了民......


·两个事实婚姻是否构成重婚罪?
      一、两个事实婚姻是否构成重婚罪?两个事实婚姻是不会构成重婚罪的,目前我们国家对于事实婚姻是不承认它的合法性,事实婚姻的男女应无配偶,有配偶则成......


·疫情期间延长试用期合法吗?
      疫情期间延长试用期合法吗?疫情期间延长试用期是合法的,一般来说,延长试用期,都是试用期内,通过考察,还不能确定员工符合公司岗位要求。这种延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十六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


·非法集资去哪里上诉可以执行?
      现在,人们的经济水平越来越高,人们的投资理念也在改变,以前您都喜欢把钱放在银行,现在很少有人愿意放在银行,更多的选择一些金融理财,而这就存在......


·不动产申请房屋登记的业主们应该很熟悉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但是
      不动产申请房屋登记的业主们应该很熟悉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但是在实践中,并不是完全依靠这个条例来进行登记和管理的。在二零零八年,建设部就发布了......


·江苏省最新征地补偿标准2023是多少
      江苏省最新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土地征收是国家为了各方面利益所进行的一项政策,征收土地之后给土地原有者一般是农民相应的征地补偿也是一种常见的操作......


·湖北省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什么?
      如今交通事故发生数量每一年都在以不同的数量在上升,交通事故赔偿标准也在不断地完善中。由于每个省的赔偿标准都会有一定的不同,湖北省道路交通事故......


·17年之前土地使用年限是多久,如何进行计算的?
      17年之前土地使用年限是多久,如何进行计算的?为了加强对国家国土资源的有效管理,一般来说在我国土地都是属于国家的,而人民拥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


·拐卖妇女、儿童罪主观要件是什么?
      拐卖妇女罪构成要件是:一、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被害妇女、儿童的身体自由权和人格尊严权。二、客观要件。在客观上表现为非法拐骗、绑架、收买、贩......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章浩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813082499
13813082499
点击这里给章浩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