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清算财产的范围?
一、公司清算财产的范围有哪些
清算开始时公司所有的或者经营管理的财产;清算开始后至清算终结前公司所取得的财产;应当由公司行使的其他财产权利。
注:公司内属于他人的财产,由该财产权利人通过清算组收回。已作为担保物的财产,由债权人以担保财产为限优先受偿,未受偿部分视同非担保债权。担保物价款超过所担保的债务数额的部分,属于清算财产。
二、公司清算后的债务由谁承担
公司破产清算后按顺序清偿债务,不足以清偿的债权不再清偿。
一般而言,公司合法注销了,承担责任的主体即不存在了。但是,如果公司的设立、注销程序不符合法律的规定,那么公司原来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则要对没有处理的债权要承担责任。
《公司破产法》第三十七条:清算组提出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经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报请人民法院裁定后执行。
破产财产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按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二)破产企业所欠税款;
(三)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第三十八条:破产财产分配完毕,由清算组提请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破产程序终结后,未得到清偿的债权不再清偿。
《公司法》司法解释(二)
第二十二条:公司解散时,股东尚未缴纳的出资均应作为清算财产。股东尚未缴纳的出资,包括到期应缴未缴的出资,以及依照公司法第二十六条和第八十条的规定分期缴纳尚未届满缴纳期限的出资。
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债权人主张未缴出资股东,以及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或者发起人在未缴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按照规定,公司清算可以分为三种,包括特别清算、特别清算以及破产清算。公司被宣告破产或解散后,其法人资格并不立即消灭,除公司的合并与分立外,必须进行清算,以清理其债权债务关系,处理未了事务。如上缴税款、分配剩余财产、进行民事诉讼活动等等。待公司的未了事务处理完毕后,才能注销公司登记。在公司清算期间,公司的权利能力、行为能力均受到限制,不能自主地从事民事活动,只能由清算组代表公司进行必要的民事行为。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章浩律师,手机:13813082499
@章浩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4年通过司法考试,2016年2月获得律师执业证。独立处理诉讼业、非诉讼业法律事务,代理多起合同纠纷,...More>>
·机动车报费补贴标准是什么?
机动车报费补贴标准是什么?一、机动车报费补贴标准是什么?根据《财政部商务部关于发布〈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有关规定,......
·未成年孩子尚小如何立遗嘱
未成年孩子尚小如何立遗嘱一、未成年孩子尚小如何立遗嘱需要由孩子的实际抚养人做财产代管人。只要订立的遗嘱是符合法定条件的,那么该遗嘱就是有......
·酒驾拘役一般被关在哪里
酒驾拘役一般被关在哪里拘役由公安机关在就近的拘役所、看守所或者其他监管场所执行,在执行期间,受刑人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
·罚金缴纳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罚金属于刑事处罚中附加刑的一种,自然多数情况下都是附加跟主刑一起做出判决的,至于罚金的数额往往需要结合法律中的规定以及实际的犯罪情况作出。同......
·犯罪团伙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犯罪团伙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一)犯罪团伙人数较多二人以上),重要成员固定或基本固定。(二)经常纠集一起进行一种或数种严重的刑事犯罪活动。(三)有预......
·股东变更可以吗?
股东变更可以吗?所需要的材料是什么?一、公司股东变更程序1、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员初审通过,开具......
·刑事拘留37批捕意味着什么
一、刑事拘留37批捕意味着什么?1、意味着有证据证明被批捕人发生了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2、被批捕的人正式进入了刑事诉讼程序并将追究其刑......
·我国划痕险的赔偿是多少
我国划痕险的赔偿是多少?一、划痕险的赔偿是多少?划痕险的保费并不高,一般在几百元左右。二、保障内容车辆划痕险的保障责任是“他人恶意行......
·购买抵押房是否有效
目前我国法律对于转让抵押房并没有明确的禁止性规定,但也规定了一定的限制条件,那到底消费者购买抵押房是否有效?如果消费者在购买房屋时对其权利情......
·民法总则保护见义勇为是怎么规定的
民法总则保护见义勇为是怎么规定的本身见义勇为的这种行为,在我国上下五千年以来一直就是受到社会和我国公民所歌颂的一种行为。但是近几年来,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