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沙橫沥长沙征地补偿是怎样的?
在政府需要征收土地的时候是需要根据国家的法律规定来给予农民相关的征地补偿的,当然征地补偿的标准需要根据当地的具体情况来确定,很多人不知道南沙橫沥长沙征地补偿是怎样的,其实不同的村落可以划分片区来计算征地补偿,让我们来告诉您有关的法律规定。
一、南沙橫沥长沙征地补偿是怎样的?
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粤国土资(建)字〔2017〕287号文),需将南沙区南沙街广隆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横沥镇长沙经济联合社、义沙经济联合社共50.7516公顷(合761.2740亩)集体土地征收为国有土地。现将经依法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建设用地项目名称:政府储备用地。
征收土地位置:南沙区南沙街广隆村,横沥镇长沙村、义沙村(用地四至范围详见附图)。
被征地村及面积:
1、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广隆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集体土地0.4519公顷(合6.7785亩)、
2、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横沥镇长沙经济联合社集体土地24.9223公顷(合373.8345亩)、
3、广州市南沙区横沥镇义沙经济联合社集体土地0.1018公顷(合1.5270亩)、
4、广州市南沙区横沥镇义沙经济联合社集体土地25.2756公顷(合379.1340亩)。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涉及到房屋拆迁的,按照广州南沙区人民政府有关规定的标准进行补偿安置。
(二)本次征收土地所涉及的被安置农业人员由南沙区南沙街广隆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横沥镇长沙经济联合社、横沥镇义沙经济联合社以货币补偿的形式安置。请南沙区南沙街广隆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横沥镇长沙经济联合社、横沥镇义沙经济联合社在本公告期内到广州市南沙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领取办理安置农业人口征地农转非手续的函件。
五、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本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到指定的地点办理征地补偿登记,请互相转告。
被征地村
南沙区南沙街广隆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横沥镇长沙经济联合社、横沥镇义沙经济联合社
登记时间
2017年8月9日至2017年8月18日
登记地点
南沙开发区土地开发中心(联系人:白亮、李浩坤:84985743、39910591)
黄阁、横沥国土资源管理所(联系人:胡谦、刘国清,电话:39090633、84968567)
综上所述,征地的补偿标准必须提前让被征收土地的公民知情,这是公民的知情权,也是对公民合法权益的保护,如果政府没有在征收土地之前知会被征收土地的公民的话,公民可以在必要的时候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对于征收土地的过程是需要遵守法律的规定的,有争议的话可以先进行协商。
在政府需要征收土地的时候是需要根据国家的法律规定来给予农民相关的征地补偿的,当然征地补偿的标准需要根据当地的具体情况来确定,很多人不知道南沙橫沥长沙征地补偿是怎样的,其实不同的村落可以划分片区来计算征地补偿,让我们来告诉您有关的法律规定。
南沙橫沥长沙征地补偿是怎样的?
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粤国土资(建)字〔2017〕287号文),需将南沙区南沙街广隆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横沥镇长沙经济联合社、义沙经济联合社共50.7516公顷(合761.2740亩)集体土地征收为国有土地。现将经依法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建设用地项目名称:政府储备用地。
征收土地位置:南沙区南沙街广隆村,横沥镇长沙村、义沙村(用地四至范围详见附图)。
被征地村及面积:
1、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广隆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集体土地0.4519公顷(合6.7785亩)、
2、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横沥镇长沙经济联合社集体土地24.9223公顷(合373.8345亩)、
3、广州市南沙区横沥镇义沙经济联合社集体土地0.1018公顷(合1.5270亩)、
4、广州市南沙区横沥镇义沙经济联合社集体土地25.2756公顷(合379.1340亩)。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涉及到房屋拆迁的,按照广州南沙区人民政府有关规定的标准进行补偿安置。
(二)本次征收土地所涉及的被安置农业人员由南沙区南沙街广隆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横沥镇长沙经济联合社、横沥镇义沙经济联合社以货币补偿的形式安置。请南沙区南沙街广隆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横沥镇长沙经济联合社、横沥镇义沙经济联合社在本公告期内到广州市南沙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领取办理安置农业人口征地农转非手续的函件。
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本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到指定的地点办理征地补偿登记,请互相转告。
被征地村
南沙区南沙街广隆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横沥镇长沙经济联合社、横沥镇义沙经济联合社
登记时间
2017年8月9日至2017年8月18日
登记地点
南沙开发区土地开发中心(联系人:白亮、李浩坤:84985743、39910591)
黄阁、横沥国土资源管理所(联系人:胡谦、刘国清,电话:39090633、84968567)
综上所述,征地的补偿标准必须提前让被征收土地的公民知情,这是公民的知情权,也是对公民合法权益的保护,如果政府没有在征收土地之前知会被征收土地的公民的话,公民可以在必要的时候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对于征收土地的过程是需要遵守法律的规定的,有争议的话可以先进行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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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浩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4年通过司法考试,2016年2月获得律师执业证。独立处理诉讼业、非诉讼业法律事务,代理多起合同纠纷,...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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