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浩律师
章浩律师法律网
19.nj64.com
南京章浩律师电话13813082499

公司不给交社保怎么办?

公司不给交社保怎么办?
  
  一、公司不给交社保怎么办
  
  单位未给员工缴纳社会保险时,员工可:
  
  1、向用人单位要求帮员工开设社保账户并补足社保费用;
  
  2、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或投诉;
  
  3、必要时,申请劳动仲裁。
  
  二、公司不给员工缴纳社保有什么责任
  
  用人单位不缴社保的法律责任主要存在于两个方面:一是行政责任,二是民事责任。
  
  (1)先来谈谈行政责任。
  
  《社会保险法》第84条: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23条:缴费单位未按照规定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或者未按照规定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工伤保险条例》第62条: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27条:用人单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时,瞒报工资总额或者职工人数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处瞒报工资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行政处罚办法》第17条: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应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除责令其补交所欠款额外,可以按每日加收所欠款额千分之二的滞纳金。滞纳金收入并入社会保险基金。
  
  由以上规定可以看出,行政责任主要是罚款以及滞纳金,数额虽不算高,但是并不等于你交完罚款之后就可以免责了,这其实是额外的支出。而最大的责任还是民事责任,严重的情况,足以导致用人单位破产。
  
  (2)我们再重点谈谈民事责任。
  
  第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1条的规定,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而发生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也就是说,单位不缴社会保险又无法补缴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可以依法提起诉讼要求用人单位赔偿。
  
  第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第46条的规定,如果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缴社保为由主动提出辞职的,用人单位仍需要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三,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60条的规定,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也就是说,一旦发生工伤,由于用人单位未缴社保,其工伤赔偿依法将由用人单位支付。实践中,用人单位因为员工工亡赔偿几十万上百万的现象,司空见惯。这个责任是非常大的。
  
  企业给员工缴纳社保,这是法律中规定的义务,若没有按照规定缴纳社保费用,那么员工可以采取一定措施来维权,而企业也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具体包括行政责任和民事责任。行政责任主要就是要对企业进行罚款,同时也会要求交纳一定数额的滞纳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章浩律师,手机:13813082499

@章浩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4年通过司法考试,2016年2月获得律师执业证。独立处理诉讼业、非诉讼业法律事务,代理多起合同纠纷,...More>>

·重大责任事故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吗?
      一、重大责任事故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吗?重大责任事故罪,是指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


·一、买房子签合同房东毁约怎么办?
      一、买房子签合同房东毁约怎么办?在书面合同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后,合同即成立,只要不违反法律规定的几种无效及可撤销相关情形,其就是一份有效的合......


·注册资本常规多少年要交齐?
      注册资本常规多少年要交齐?注册资本,是指合营企业在登记管理机构登记的资本总额,是合营各方已经缴纳的或合营者承诺一定要缴纳的出资额的总和。我国法......


·新刑法非法拘留应该如何处理?
      我们经常听说非法拘留这个词,这个在刑事案件中经常被提及,对于公职人员利用职务进行非法拘留,我国法律是明令禁止的。关于非法拘禁罪的量刑标准新修......


·起诉离婚后债务可以归一人承担吗?
      起诉离婚后债务可以归一人承担吗?一、起诉离婚后债务可以归一人承担吗?夫妻离婚后,协议婚姻期间所有债务归一方负责偿还,如果债权人没有要求,......


·农村临时土地使用证可以建房吗?
      农村临时土地使用证可以建房吗?“有了土地使用证还不能建房。有集体土地使用证的需要满足属于本村居民,只有一处住宅,户籍所在村是中心村,确实有建设房......


·信用卡诈骗立案后还钱是否还要被判刑
      一、信用卡诈骗立案后还钱是否还要被判刑?犯信用卡诈骗罪,依法应追究刑事责任。其诈骗所得是赃款,赃款赃物,是非法财物,依法应全部追缴,不能以犯罪......


·鹰潭市政府信息公开是什么?
      鹰潭市政府信息公开是什么?政府的信息应该是公开的,透明的,这样有利于民众对政府信息的了解,同时有利于民众对政府部门的监督。我们以鹰潭市政府......


·盗窃几百块怎么处理
      该行为不构成盗窃罪,属于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


·火锅店入股合作协议
      火锅店入股合作协议国家支持和鼓励适龄劳动者创业。火锅店作为一个以营利为目的的经济组织,其所有人有权对其进行收入的支配。包括同意他人的入股。......


·在建工程的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吗
      在建工程的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吗我们都知道,买房子,既买土地一定要办理土地使用证,因为土地使用证是代表你对这块土地使用权的一种凭证,它是具有法......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章浩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813082499
13813082499
点击这里给章浩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