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浩律师
章浩律师法律网
19.nj64.com
南京章浩律师电话13813082499

解除合同申请书怎么写?

解除合同申请书怎么写?当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双方就解除合同协商一致,那么需要双方签署一份解除合同申请书,以明确解除合同事项。那么解除合同申请书怎么写?行使解除权有哪些程序?下面我们一起来听听我们是怎么说的。解除合同申请书甲方:乙方:根据实际情况,在平等协商,自愿互谅的基础上,本于诚信,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一、甲乙双方同意解除2007年7月16日签订 的《工程承包合同》及其它相关协议。自协议解除之日起,甲乙双方彼此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消灭。甲乙双方相互不再以任何形式追求对方的违约责任。二:甲乙双方同意对于合同订立、执行过程中各自的任何形式的损失自行负责担。三:鉴于合同未能履行是由于客观经济形势变迁造成的,甲方同意于本协议签订之日一次性退还乙方已经交纳的甲方施工管理费16.5万元;待该工程施工完成计量结算后(2007年12月6日前)甲方退还乙方已交纳甲方10万元履约保证金。四、甲乙双方都保留通过诉讼解决本合同争议的权利,在本协议生效后,如果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另一方有权寻求通过诉讼解决争议。在诉讼过程中,本协议将不利于违约方的解释。五、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甲方: ? ? ? ? ? ? ? ? ? ? 乙方: ? ? ? ? ? ? ? ? ? ? 二、行使解除权的程序行使解除权的程序必须以当事人享有解除权为前提。所谓解除权,是指合同当事人可以将合同解除的权利。它的行使,发生合同解除的法律效果,因而它是一种形成权。解除权按其性质来讲,不需要对方当事人的同意,只需解除权人单方的意思表示,就可以把合同解除。解除权人主张解除合同,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合同的效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解除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行使解除权的程序适用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当事人一方违约和约定解除等场合。在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场合,解除权由双方当事人享有,任何一方都可行使。在当事人一方违约的情况下,解除权归守约方享有,不然会被违约方利用解除制度来谋取不正当利益。在约定解除的情况下,解除权归合同指定的当事人享有,既可以是一方当事人享有,也可以是双方当事人享有。《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五百六十五条
  【合同解除程序】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当事人一方未通知对方,直接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方式依法主张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该主张的,合同自起诉状副本或者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对方时解除。综上所述,如果合同双方确定要解除合同,需要知道解除合同申请书怎么写。其实内容比较简单,重点就是要说明解除合同后违约一方需承担的责任和相关赔偿方案。申请书也要双方签字盖章,和原合同一起作为今后纠纷处理的凭证。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章浩律师,手机:13813082499

@章浩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4年通过司法考试,2016年2月获得律师执业证。独立处理诉讼业、非诉讼业法律事务,代理多起合同纠纷,...More>>

·借条和收条日期怎么写规范?
      借条和收条日期怎么写规范?一、借条和收条日期怎么写规范?规范借条、收条的日期一般都会具体到日,此两种书面凭证的规范书写规定如下:(一)规范......


·劳动合同上没写违约金怎么办?
      劳动合同上没写违约金怎么办?如果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违约金适用情形的,即使没有约定,也可以主张的。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违约金条款只适用于两者情况......


·主动离职有经济补偿金吗?
      主动离职有经济补偿金吗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


·离婚后的共同财产应该如何办理
      离婚后的共同财产应该如何办理1、离婚后发现新的夫妻共同财产能够要求人民法院重新分割吗?根据新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18条的规定:“离婚后,一方以......


·一、做假证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一、做假证的法律后果有哪些1、民事诉讼,证人作假证的法律责任是什么在民事诉讼中,如果证人作假证,可能会构成妨碍诉讼,法院可以根据《民事诉讼......


·一、酒驾或醉驾多长时间后驾驶证才吊销?
      一、酒驾或醉驾多长时间后驾驶证才吊销?酒驾或醉驾之后是在查到后直接当场吊销驾驶证。2010年4月1日启用的新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中规定......


·欠工资公司申请了破产怎么办
      公司破产了也会优先进行工资的发放。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


·怎么对寻衅滋事罪处罚 寻衅滋事罪的量刑标准
      现实生活中,对于寻衅滋事的行为也是需要达到了一定的标准之后,才能以寻衅滋事罪定罪,之后才说是依法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那根据我国当前的法律规......


·年农村拆迁补偿新政
      年农村拆迁补偿新政一、农村土地征收赔偿标准1、土地补偿费土地征收的土地补偿费是如何计算的呢?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


·滥用探视权判定的规定哪些滥用探视权判定的规定是自
      滥用探视权判定的规定哪些滥用探视权判定的规定是自己的探望行为侵害了孩子的利益,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


·孩子丢失后多长时间可以报案
      孩子丢失后多长时间可以报案一、孩子丢失后多长时间可以报案?报案随时都可以,即使失踪几小时也可以报案,不过立案只有失踪超过48小时才立案。立......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章浩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813082499
13813082499
点击这里给章浩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