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浩律师
章浩律师法律网
19.nj64.com
南京章浩律师电话13813082499

一、劳动合同终止劳动者不能取得经济补偿的规定是什么?

一、劳动合同终止劳动者不能取得经济补偿的规定是什么?劳动合同终止劳动者不能取得经济补偿的规定是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如果劳动者方面存在过错,那么就不能够得到,比如说通常情况下,都是用人单位方面存在着过错,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期满之后,降低了待遇要求和劳动者续签,这个时候就需要进行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是指企业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劳动报酬。 经济补偿,一般根据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和工资标准来计算具体金额。公式为: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工作年限的计算标准是: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按半个月工资标准支付。月工资的计算标准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济补偿金的月工资为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本人月平均工资,工资计算标准最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二、用人单位提前解除劳动合同需支付赔偿金:1、在劳动合同期内(如果劳动者没有过错)公司单方面解除合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应支付2倍经济补偿金数额的赔偿金。2、如果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没有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应再支付1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3、劳动合同法第87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47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4、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是半年内按照半个月计算,满半年按照1个月计算。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相关规定第五条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第八条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对于劳动者来说,他们想要获得更多的经济方面的收入,所以他们通过自己的劳动来获得报酬,因此他们希望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法律的保护,事实上,法律也是这样正在进行当中的,但是劳动者个人本身存在着一定的过错的话,解除劳动合同就没有补偿金的发放。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章浩律师,手机:13813082499

@章浩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4年通过司法考试,2016年2月获得律师执业证。独立处理诉讼业、非诉讼业法律事务,代理多起合同纠纷,...More>>

·个人房产税如何征收?
      想必您都听说过房产税,但很少有人对房产税有比较清楚的了解。个人房产税如何征收?怎么计算个人房产税?房产税的征收范围有多大?由于房产税尚未在全......


·快速追回欠款有什么方法
      快速追回欠款有什么方法一、快速追回欠款有什么方法申请支付令是债权人能够快速追回欠款的方法之一。根据法律的规定,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


·自杀能构成强奸罪的胁迫手段吗?
      自杀能构成强奸罪的胁迫手段吗?一、自杀能构成强奸罪的胁迫手段吗首先,“暴力手段”,是指犯罪分子直接对被害妇女采用殴打、捆绑、卡脖子、按倒......


·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罪分别怎么处罚
      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罪分别怎么处罚1、挪用资金罪的量刑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第一款,犯有挪用资金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严重的......


·私募基金股权投资牌照怎么办理?
      私募基金股权投资牌照怎么办理?一、什么叫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广义的私募基金除指证券投资基金外,还包括私募股权基金。在中国金融市场中常说的“私募基......


·车停路边被撞责任划分
      车停路边被撞责任划分要分情况。车辆停在路边被撞的,如果停车没有影响地其他车辆出行的,停车人不需要承担责任,全部由致害人承担责任;如果有影响其......


·醉驾机动车的
      醉驾机动车的,构成危险驾驶罪,应处六个月以下拘役并处罚金;如果因发生事故造成人员受伤的,要适当从重处罚;如果因重伤致残的,则应按交通肇事罪进......


·汽车交强险如何购买
      汽车交强险如何购买如今,各地买车的人是越来越多了,但各位知道吗?在购买机动车的同时必须同时投保交强险,这是国家强制规定的。那么对于机动车车主来......


·公公婆婆算不算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
      公公婆婆算不算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不是。民法典规定的继承人顺序: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


·非法拘禁不予批捕条件有哪些?
      一、非法拘禁不予批捕条件有哪些?非法拘禁不予批捕条件有:1、被拘留的人不涉嫌犯罪或者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2、涉嫌犯罪且犯......


·房贷没有还完怎么立遗嘱
      房贷没有还完怎么立遗嘱一、房贷没有还完怎么立遗嘱房贷没有支付完毕不影响立遗嘱,因为房屋的产权明确。立遗嘱人(姓名、别名、曾用名,性别、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章浩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813082499
13813082499
点击这里给章浩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