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浩律师
章浩律师法律网
19.nj64.com
南京章浩律师电话13813082499

一、前夫死后孩子的监护人由谁担任?

一、前夫死后孩子的监护人由谁担任?前夫死后也就是孩子的父亲去世,但是母亲尚在,当然由母亲担任监护人。夫妻离婚,并不取消不跟孩子一起生活的另一方的监护权。根据相关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上述法律规定的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法律依据:《民法通则》第十六条: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没有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第十八条: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的权利,受法律保护。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责任;给被监护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监护人的资格。风险提示: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责任;给被监护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监护人的资格。综上所述,可能夫妻在离婚的时候就把孩子交给了前夫而另一方只需要支付相关的经济费用即可,但是离婚的事实只是成年人之间的关系灭失而不会影响到孩子父母的关系,所以作为孩子的母亲就在此时就成为了原则上的监护人而不能做出任何的推脱。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章浩律师,手机:13813082499

@章浩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4年通过司法考试,2016年2月获得律师执业证。独立处理诉讼业、非诉讼业法律事务,代理多起合同纠纷,...More>>

·离婚后付不起抚养费的可以协商进行分期付款
      离婚后付不起抚养费的可以协商进行分期付款,或者后期补偿支付等,我国法律上也明确规定了,对于子女抚养权的支付标准应当结合当事人的经济收入情况而......


·对笔迹鉴定结论异议怎么办?
      一、对笔迹鉴定结论异议怎么办?当事人对鉴定结论不服,可以提出合理理由、证据申请重新鉴定当事人发现司法鉴定中存在违法违纪行为并可能导致鉴定......


·目前我国开始征收房产税,这个税种但是具体的计税依据是什么?
      目前我国开始征收房产税,这个税种但是具体的计税依据是什么?房产税是财产税中的个别财产税,它的征税对象是房屋,而且征收的范围只限于城镇里面的经营......


·什么车不可以进高速公路
      什么车不可以进高速公路一、什么车不可以进高速公路行人和非机动车辆不得进入高速公路。对于拖拉机、轮式专用机动车、铰接式客车、全挂拖斗车,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的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


·土地使用权商业用地的使用期限是多久
      土地使用权商业用地的使用期限是多久?商业用地的土地使用期限是40年,根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


·死亡赔偿交强险赔付限额是多少?
      死亡赔偿交强险赔付限额是多少?死亡赔偿交强险赔付限额是多少?一,因交通事故所造成的人身损失,交强险的承保保险公司在十一万元的死亡伤残赔偿......


·分红公司债券是什么
      分红公司债券是什么现代社会里面人们投资的方式变得越来越多样了,大多会选择债券,股票基金等方式。在债券发行的主体可以是国家也可以是公司。在我国......


·管理岗位职员九级及以上包括哪些内容
      管理岗位职员九级及以上包括哪些内容一、职员九级的概念根据原人事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事业单位现行的科员改称为九级职员。二、职员......


·第二次起诉判离婚的情形包括哪些
      有时候会发现当事人在第一次起诉离婚的时候,法院可能不会判决离婚,这就有可能会涉及到第二次起诉离婚。有了之前的经验,很多人此时就想了解第二次起......


·土地他项权证号如何办理?
      土地他项权证号如何办理?土地他项权证号办理流程:(1)买卖双方进行房产交易后一个月内持房屋买卖合同和其他证件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去办......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章浩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813082499
13813082499
点击这里给章浩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