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浩律师
章浩律师法律网
19.nj64.com
南京章浩律师电话13813082499

一、社保补缴规定单位需要携带什么材料?

一、社保补缴规定单位需要携带什么材料?公司补缴员工社保需要的资料:1、填报《社会保险人员补缴申报表》,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2、补缴期间的职工劳动合同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3、补缴期间的职工原始工资表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4、补缴期间含工资发放情况的原始会计凭证(装订成册)。需要补缴的费用=缴费基数乘缴费比例+滞纳金+利息。二、单位补缴社保时效限制《劳动法》第72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第259号令)第12条规定:“社会保险费不得减免。”第13条规定:“缴费单位未按规定缴纳和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税务机关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欠缴的数额外,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第26条规定:“缴费单位逾期拒不缴纳社会保险费、滞纳金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税务机关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强制征缴。”员工主张用人单位为其补缴各项社会保险费,是具有强制性的,不应受到时效的限制。主张这项权利不仅是劳动者的“私权”,同样也是国家的“公权”。也就是说,即使劳动者不主张此项权利,国家有关部门也应当强制要求用人单位履行缴费义务。正因为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问题涉及到了国家利益,已不单单是员工和用人单位双方之间的事了,所以对此是不能以诉讼时效为由进行抗辩的,对于此类问题,司法实践中所掌握的标准也是一追到底,要求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开始补缴。我国各省份虽然规定的社保补交政策都有一定的出入,但是,单位补缴需要携带的材料却都是大同小异的,最起码社保中心需要了解职工的工资状况,然后确定社保的缴费基数。公司不依法给在职职工缴纳社保的,是由当地的劳动行政部门或者税务机关责令其限期缴纳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章浩律师,手机:13813082499

@章浩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4年通过司法考试,2016年2月获得律师执业证。独立处理诉讼业、非诉讼业法律事务,代理多起合同纠纷,...More>>

·在我国新车险政策中划痕险算出险吗
      在我国新车险政策中划痕险算出险吗有些新车在购买划痕险以后,由于不太了解划痕险的相关政策,所以只要出现划痕以后,就会要求保险公司进行赔偿。实际......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怎么写?
      去新的公司报道,公司人事登记资料需要以前公司的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之前不知道有这个程序,也不知道还有这种证明,那么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怎么写呢?下面......


·起诉离婚举证责任由谁承担
      夫妻中的一方起诉离婚的,只要法院依法受理了案件,那么就会进入诉讼程序。此时打离婚官司,就需要当事人实际举证。不过此时的当事人有原告和被告两方......


·劳动者主张加班工资的时效是多久
      加班费也是就劳动者在约定的工作时间外付出劳动所应该获得的额外报酬。用人单位如果安排劳动者加班,就应该支付劳动者加班费。如果单位没有支付加班费......


·一、离婚财产分割证明公章由谁出具?
      一、离婚财产分割证明公章由谁出具?离婚财产分割证明公章一般是由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离婚有两种途径一种是协议离婚,协商签订离婚协议后,到......


·离婚后子女应该归谁抚养?
      问:离婚后子女应该归谁抚养?答:离婚虽然不能消除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却会改变抚养方式。《民法典》第1084条第3款规定将离婚后子女的抚养问题分......


·抚养费额度的标准
      抚养费额度的标准在具体确定抚养费数额时,人民法院一般会按照以下标准进行确定:对于有固定工作与收入的而言,给付的抚养费一般在工资的百分之二十......


·劳动合同订立形式都有哪些
      劳动合同订立形式都有哪些《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


·夫妻离婚起诉费多少钱?请律师大概需要多少钱
      现实中,多数夫妻在无法协议离婚的情况下,才会选择通过诉讼方式离婚。然而无论是哪种方式下的离婚,此时都是需要当事人支付一定费用的,那其中夫妻离......


·一、复婚后财产分割是如何认定的?
      一、复婚后财产分割是如何认定的?复婚后财产分割应当按照两人离婚前的财产分隔办法进行认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


·我国公司法人是总经理吗
      我国公司法人是总经理吗?对于每一个要成立创办自己的公司的人而言,是一定要知道关于公司成立的方方面面的资料与法律知识的。除了申请公司成立的手续......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章浩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813082499
13813082499
点击这里给章浩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