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浩律师
章浩律师法律网
19.nj64.com
南京章浩律师电话13813082499

满足什么条件才能结婚

满足什么条件才能结婚
  
  1.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
  
  我国婚姻法第四条规定:“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这一规定是婚姻自由原则的具体化,是结婚的必备的、首要条件。男女“双方完全自愿”这六个字,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首先,结婚必须双方自愿,而不是一厢情愿,不许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其次,是本人自愿,而不是依他人的意愿为转移,不许父母等第三者加以包办;再次,是完全自愿,而不是勉强同意,这就排除了一方或双方半自愿半包办的情况。“不许任何一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这是对“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的补充和强调。前面的规定是从正面的肯定,后面的规定是从反面加以限制。
  
  2.必须达到法定婚龄。
  
  我国婚姻法第五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晚婚晚育应予以鼓励。”
  
  法定婚龄是指法律上规定的男女结婚的最低年龄。双方或一方低于法定婚龄,不得结婚;达到或者高于法定婚龄后才允许结婚。这样规定是有充分科学根据的,是完全符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它的基本精神是限制早婚,鼓励晚婚、晚育。
  
  3.必须符合一夫一妻制。
  
  婚姻法在“结婚”一章中并未对一夫一妻制作专门规定,但在总则一章中已明确规定实行一夫一妻,禁止重婚。因此 在审查结婚申请时,必须严格掌握这个条件,认真核实。申请结婚必须是未婚者或者丧偶、离婚的人,避免发生重婚。
  
  二、符合什么条件才可以结婚?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结婚的条件包括必备条件和禁止条件。男女双方只有既符合法律规定的必备条件,又不存在禁止条件,婚姻关系才能合法成立。
  
  禁止结婚的条件包括:
  
  1.禁止结婚的血亲关系。
  
  我国婚姻法第六条规定:“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这是因为血亲很近的亲属间发生婚姻关系,会把某些肉体上、精神上的弱点、缺陷遗传下来,容易生出痴呆、智力和体力都较弱的后代。
  
  2.禁止患一定疾病的人结婚。
  
  我国婚姻法规定:“患麻风病未经治愈或其他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禁止结婚。
  
  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姻法只进行了原则规定,没有具体列举。母婴保健法规定,男女在结婚登记时,应当持有婚前医学检查证明或医学鉴定证明。婚前医学检查包括严重遗传性疾病、指定传染病、有关精神病三类疾病的检查。经婚前医学检查,对患指定传染病在传染期间内或者有关精神病在发病期内的,医师应当向男女双方说明情况,提出医学意见;经男女双方同意采取长效避孕措施或者施行结扎手术后不生育的,可以结婚。
  
  公民若想要登记结婚,那么首先要看一下自身是否符合结婚条件的要求。如果申请结婚登记的双方不能同时符合《婚姻法》规定的结婚条件,那么最终也是不能领取到结婚证。即使采取了一些手段领到了证,但实际因为缺乏结婚要件,也会导致婚姻关系被认定为无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章浩律师,手机:13813082499

@章浩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4年通过司法考试,2016年2月获得律师执业证。独立处理诉讼业、非诉讼业法律事务,代理多起合同纠纷,...More>>

·商标权侵权管辖问题是怎样的
      商标权侵权管辖问题是怎样的商标是一个企业品牌商品的知识产权标识,之前的王老吉商标权大战就告诉我们这个道理了。而商标权侵权后,该由哪个法院进行......


·婚前全款买房离婚算共同财产吗?
      婚前全款买房离婚算共同财产吗?不算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2)生产、经营的收......


·如果偷税漏税判刑8年吗?
      一、如果偷税漏税判刑8年吗?《刑法》第二百零三条规定: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致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欠缴的税款,数额......


·民政局离婚是什么时间?
      民政局离婚是什么时间?1、民政局办理离婚时间:民政局上班时间为周一至周五(法定节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当事人自愿离婚,必须双方......


·非劳动关系有哪些材料可以证明?
      员工入职企业之后,双方就会就工作中的一些事项签订一份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十分重要,它可以证明双方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在因劳动关系引发的诉讼中,员......


·产地标记可以转让吗?
      产地标记可以转让吗?产地标记是用来表明某种产品产地的标志。产地标记权则是用来保护产地标记而存在的,它属于知识产权的一部分。产地标记的转让......


·刚签了劳动合同想毁约需要支付违约金的情形有哪些
      一、刚签了劳动合同想毁约需要支付违约金的情形有哪些?1、在培训服务期约定中可以约定违约金。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


·产品质量免检的利弊?
      产品质量免检的利弊有哪些一、产品质量免检的利弊有哪些1、从政府部门角度看,实行产品质量免检是对信誉良好、产品质量有保证的企业的一种奖励,是......


·故意犯罪的形态具体有几种
      故意犯罪的形态具体有几种一、故意犯罪的形态具体有几种故意犯罪形态分为犯罪预备、犯罪未遂、犯罪中止和犯罪既遂。1、犯罪预备:指为了犯罪,......


·一、交通事故受伤说自己摔伤报销属于违法行为吗?
      一、交通事故受伤说自己摔伤报销属于违法行为吗?交通事故受伤后说成自伤,因而取得医保报销的,属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事实真相......


·什么情况下廉租房会被强制收回
      什么情况下廉租房会被强制收回享受廉租保障家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廉租房收回,由市保障性住房管理机构责令其退还已领取的租金补贴或收回所承租的廉租住......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章浩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813082499
13813082499
点击这里给章浩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